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文凱教授演講「Public Welfare and State Legitimation: Early Modern England (1533-1780), Japan (1640-1895), and China (1684-1911)」紀要

 
講題: Public Welfare and State Legitimation: Early Modern England (1533-1780), Japan (1640-1895), and China (1684-1911)
主講人: 和文凱教授(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
主持人: 巫仁恕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時間: 2019 年 12 月 24 日(二)上午 10:00 至下午 12: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研究大樓一樓會議室
撰寫人: 張家禎(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博士)
 
和文凱教授演講「Public Welfare and State Legitimation: Early Modern England (1533-1780), Japan (1640-1895), and China (1684-1911)」紀要
 

  有別於社會學與政治學中對國家與中央政體之形成原因往往聚焦於戰爭與備戰,和文凱教授本場演講以近世早期 (Early Modern) 之英格蘭、日本德川幕府及清朝為例,析論國家如何藉提供公共政策及福祉,取得權力的正當性;並進一步討論近世早期政治至現代政治的轉型,為什麼出現在英國和日本,而沒有出現在中國。

  和教授強調,權力的正當性是國家政治論述的中心。他首先歸納傳統論述中以戰爭為國家形成主因的說法:國家為了戰爭必須強制密集資本,因此國家權力、動員能力的擴張都被歸因為戰爭。此一框架將社會置於遭到國家不斷索取的防禦性位置,難以回答國家如何取得權力的正當性這一問題。本次演講即是從內政與經濟而非對外戰爭的角度切入國家形成的研究議題。

  和教授指出,英國、日本、中國都有近世早期的政體,意即「國家」作為統治機構的總稱,不再繫於一人,而是非人化統治機構的總稱。近世早期之英格蘭 (1530-1640)、德川日本 (1640-1858) 及清朝在 1684-1840 時期,皆未遭遇對外大規模戰爭,那麼國家如何對民眾、對內論述其正當性呢?這種情形下,權力正當性建立在國家對「天下福祉」的保護,「天下」指跨越全國的統治領域,而提供公共事務、公共物品,不能僅靠空泛口號,更需要體現在具體的社會政策上。國家是否能盡到它照顧民生福祉的責任?這是可以由一般人民判斷及測量的,而一般人民也可以對國家提出要求。因此,國家與社會的關係是互動互利,社會一方不再僅是抵禦。

  和教授歸納分析近世早期之英格蘭、德川幕府及清朝這三個國家與其社會之互動模式。英國中世紀後形成地主自治體,國家將權力交給地方,以換取地方士紳負擔地方公共事務,國家權力和地方自治同時擴大。日本的德川幕府原本是軍事動員體系,1640 年日本寬永飢荒,武士階層面臨生存問題而不得不重視民生、內政。大名領主、幕府各自開始建設其所轄領土。但英、日都遭遇到地方社會無力解決跨地域問題,無法解決自治體衝突,也無法支持大型跨地域公共建設等問題,因此國家必須在內政上有高於地方的權威,以協調提供大型公共物品。中國的情形則相反,其中央集權的體制在跨地域事務有其便利性,但其財政極其僵化,大如一省也沒有獨立預算,超過五百兩就要戶部批准;於是對地方公共事務的需要反應遲緩。因此,英國和日本需要國家介入大型工程,而中國則鼓勵地方參與地方公共工程以彌補其反應遲緩問題,即三國的國家統治都體現在國家對地方公共福祉的保護上。

  接著,和教授由三方面討論國家所提供之公共福祉,即飢荒賑饉、公共設施及調解仲裁。保護公共福祉最基本的要求是飢荒賑饉。英國仰賴地方政府糧倉及教區的濟貧措施。然而一旦有全國性飢荒,各地便產生矛盾,如郡縣控制糧食外流,大都巿如倫敦就會受到威脅,必須由王室政府出面協調。日本也是分散化的糧倉系統,大名領主、甚至各村都有獨自的糧倉,幕府在各地亦有軍用糧倉(城詰米)。但日本不像英國有糧食進口,因此大飢饉時,幕府為了保護江戶會禁止糧食流出。一旦幕府和大名領主提供救災能力下降,正當性即隨之低落,「天明飢饉」(1782-1788) 時曾有大批飢民百姓去京都向天皇請願,天皇的威望因而上升。至於中國,常平倉的糧倉管理效率低下,十八世紀後儲備糧越來越少,於是鼓勵商人參與荒政、社區建立社倉,以彌補常平倉系統的不足。

