「明清的思想世界與東亞研究工作坊」第五次討論會紀要

 
講題: 萬廷言的心學及其經典詮釋 「念」的歧出——浙中與泰州學者「惡」的理論研究 朱熹、王陽明關於《莊子》之理解與詮釋對於宋明儒學理論建構之意義
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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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報告人: 陳佳銘教授(國立中正大學中國文學系) 陳志強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 齊婉先教授(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華語文教學碩士學位學程)
主持人:
總結人:
召集人: 林月惠教授(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
與談人:
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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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者:
時間: 2018 年 6 月 22 日(五)下午 3:00 至 6:00
地點: 國立中央大學 儒學研究中心
撰寫人: 陳佳銘教授(國立中正大學中國文學系) 陳志強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 齊婉先教授(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華語文教學碩士學位學程)
刊登日期: 2018/06/22
 
  陳佳銘教授發表〈萬廷言的心學及其經典詮釋〉一文,旨在研究明代歸寂派後學萬廷言的哲學思想。萬廷言為聶雙江與羅念菴的後學,特色在於以《易經》闡釋哲學思想,為「心學易」易學型態,在文獻可見萬氏獨特的經典詮釋。陳教授分兩方面來闡釋。首先,在思想義理方面,論述萬廷言如何論本體,即把良知體會為一至善無欲之體;而工夫論方面,則論及萬廷言的靜坐和默視心體的工夫。第二,於經典詮釋方面,論及萬廷言把歸寂所體會未發心體,以《中庸》的「喜怒哀樂未發之中」與《易經》原理中的二、五中爻為「中」來加以詮釋。另外,萬廷言對《大學》的誠意特別重視,也強調「定靜安慮」之意涵,與歸寂型態相符。陳教授總結萬廷言比羅念菴更堅守歸寂型態,對於靜坐等工夫,常至沈溺其中而有欲罷不能之感,據此認為萬廷言的思維更近於聶雙江。
  與會者有以下提問:一、把二五中爻與中庸的未發之中合而言之,並非萬廷言開始,故應再論其艮卦、復卦才能看出他的歸寂型態。二、羅念菴既然守寂與妙感、主靜與慎動皆可,提出新型態的收攝保聚,那他跟王龍溪有何差異?三、歸寂與周濂溪主靜的關係?四、牟宗三似乎也把聶雙江、羅念菴納入「超越的體證」之入路,沒有貶低的意思?牟宗三是肯定「超越的體證」等靜坐工夫是可以成立的,不會否定這種型態。唐君毅對聶雙江、羅念菴有更寬容的理解,可以納入討論。五、聶雙江也有無時不感的意思,沒有否定良知的活動性。
  陳教授逐項回應:一、應再補充萬廷言易學中論乾、坤、坎等卦,及其對易圖的闡釋。二、羅念菴的確承認龍溪對「良知現在」的某種體會,但所反對的是把此當一念悟的工夫。三、歸寂系統皆把周濂溪主靜當作起始,但主靜是否就是靜坐難以判定。四、陳教授認為牟宗三是反對聶雙江、羅念菴的型態,故牟宗三應不認為他們能納入「超越的體證」。牟宗三以為聶、羅對本體的理解有誤,故不可能以為歸寂是可以做的工夫。唐君毅對羅念菴是相當欣賞的,與牟宗三相當不同。五、聶雙江還能保住良知的活動性,但其工夫只能先歸寂求一未發之中,再發用流行,這是不夠圓熟之處,羅念菴則修正了這問題。
