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臺韓明清史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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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13 日 (13:30-18:10)
第一場 族裔治理
主持人:鄭址鎬教授(慶熙大學史學科)
發表人:連啟元教授(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
論 題:明代宗藩的越關奏擾現象與條例制訂
發表人:金成修教授(首爾科技大學校教養大學)
論 題:十七世紀內亞活佛的誕生:以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為中心
發表人:李華彥教授(彰化師範大學歷史學研究所)
論 題:乾隆朝理藩院滿文題本偷盜案中的內蒙治理
與談人:南玟玖教授(東國大學文化學術院)
林士鉉教授(臺北大學歷史學系)
李美英教授(西江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
連啟元教授針對明中葉後史料頻繁出現的宗藩「越關奏擾」現象進行討論。自英宗 (1427-1464) 時期以降,關於宗藩以上奏為名,擅自離開封地的事件不斷出現。這樣的現象一方面源自於宗藩本身的經濟需求,另一方面則是明太祖 (1328-1398) 對於宗藩的控制並未制度化的結果,即單純以《皇明祖訓》而非明確的法令規範宗藩的行為。此現象使得朝廷在嘉靖 (1522-1566) 年間著手修訂關於「越關奏擾」的法令,在當時修纂的《宗藩條例》中有〈越關奏擾〉條目。在一系列遏止越關奏擾的嘗試下,朝廷不僅增強宗藩的人身管束以及取消宗藩移動時的特權,同時強化宗藩隨行人員的處置。
金成修教授通過《清內閣蒙古堂檔》搭配傳記資料,重新評價藏傳佛教格魯派活佛哲布尊丹巴一世在內亞政教所扮演的角色。哲布尊丹巴是喀爾喀蒙古土謝圖汗家族成員,被格魯派認證為哲蚌寺寺主嘉木楊曲吉 (jam dbyangs chos rje, 1379-1449) 的轉世。哲布尊丹巴一方面受到格魯派的積極培養,另ㄧ方面同時也是喀爾喀蒙古左翼的政治領袖。17 世紀中葉,喀爾喀蒙古因繼承權問題爆發內亂,格魯派與準噶爾蒙古也介入其中,局勢更加複雜。1688 年,準噶爾軍隊入侵喀爾喀,哲布尊丹巴與土謝圖汗率部眾投靠清朝;康熙亦利用這次機會將喀爾喀蒙古納入統治。1691 年,哲布尊丹巴隨土謝圖汗參加了多倫諾爾會盟,正式歸附清朝。總之,哲布尊丹巴在宗教上的影響力以及在喀爾喀蒙古的政治地位,使他成為各方勢力爭取的對象。最終,他選擇與清朝合作,並在清政府的扶持下,維持其宗教領袖的地位。
李華彥教授藉由《清朝前期理藩院滿蒙文題本》中的兩件偷盜案,審視清朝對於內蒙的治理。與漢人社會相異,內蒙社會非常重視馬、牛等牲畜,而對於這些牲畜偷盜案件的懲處也非常嚴厲,多為死罪。然而,具體的審理過程顯示,在執行上這些犯人通常都能減刑出獄,或淪為奴僕。此外,這兩起事件顯示相似的審理過程,即於縣衙初審、詳錄口供,並上交刑部,最終由理藩院會同三法司再審。
第二場 地方社會
主持人:林文凱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發表人:何淑宜教授(臺北大學歷史學系)
論 題:嘉靖倭亂下的地方敘寫:以寧波府為討論核心
發表人:李平秀教授(成均館大學校史學科)
論 題:清乾隆年間台灣林爽文反亂前後天地會真相
發表人:李瑞賢(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中心博士候選人)
論 題:清代四川土屯制度和台灣番屯制度比較
發表人:李承洙(復旦大學歷史系博士候選人)
論 題:清代中期清水江下游地區的移民流入與土客衝突
與談人:金成修教授(首爾科技大學校教養大學)
羅士傑教授(臺灣大學歷史學系)
林文凱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李文良教授(臺灣大學歷史學系)
何淑宜教授討論在倭亂的背景下,浙江地區方志的編纂出版,其中何教授的討論特別針對這些方志中文人對於地理形勝的書寫。隨著倭亂的進行以及朝廷、官府的重視,部分文人成為主政官員的幕僚,並提供相關的知識,一套新的當地地理形勝知識逐漸形成並流傳。這套知識除了出現於上述加入幕府的文人著作外,更重要的是展現在嘉靖年間修纂的《寧波府志》之中。對於當地的山水,方志並非客觀地描述自然樣貌,而是將其置於一套關於堪輿、龍脈的體系之中。因此,《寧波府志》顯示文人在倭亂期間對於山水的獨特認識。
