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啟訥教授演講「中國」內涵的變更與中國歷史的近代轉型」紀要

 
講題: 「中國」內涵的變更與中國歷史的近代轉型
主講人: 吳啟訥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主持人: 張寧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時間: 2018 年 3 月 22 日(四)下午 2:30 至 4:3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檔案館第二會議室
撰寫人: 蔡仲岳(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
 
吳啟訥教授演講「中國」內涵的變更與中國歷史的近代轉型」紀要
 

  吳啟訥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研究領域為近代中國族群政治史、中共史,本次講題為「『中國』內涵的變更與中國歷史的近代轉型」。主要從族群政治史的角度,重新解讀元、明、清的統治性質,藉以理解「中國」內涵之多元以及近代轉型過程中的自身動力。

  吳教授認為,當今我們稱做「中國」這一區域的歷史演變有著自身軌跡,與西方史學所描述的西方歷史演變、近代轉型的邏輯有所差異。其中,現代中國與元、明、清三個政治體的相似性值得注意。

  首先,就「中國」這個概念的內涵而言,起初是地理觀念、文化優越感和政治正統觀念的混合產物,通過「華夏中心觀」和「天下觀」共同組成的觀念體系,維護華夏農業地帶政權的統治合法性。然而,蒙元時期的中國範圍擴大,同時包含漢人與非漢人、農業區與非農業區、東亞與內亞在內的全部疆域。蒙元自稱「中國」,在技術上打破夷夏二分,擴大了「華」的內涵。而蒙古帝國的其他部分後來不願將元朝視為帝國的一部分,又自外而內的確定了蒙元的「中國」性。

  其次,就族群政治架構設計原理的傳承來看,現代中國很多制度,包括中央政府、地方制度、中央與地方關係、核心地區與邊疆關係,都是從元朝模式演變而來,中央政府徹底集權、直接統治的「行省」制度即是例證。而元朝之所以能夠同時統治「夷」、「夏」,秘訣在於蒙古朝廷具備漢人朝代所缺乏的「雙重統治技巧」。對東南側的核心農業區,利用漢人朝代的政治經驗,延續漢人朝代的文化和政治傳統;對西北側非核心農業區、綠洲、草原,實行軍事統治與文化寬容並行的政治策略。同時,運用色目人做為上與下、農與牧、漢與非漢之間的橋樑。明朝前期社會雖然再度呈現重農、保守、防禦的傾向,但 1571 年以「俺答封貢」為核心內容的「隆慶和議」,標誌著明朝回歸到元朝的整體國家結構形態和族群政治架構中。

  清朝繼承了元朝和明朝的知識遺產,也通過自身特殊經驗,不僅從戰略上,亦從國家政治制度架構的角度,改變傳統農業朝代長期面臨內亞游牧勢力威脅的格局,改善地緣政治上的重要缺陷,使中國由「文明」形態的國家開始轉型為「領土國家」。

  而清朝的成就源自三個重要國策:一、入關前即已確定奪取「中國」之「正統」,故利用漢人農耕地區的人力與物質資源做為統治基礎是必然的選擇。為此,蒙古議題遂成為清朝族群政治的核心內容。為了主導存在於「中原—滿漢」與「游牧—蒙古」之間的競爭、合作關係,對蒙古各部既籠絡又削弱。在這一系列的關係中,為維護整體族群政治結構的穩定,清朝不斷強化滿漢利害與共的關係。二、通過中原與內亞的商業連結,將山西、湖北、安徽、天津商人與內外蒙古、雲南、新疆、西藏的利益相結合,將中國歷史上邊疆與中原的長期互動實際合併,長城成為中國腹地,北京成為真正的中心。三、將「滿、蒙、回、藏」正式納入國家的政治體系、權力體系內,漢、滿、蒙、回、藏「五族」的政治關聯與互動,構成清朝戰略安全的有機防線,因而共同構成清朝整體政治制度不可或缺的部分。也可以說「五族共和」早在十七、十八世紀期間即已實質形成。

  吳教授進一步注意到,清朝的滿洲統治者將藏傳佛教本身內含的政治價值發揮到極致,做為處理蒙古問題的有效手段,即所謂「興黃教以安天下」。這一設計包含:一、以尊崇藏傳佛教換取政教合一(西藏在政治上對清朝效忠);二、以西藏的宗教政治影響力控制整個蒙古游牧地區;三、部分依靠蒙古各部的軍事力量牽制西藏政治;四、在西藏佛教內部扶持不同體系,釐定彼此共存關係,使之相互牽制;五、在西藏以外的蒙古區域和蒙—漢、蒙—藏、藏—漢、藏—其他少數族裔接觸的邊緣區域,冊封其他藏傳佛教政教領袖,形成相互牽制的結構;六、掌握藏傳佛教政教領袖傳承的主控權;七、在蒙、藏、突厥穆斯林地區設置軍府或辦事大臣機構,監督當地政治,保障當地上層對清朝的效忠。而清朝通過理藩院和承德避暑山莊具體落實上述原則。