  其次,和教授以水利作為公共建設的例子。在英國,當有大規模海塘損壞或海港淤積,而當地社會無力解決時,樞密院 (Privy Council) 即以全國利益為名,要求其周邊地域貢獻資金。日本則有「手傳普請」及「國役普請」,前者由幕府指派特別的大名去負責具體河流堤防維護,如薩摩藩被調到江戶整治木曾川水利;後者即河流所經流域皆需繳納特別的專項稅收。幕府同樣強調是為公共的利益而非幕府私利,這實際上是在天下太平時期,將大名對幕府的軍役轉變為提供諸如水利等方面的公共物品。中國的河工則區分官修(黃河、浙江海塘)及民修,而將二者折中的金融創新是所謂借項興修、攤徵還款,即由政府借款給地方社會建設或修復水利工程。完工後地方受益,分年償還,不計利息。此一措施在乾隆後期大量使用,作為彌補地方社會不足和中央財政僵化之間的妥協手段。

  最後是調解仲裁的部分。和教授指出,這三個近代早期國家的案例,都允許民眾個人請願,包括越級請願,但對於民眾集體請願,皆嚴格禁止並予以懲罰。在英國,四十人以上集會超過兩小時即被視為叛國,為首者可處以死刑。清代雍正期制定的「光棍律」,對集合請願人數的規定跟英國類似。在德川日本,四人以上集會即受徒黨令處罰,以「一揆」為主的集體請願,訴願之內容或能有些許達成,但請願領導者一定會被處以極刑。另一方面,這三個國家對於在承認政府權威前提下,那些僅涉及同一公共事務之不同地區,或不同社會團體利益衝突的具體請願,則較為寬容。如英國德比郡地區上萬名的鉛礦工人請願;中國水利糾紛中,利害衝突地方的京訴,清廷會派官員至現場調查以尋求調解方案;德川日本則有江戶後期涉及地域商業衝突的「國訴」運動,畿內地區魚肥上漲而油籽收購價太低,上千村民聯合選出代表到江戶請願等諸事。儘管未必有成果,但至少這些請願代表不會受到懲罰,政府視其為勞資或地域糾紛,會聽取兩邊意見,給予仲裁。

  和教授總結以上三個近世早期國家提供公共福祉的相似點後,進一步論述決定英國、日本邁入現代國家,中國則轉型失敗的因素,在於國家是否回應「社會/ 民眾」,提出非具體、普遍、抽象且更大規模的公共利益要求。前述之具體請願即使規模再大,一旦問題解決就會結束,過程中形成的組織網絡不會被用於其他更高的訴求,因而不會造成政治上根本的變化。但要求普遍、抽象的公共利益之大規模請願,則會調動不同地域、階層的人民參與。

  和教授接著論述改變的契機。英國方面是宗教(即基督教),他們將真正的基督教視為一種公利 (public good),而當國王展現天主教傾向時,就會引起大規模的請願,要求君主作為最高權力者,應該擔起保護真正基督教的責任,這是全國性的訴求。十八世紀後半英國展開一連串對外戰爭,財政集中性越來越強,稅收越來越重,但政府卻相當腐敗,尤其在軍事採購和議會選舉上。於是 1780 年民眾要求議會改革,這是全局性的要求制度做改變,以更有效地監督政府。這樣的全國性請願,組織性很強,訴狀印成冊子廣為流傳,參與簽名的民眾多達上萬人。和教授認為這就是英國由近世早期國家轉到現代政體的開始。