李平秀教授透過諸多關於天地會的史料,重新詮釋天地會作為一個人群組織的性質。鑒於過往天地會的討論皆偏向強調天地會的政治和經濟性質,即反清復明的宣稱和互助功用;李平秀教授認為應當關注天地會做為一個組織所呈現的多樣性。透過檢視天地會個案和誓詞,顯示天地會作為一種組織乃是不斷地演化,如系譜的出現以及對於「洪」字所附加的意義。在這樣的發展下,至乾隆 (1736-1796) 末年之時,天地會已成為一個具有獨特社會、經濟、政治以及文化特性的人群組織,而這些特性又吸引諸多下層人民加入。
李瑞賢女士爬梳四川土屯制度的設立,以及四川土屯作為一種制度如何移植至清帝國內其他地區。金川戰役之後,清政府在以番治番的策略下,於四川地區實施改土為屯的政策,撤廢當地的土司制度,仿效綠營兵制改以屯官管理。土屯制度確保一定的兵力而改善當地的防守狀況,且加強清朝官員於當地的支配,可說是一套有效的治理方式。此外,透過爬梳金川戰役之後清政府對於湖南、台灣的政策,可發現土屯制度成為清政府治理帝國其他地區的模板。
李承洙先生討論在 19 世紀人口移入的背景下,貴州清水江流域內的土客人群互動。隨著木材貿易漸趨興盛,諸多外地人士前往貴州謀生,並成為管理林地的栽手。然而由於資源不足,這些外地人士與原居當地住民之間的矛盾不斷升級。這樣互動的結果即出現以土著(我者)、移民(他者)的人群劃分。一方面,土著透過建立宗族、同宗的方式確立於當地的權力,另一方面,移民也嘗試擺脫外來者的標籤。這樣的發展與清中葉貴州民族之間的紛爭,以及往後大規模動亂事件存在密切的關連。
8 月 14 日 (09:00-18:00)
第三場 人物與思想
主持人:劉苑如教授(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
發表人:洪敬清(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候選人)論 題:英國國家圖書館藏《全像演義皇明英烈志傳》殘本研究
發表人:曾美芳教授(臺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論 題:異代書寫與遺民情懷:〈畢少保公傳〉與蔣平階
發表人:何威萱教授(元智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論 題:方東樹的宋學內涵──以《論語》「性與天道」章的解釋為中心
與談人:咸昇延(延世大學史學科博士候選人)
金晙永教授(圓光大學韓中關係研究院)
鄭址鎬教授(慶熙大學史學科)
洪敬清先生分析英國國家圖書館藏《全像演義皇明英烈志傳》,作為英烈傳系統中的殘本,此殘本顯示諸多不同的特色。在敘事方面,目錄和正文標題、故事起訖時間標示、資料援引等皆與其他版本的英烈傳不同。另外,殘本中的插圖相較其他版本更符合故事情節,並且關於徐達 (1332-1385) 的書寫更是值得注意。在此殘本中,將徐達描述為只懂軍事而不懂治國的將領。這些不同之處顯示,此殘本在英烈傳系統的獨特之處,更開闢了關於英烈傳的一個可能的研究領域,即不同版本之間的關係。
曾美芳教授從一份史料〈畢少保公傳〉出發,勾勒明末文人蔣平階 (1616-1714) 的一生及其與明末清初歷史洪流之間的關聯。作為一位明末的文人,蔣平階於少年時加入幾社,對於文藝的追求成為其終其一生的志趣,此形象甚至維持至清朝確立統治之後。隨後,政權交替使得蔣平階被迫轉變形象,改以地理學者自居;他並未因明清交替而就此放棄對明朝的懷念,藉由探索地理知識所進行的遊歷,蔣平階得以結交許多不同人士並蒐集眾多資料。他可能是在山東淄川結識畢自嚴 (1569-1638) 的後人,因而有機會為畢氏撰寫傳記。在傳記中,蔣平階讚賞畢自嚴採務實態度去解決明末的財政問題,反映蔣平階對財政細節的重視及對人才的敬重。從蔣平階的生平中,顯示明遺民群體中較少為人關注的一面。
何威萱教授以《七經紀聞》為材料,剖析方東樹 (1772-1851) 的學術思想,特別是其關於《論語》〈性與天道〉章的理解。在《七經紀聞》中,方東樹大致認同朱熹 (1130-1200) 對於性和天道的觀點,即其皆是天理的展現,且認為子貢 (B.C. 520 - B.C. 446) 確實聽聞孔子 (B.C. 551 - B.C. 479) 關於性與天道的論述。另一方面,方東樹也在朱熹理解的基礎之上闡述自身對於性與天道的理解,即強調天理的本質。透過《七經紀聞》,何教授在過往為所利用的《漢學商兌》之外,展示方東樹維護宋學立場的思想緣由。
第四場 對外關係