  吳教授也特別提到,清朝以中國正統自居,在意識形態上接受以宋明理學為核心的漢人文化,但又採取具有內亞因素的藏傳佛教做為羈縻、制約蒙古的工具,這一套治術可上溯到西元四至六世紀,即自十六國、北朝開始,產生在南亞的佛教,成為「『華夏』—『儒、道』—『釋』(佛教)」與「『蠻夷戎狄』—薩滿—佛教」兩個文化體系的接合點。當「蠻夷戎狄」入主「中國」後,幾乎皆改奉「華夏—儒」文化與意識形態為「官方正統」,但同時仍將佛教當作輔助意識形態,做為與非農耕區域的橋樑。清朝所實施的,乃是將此統治模式精緻化、有效化,乃至近代化。而這套「聖人之道為體,喇嘛之道為用」的原則,可以從清高宗特撰〈喇嘛說〉一文再次得到確認。

  最後,吳教授總結,從世界史的角度看中國史,有必要抽離民族主義主導的國家史及其趨向同質化、難以容納少數群體或「外來者」的內容。就中國史發展過程來看,中華民國與清朝的差異其實不像一般描述的那樣顯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清朝、明朝、元朝間的差異亦不若民族主義主導的「國史」所描述的那樣大,而是有更多連續性的特徵。清朝從尼布楚交涉的過程中獲得「疆域」概念,從此嚴格分別內外,將原本做為「外夷」的蒙、「回」、藏視為「內藩」。以融合而非對抗的統治術,來面對包括「內藩」在內的非農耕、非漢群體。並從歷朝獲得啟發,確立自己必須得到政治「正統」,因此立國政策以中原農耕地區為「根基」,即以中原農耕地區的傳統意識形態為「體」,以非農耕、非漢群體的文化和意識形態為「用」。清朝對傳統原則的繼承,以及對現實的清醒認知和精準把握,推動了中國近代轉型的進程。

  此次演講獲得在場學者踴躍迴響。中研院近史所朱浤源教授從宏觀的角度給予本次報告高度肯定。近史所賴惠敏教授從清朝滿洲統治者對藏傳佛教的情感以及蒙古、新疆、西藏的官員出身,對報告中將藏傳佛教視為一種手段及滿漢關係有提出疑問。近史所汪正晟教授對解構民族主義後,是否反而推動了更小單位族群或階級的利益之爭感到好奇,而無法從公民意識或國民認同等較高的層次達到國家整合的目標。近史所巫仁恕教授則指出,以俺答封貢為核心內容的隆慶和議,只是回到蒙古向明朝納貢的狀態,是否標誌著明朝回歸元朝整體國家結構形態和族群政治架構中仍待考慮。但明朝有無如此企圖則另當別論。此外,疆域是中國傳統的概念,因此,清朝什麼時候將內藩視為領土可能是更需要處理的概念。近史所黃克武教授延續汪教授和巫教授的提問,認為清朝之於近代轉型的問題有必要進一步討論,因為如果以公民意識和國民認同作為標準來看的話,可能到現在都仍在轉型的過程中。

  由於本次報告係吳教授最近研究的初步心得,因此對於現場的提問與看法多採接納。例如,吳教授相當同意臺大歷史系博士生蔡仲岳所提,清朝的滿洲統治者之於藏傳佛教雖為統治手段,但亦有其真實信仰的成分,兩種看待藏傳佛教的角度不盡然是二元對立,必須有所整合;亦同意簡金生博士的看法,即從清朝中央的角度觀察之餘,亦當顧及西藏本地的歷史發展以及政教關係。而中國「近代轉型」的定義,也確實必須再做更深入的探討。不過,吳教授也回應,就所見資料而言,隆慶和議雖然從表面上來看只是取得局部和平、回到朝貢的狀態,但就內容來說,議約雙方經濟密切的程度,已接近朝廷對臣民收稅的形式,似超越單純的封貢關係;而尼布楚條約的簽訂,雖是由外而內的使清朝劃定邊界,清朝當時不一定立即形成領土的概念,不過至少有區分內外的概念。因此,隆慶和議與尼布楚條約這兩個歷史事件,都有其指標性意義,但是否過度解讀,則確實要再斟酌。此外,即便滿洲統治者始終對漢人保有防範,但清朝將長城變為中國腹地,則從實質上拉近漢與滿蒙回藏的關係,中原與邊疆關係之緊密,可謂歷史上前所未有,無論如何都必須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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