  在日本,推翻幕府的維新政府將幕府締結的不平等條約視為「失政」。明治日本最早的大規模跨地域請願事件即修正條約活動,儘管侷限在士族。1877 年後,中央政府為了減輕財政負擔,將許多公共建設——特別是水利——轉移到地方政府,然而明治時期水患頻發,地方政府無法承受,乃批評中央政府還不如舊幕府,各地縣會、村會也要求國會討論財政問題。與英國相似,日本亦由大規模集會、公共討論開始,最後上呈至中央,要求開設國會以討論與條約改正和政府預算相關的公共議題。可見請願的訴求,一旦由具體福祉要求轉為抽象的公共利益,並以集會、報紙的方式組織請願活動的展開,國家就由近世早期政體轉型為現代政體。

  另一方面,中國直到光緒末年都只允許與具體福祉問題相關的請願,唯一例外是 1900 年以後,特別是 1905 後興起的國會請願運動,緣由於中央失政造成全國民眾對庚子賠款的沉重負擔,這是著眼於一般公共利益的請願運動,但沒有後續影響或造成改變。中國當代政治還是近代早期政治,例如兩年前北京禁止超過五人以上的集體信訪,而大規模訴願則是絕對禁止,組織者會被監控或被找去「喝茶」。由此角度觀之,中國政治至今仍處於近世早期。然而,和教授強調,近世早期的政體依然可以穩定且持久。

  演講結束後,與會學者的討論十分熱烈。首先是關於研究對象的選擇,如英、日間較為相似,而法國在中央集權上可能較英、日與中國更近?亦有學者詢問三國疆域大小的影響?和教授表示,這樣的比較需要閱讀很多小而深入的專門史研究,如水利、普請、國訴等,在英文研究很難找到,為此他學了日文,而無法處理法國、德國在於語言上的困難。此外,疆域大小是相對的,一旦大到超過地方社會能解決或承擔的範疇,即會產生同樣的問題。

  其次討論到,由國家主導的災荒救濟和十九世紀古典經濟學自由巿場的宗旨相衝突,如印度總督便拒絕救濟災民,認為應該用古典經濟學原則讓米糧自由流入。和教授回應,此作法對於救濟會適得其反,違反巿場原理,還不如把商人巿場動員起來。讓糧食自由流動這一點,三個國家都有很多討論,但因為政治影響太大,這些討論從來不敢付諸實施。即使是古典經濟學占上風的英國依然有賑濟系統,可見意識型態與實際運作之間有一些距離。

  有學者詢問識字率對於政治參與的重要性,以及識字率高低和民眾動員是否有關聯?和教授指出識字率只能表示有影響政治參與,但很難斷言影響程度。識字率有過渡階層,即士紳階級。德川幕府時代,訴訟狀包括其書法甚至是民眾教育的一部分。跨地域必須是書面文字,無法口頭傳遞。村中傳遞的訴狀,文字往往很簡單,應該是有考慮識字率的問題,也總會有讀懂的人去講給民眾聽,民眾聽懂了才去畫押。

  最熱烈的討論則集中於中國的轉型及其成敗因素上。有學者詢問中國何時起算是近世早期?亦有學者詢問關於中國並未進入現代國家,是否在於中國對福祉的認知不同?因為中國是用經濟發展來合理化其政權,其社會和國家無法完全二分,往往有「打球兼裁判」的情形。主持人巫仁恕教授則提到中國晚清新政階段,雖然短暫且最終宣告失敗,但在此期間它對這三方面的回應措施是否有達成轉變?

  和教授回應,由唐宋起中國應該就算是近世早期,國家、社會互相彌補,對公共福祉有相同認識。至於中國共產黨最早是以未來願景,意即建立理想社會為自己提供執政正當性,現在反而是回到近世早期,用公共福祉即經濟發展來建立正當性。英、日也都強調民生,不同點在於英、日出現了非物質性的公共議題,英國是宗教問題,日本是不平等條約,但在中國則未見此類議題。英、日還有中央財政過分集中而造成地方公共福利開支嚴重不足的問題,中國則一直沒有具備集中化的財政制度。中國沒有英國和日本存在的非物質性的公共利益議題。至於晚清新政,其國會請願辦法應該是仿效日本,但國會最終沒有建立起來;民生則因為甲午、庚子賠款而疲弊,這兩方面的失敗使得清代國家失去其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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