主持人:呂妙芬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發表人:吳大昕教授(東北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兼任教授)
論 題:朝貢利益與成本──正統至成化時期 (1437-) 朝鮮貢道問題的一個面向
發表人:Anh Son Tran Duc(陳德英山)教授(Dong A University, Vietnam)
論 題:Role of the Vietnamese diplomat envoy in the trade between Vietnam and China during the 18-19 centuries
發表人:洪誾教授(慶北大學亞細亞研究院)
論 題:從六部檔案看的中俄戰爭初期戰況與淸朝之對應
發表人:孫成旭教授(國立昌原大學史學科)
論 題:晩淸中朝海上異類漂流民:德國商船舟山號海難事件
與談人:李承洙(復旦大學歷史系博士候選人)
朴敏洙教授(梨花女子大學社會科教育學科)
孔令偉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劉序楓教授(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吳大昕教授探討明朝廷與朝鮮交涉朝貢路線背後的目的與考量。對於離開朝鮮、途經遼陽前往北京的朝鮮人士而言,自朝鮮至遼陽的這段路程,特別受到重視。由於交通狀況不佳且幾乎無人群居住,朝鮮必須自行依靠朝鮮北部的人役。在這樣的狀況下,朝鮮積極與明朝廷交涉,希望將朝貢路線改為途經刺榆的另一條路線,以降低朝鮮方朝貢所需支出的成本。然而,對於朝鮮方的請求,明朝廷皆以慣例為由不願更改。
陳德英山教授討論 17 至 19 世紀,附屬於越南使節朝貢活動之下的商業行為。自 17 世紀以來,執行朝貢活動的越南使節除了履行朝貢的目的之外,也經常在越南政府的指派下於朝貢的過程中採買貨品,以帶回政府需要的物品。因此,越南使節的朝貢行為存在多樣性。另外,陳教授透過分析清政權對於越南使節商業行為的態度與作為,點出在以清政權為中心的政治秩序中,朝鮮、琉球與越南之間的差別。
洪誾教授透過爬梳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中所藏的六部檔案,重新梳理 17 世紀下半葉中俄戰爭的戰況與發展。清朝方面在戰爭初期趨於劣勢。這一方面源自於戰爭中清朝軍隊(東北八旗)所使用的冷兵器相較於俄羅斯方面的熱兵器趨於劣勢,另一方面則因為使用熱兵器的漢軍八旗被調派至南方應對鄭成功。戰爭後期,在順治皇帝 (1638-1661) 同意引入朝鮮教官至東北訓練熱兵器的使用之後,清朝才扭轉頹勢。
孫成旭教授透過一件發生於朝鮮辛未洋擾期間的船難事件,探討中朝關係面對近代條約外交體系時所遇到的衝擊與挑戰。辛未洋擾期間,商船舟山號於黃海的船難事件使得一些英國人滯留於朝鮮。由於對於朝鮮處置受到船難的外國人士行為感到不信任,梅輝立 (William S. Frederick Mayers, 1831-1878) 領事、威妥瑪 (Thomas Francis Wade, 1818-1895) 公使積極希望救回這批在朝鮮的英國人。在求助清朝不果後,英方決定自行前往救助,事件就此落幕。這起事件凸顯朝鮮在西方人心中不善的形象,以及中朝既有的朝貢體制互動關係在應對西方人船難事件時的效率不足與不適宜。
第五場 海外華人
主持人:劉序楓教授(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發表人:南玟玖教授(東國大學文化學術院)
論 題:以船為生,以海為田:關於 16-17 世紀福建海商集團的探討
發表人:李毓中教授(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
論 題:教我呾唐人話:西班牙人如何學閩南語,以 Pedro Chirino 的 Dictionarium Sino Hispanicum 為例
發表人:張康文(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候選人)
論 題:三種書寫位置下的海外華人──從晚清小說中的「南洋華工」談起
與談人:盧正恒教授(陽明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
孫成旭教授(國立昌原大學史學科)
洪瑛媄教授(牧園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
