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淑娟教授演講「設景、徵選、交流——晚明寫本《寓山十六景詩餘》研究」紀要

 
講題: 設景、徵選、交流——晚明寫本《寓山十六景詩餘》研究
主講人: 曹淑娟教授(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
主持人: 楊玉成教授(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
時間: 2018 年 11 月 28 日(三)下午 2:00 至 4: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 二樓會議室
撰寫人: 林小涵(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博士候選人)
 
曹淑娟教授演講「設景、徵選、交流——晚明寫本《寓山十六景詩餘》研究」紀要
 

  曹淑娟教授,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現任臺灣大學中文系教授。研究專長為明清文學、園林文學,著有《孤光自照——晚明文士的言說與實踐》、《流變中的書寫——祁彪佳與寓山園林論述》、《晚明性靈小品研究》、《漢賦寫物言志傳統》等多部學術專書與論文。本次演講聚焦於祁彪佳 (1602-1645) 彙編、現藏於中國國家圖書館的晚明稿抄本《寓山十六景詩餘》,透過分析寓山十六景取景視角、命名方式,討論其設景寓意及與名勝地景間的聯繫,並分析其設景情懷。其次,對勘《寓山十六景詩餘》及《寓山十六景詞》重建寓山十六景的徵詞、評選等編刊過程。最後,關注稿抄本到刊本彙集作品、品題甄別過程中,寓山主人及其文友間交流的方式,觀察其呈現晚明文人群體的文學交遊與文學意識。

  曹教授先簡要說明寓山兩大分景系統,指出崇禎八年 (1635) 晚明士人祁彪佳罷官返鄉,於山陰城郊小山修築園林。園林的實體建設與文字書寫同步展開,現存《寓山志》刊本記存了崇禎十二年的園景與詮釋。其中《寓山注》小記為核心,寓山主客大量詩、詞、文、賦以不同文體環圍其外,彰顯寓山四十九景的內部景象系統,此乃繼承文人園林傳統發展而來。《寓山志》中唯有《寓山十六景詞》較為特殊,獨立於諸集之邊緣位置,以另一套十六景的系統與中心之四十九景遙遙相望,則是尚未被充分討論的分景系統。今因《寓山十六景詩餘》之傳世,得以與《寓山十六景詞》並讀,進行進一步的探究。

  其次,由取景、命名及設景情懷展開對寓山十六景之討論。十六景分八內景、八外景兩組,曹教授指出八內景雖與四十九景有所交涉,但仍有三大不同處:其一為統一以四言命名;其二為多兼攝二處以上之分景;其三為強調寓山景色與自然山川、風雨雲霞之互動。八外景承接八內景,進一步走出寓園,將觀者視野導向不拘於固定實象的審美感受。十六景之命名形式皆為整齊的四言,內、外景各組成四組,組內兩兩相對、詞性文法相同、平仄相反,兩小組間則平仄相黏,形成如同律詩四聯之緊密關係。曹教授認為寓山十六景命名可能源自瀟湘八景多於南浦八景,然祁氏於小引中刻意取南浦而捨瀟湘,且在命名時有意削弱瀟湘逐客的情愁,寓有重新思考出處,超越外來困厄,回歸內在自我之期許。

  再者,曹教授聚焦《寓山十六景詩餘》寫本,藉由其上所保留各種注記、改動之跡,探求詞作徵集、品評、掄選的發展過程。曹教授歸納十六景詞的評選工作主要包括:斷句圈點、佳句圈點、等第分品、批閱評語四項。其中等第分品又分三種:以符號「○○○」、「○○」、「○」「、、、」標示等第,加上未標示者共五等;以「上選」、「次選」、「又次選」作出選判建議,加上未選者共分四等,並對多數「次選」以上者進行評論(筆跡應為同一人);分「刻」、「可刻」、「不」三等,以朱筆逐首批示,僅在各景最後數闋(較晚寄到,於品評後才抄入)未見標示。經由三套品評等第的交叉比對,曹教授認為可推知最後入選刊刻者,非由等第分品中任一評者決定,極可能再經討論折衷。又談到祁彪佳《自鑒錄》所記載與董天孫「較王宛委諸詞」、與董天孫「點定寓山詞」、「為季父改寓山詞」諸語,認為所指乃祁氏於明崇禎十一年 (1638) 五、六月間,與陳長耀、蔣安然、鄭九華等人,共同創作並校改他人詞作、點評寓山十六景詞之事。

  關於批閱評語部分,曹教授留意到《寓山十六景詩餘》中墨筆和朱筆二種評語的不同,朱筆評語較少、字跡較率性、偏向指瑕,推論應是評者丙所作。在對勘《寓山十六景詩餘》與《寓山十六景詞》後,發現部分評語被沿用、部分評語被改作,亦有許多原無評語之詞作,於入選後才新作評語。並透過分析《寓山十六景詩餘》寫本中評語及符號,推知《寓山十六景詞》的刊刻完成乃文人集體參與的成果。

  最後,曹教授著眼於寓山十六景風景書寫、接力書寫及借名發表等文人交流活動。指出寓山十六景的創設,屬語言文字層面的創造,並不涉及物質景觀的增建與改造,應將其視為文人基於自由想像之作。不同於蕭馳先生傾向批判寓山十六景沿用八景範型具體化的「時象」,拘限了美感體驗的內容;曹教授側重詩餘書寫及徵集過程中,文人在寓山四十九景以園內物象為中心的觀景方式外,嘗試另尋觀看寓山內外風景的角度或時機。於彙集、品題、甄別作品過程,藉由寓山主人與其親熟文友間開放性的交流,以及作品之分景謄抄,成功鬆動每組作品間的固著性,跳脫習慣性的景象結構之限。

  曹教授繼而舉證數件事例,說明寓山主客之接力書寫及借名發表二種集體創作模式。如彪佳叔父祁承勳〈平疇麥浪〉一詞,既修改己作,同時挪用改寫孟稱舜所作的同題詩句,可能由祁彪佳協助修改完成。由現今標準來看,此作法或有剽竊之嫌,然祁氏叔姪可能出於珍惜吉光片羽之心,不忍棄置孟氏未入選之佳句,遂接力加以擴寫完成。改寫之作同樣抄錄於同景之下,與二人原作並置呈現,並無意掩飾出處。改作的成果為孟氏之句占二分之一弱、祁氏之句占二分之一強,理應由兩人共同署名,但當時似未流行共同署名,而以主要或後來書寫者一人署名。又論及《寓山十六景詩餘》中作品於付刻時借名其他文人發表之情形,曹教授認為可與《寓山志》其他詩文借名現象合觀,比對《遠山堂詩始》與《寓山注》,即可發現祁彪佳多首詩作繫於他人名下。二者皆可見祁氏看重文字流傳大於個人名義,因而有漠視自己與他人個人著作權的情況,使得文友集體共同完成的成績更為突出。

  最後,主持人中研院文哲所楊玉成教授及與會學者就寫本/評選本、科舉與評點間的關係、分景與風景研究的意義、文本生成學、文學創作的公共性及晚明以來個人作者逐漸發展等問題,與曹教授進行對話,演講於熱烈討論中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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