  陳志強教授發表〈「念」的歧出——浙中與泰州學者「惡」的理論研究〉一文,為陳教授近年關於「惡」的階段成果,探討浙中王龍溪與泰州羅近溪對「惡」的問題理解,陳教授分兩項論述:一、惡的來源。澄清「氣」在宋明理學中具有正反兩面作用,其自身不必即是惡。順乎陽明心學從「心」的概念展開道德實踐的討論,在「惡」的問題上,「心」同樣是個關鍵的概念。在陽明心學中,「心」本來具有「隨感而應」的特質,同時即是「理」。但當「心」通過「情」、「氣」等發動,而有滯著的情況,則便會導致歧出墮落的狀態。是故陽明學者與唐君毅皆指出,一念陷溺、偏向、滯著,即是惡之產生最原始的一點。耐人尋味的是,雖然知識有助成仁德的作用,但知識的某些特性竟也可以助成罪惡的出現。因此陳教授指出思想是人的尊嚴所在,也同時是虛妄所在;人可以誤用天賦能力而犯罪,此見人生之艱難與悲壯。二、去惡工夫。由於一念陷溺是惡的起點,一念不陷溺即順理成章是去惡之道。是故陽明學者常常提到屢空、減擔法、忘、虛上用工等工夫,以防心念的陷溺。進一步說,念念不陷溺而能反證自心,即是去惡工夫的關鍵。陳教授強調,一念自反只是良知本體的戒懼克治與常提不放,並非自我作為主體而反觀自己作為對象的活動。由於人可以隨時根據良知用功修養,而隨時立地即是超凡入聖,此則又見人生莫大的安慰。
  與會者有以下提問:一、陽明學者對「意見」之病的理解為何?二、陳教授提到人時時刻刻都可以犯罪,那麼如何理解孔子「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這看似無惡的境界?三、「心」是罪惡的幫兇,那麼陽明心學是否有心惡或性惡的主張?四、儒學傳統較少細緻討論「惡」的問題,是否有特別的考慮?  陳教授逐項回應:一、關注焦點在於浙中與泰州學者對於常人貪欲產生的分析,至於對「意見」之病的診斷乃江右學者的勝場,曾另撰文探討,並不在此次報告範圍。二、聖人並不等於毫無犯罪可能的完人,任何人只要放鬆用功都有墮落的可能。三、「心」本身在陽明心學中是純善無惡的,「惡」的產生只能訴諸「心」主宰能力的放失與知識能力的誤用。四、同意儒學內部素有強調正面引導人提升道德的用心,但對「惡」作更深入的研究,當可有助回應以為儒學傳統(尤其性善說)樂觀天真的流行質疑。
  齊婉先教授以〈朱熹、王陽明關於《莊子》之理解與詮釋對於宋明儒學理論建構之意義〉一文,論述朱熹、王陽明二人論道、禮以及聖人氣象之內容,皆表現出對於《莊子》文本之理解、詮釋以及對其學說之評論。齊教授分析朱熹關於《莊子》文本之詮釋是融合程頤、程顥對《莊子》文本之理解,並且透過文獻分析方式說明王陽明關於《莊子》文本詮釋與朱熹詮釋之相關性。齊教授進一步解釋朱熹、王陽明二人關於《莊子》之詮釋與評論及二人儒學理論建構之關聯意義。齊教授認為朱熹對於《莊子》文本的應用,頗為多元,具有參考價值。因此,朱熹撰作之《四書章句集注》,融合對於《莊子》文本之詮釋,亦即《莊子》文本提供朱熹建構儒學理論之詮釋視域。王陽明以聖人與天地民物同體論述大道,稱儒、佛、老、莊皆吾之用,顯示不排斥《莊子》之論,甚至認為《莊子》有可取之處。王陽明提出之鏡喻,以及天地萬物一體之仁說,亦顯示《莊子》語彙及其概念應用於其聖學講說中。
  與會者提出幾點討論:一、如何確定朱熹、王陽明之思想與《莊子》有關聯?所列舉朱熹引用之《莊子》文本,在思想上是否有系統呢?二、朱熹著作龐大,欲在如此多著作中蒐羅朱熹所引用《莊子》文本,需時甚久,如何進行?
  齊教授逐項回應:一、朱熹對於《莊子》文本採用,一如提報時展示,有取文字音義與人事作為參照,亦有援《莊子》之說解釋道體意義,以及天道與人道之會通。這些例證出現在《四書章句集注》及朱熹其它著作中,顯示朱熹在建構其儒學理論過程中,確實有取對《莊子》文本之詮釋。對照《四書章句集注》所引用之《莊子》文本,以及其它著作中朱熹對於《莊子》文本之詮釋與其學說之評論,可以勾勒出《莊子》文本對朱熹儒學理論之建構,顯現在論道體之思想系統上。二、朱熹之著作量確實龐大,但關切問題是朱熹儒學體系之建構與《莊子》文本詮釋之間具有之關聯性,是以在朱熹引用《莊子》文本之蒐羅上,主要先自《四書章句集注》開始,然後輔以《四書或問》、《朱子語類》及其它著作。在蒐羅上,為有效取得文獻資料,採用數位化典藏之古籍文獻線上資源,藉以搜尋朱熹著作中引用之《莊子》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