南玟玖教授探討在 1604 年呂宋島關於華人的大崙山屠殺後,福建商人在福建政府與西班牙在菲律賓政府之間的關係中所扮演的角色。在大屠殺事件後,馬尼拉的貿易以及當地的食物供應受到非常大的影響,西班牙當局因而派遣人士前往澳門打聽消息,並嘗試修補與中國沿海政府之間的關係。過程中,以環山、月泉等人為首的福建商人充當聯繫的角色。他們不僅將菲律賓總督的信件交予福建官員,並於隨後將福建官員的信帶至馬尼拉給菲律賓總督。此外,這群商人也恢復福建與馬尼拉之間的貿易;在貿易的貨品中,除了食物之外,也含有明政府禁止的火藥與硝鹽。
李毓中教授藉由佩德羅.希里諾 (Pedro Chirino, 1557-1635) 所編纂的閩南—西班牙語辭典 Dictionarium Sino Hispanicum 勾勒 16 世紀閩南人與西班牙人之間的語文交流。李教授先展示近年來學界關於上述兩種語文交流狀況的文獻挖掘成果。接著,李教授細緻地比較 Dictionarium Sino Hispanicum 現存的兩個版本,分析閩南語與西班牙文之間的學習狀況,以及這些交流所得的知識如何隨著 Pedro Chirino 的移動而流傳。文獻顯示當時的交流過程,雙方為懂得西班牙文的漳州人和不識漢字的 Pedro Chirino;這些語言交流乃是建立在漳州人既有的知識體系之上,特別是明朝通俗的《雜字》。
張康文先生從三種由不同身分的創作者所創作且共同描寫華工的小說出發,討論華工文學的多樣性。晚清以來的華人移動,使得華人一詞不再只指稱居住於中國境內的華人,而包括居住於海外的華人、歸僑以及在中境內的華人。晚清以來,這三種類型的人士皆創作以華工為題材的小說。相較於境內小說充滿民族寓言,歸僑與境外人士以全新的方式展現南洋與華工,由此展示對南洋的認同意識。這樣的比較,凸顯出晚清華人生活經驗的多元化以及文學的多樣化。
第六場 首都制度
主持人:賴惠敏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發表人:鄭相浩教授(東國大學文化學術院)
論 題:從公文制度看明代兩京制度:明代精微批文探析
發表人:金晙永教授(圓光大學韓中關係研究院)
論 題:清代西安駐防旗人的返京現象小考:以瓜爾佳氏宗族為中心
發表人:洪瑛媄教授(牧園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
論 題:清末北京城市空間格局的變化
發表人:朴敏洙教授(梨花女子大學社會科教育學科)
論 題:清初京縣制度的延續與變革
與談人:曾美芳教授(臺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許富翔教授(吉林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巫仁恕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賴惠敏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鄭相浩教授分析精微批文作為一種公文制度在歷史中的意義。精微批文乃是核准官員通行外地的公文,自洪武 (1368-1398) 年間即開始使用。精微批文涉及非常繁瑣的行政程序,且在使用與歸還上也有相關的法律規範。申請程序須經過六科、內府等機構,並且官員須於期限內將精微批文歸還。自明中葉起,在行政繁瑣以及中央官員長期駐外的趨勢下,精微批文逐漸被關防等其他文件取代。值得注意的是,精微批文的使用也凸顯明代南京與北京機構在明代統治機構下的不同角色。相較於北京機構,南京機構的官員使用精微批文的例子較多。
金晙永教授藉由旗人瓜爾佳氏宗族為例,勾勒旗人在清代駐防制度下的生活。在嘉慶 (1796-1820) 年間之前,瓜爾佳氏宗族成員無論是否駐防於西安,皆在西安建立祖瑩與宗祠。不過,隨著乾隆年間旗人對於科舉的重視逐漸加強,瓜爾佳氏宗族成員開始遷往北京參加科舉考試,並且死後也葬於北京,而非西安。在道光 (1821-1850) 年間,北京出現許多瓜爾佳氏宗族成員的墳墓與宗祠。這樣的現象既意謂瓜爾佳氏人士的認同出現變化,也顯示清廷對於旗人駐防制度的改變。
洪瑛媄教授探討清末北京外國使館區的建立,對北京城景觀樣貌以及城市文化帶來的影響。使館區的建立拆毀一些北京城牆,並移入近代城市景觀,其中公園是一個重要的象徵。在這樣的變化下,北京過往的皇權中心形象逐漸消去,而一些專屬朝廷的空間也逐步開放予大眾。其後,清末民初的政治變化又進一步使得城市的管理體制出現變化。安民公所、京都市政公所等機構的設置,改變了北京過往帝都的城市樣貌。
朴敏洙教授展示清初滿人對於北京大興縣與宛平縣的統治模式。自明代以來,知縣於這兩個縣內的統治與中國其他縣不同。眾多繇役的負擔以及諸多上級機構的介入使得此二縣城的知縣在諸多事務上須與各級官員交涉。滿清則將旗人制度引入大興縣與宛平縣此二縣城的治理模式之中。以屬地為統治模式,必須與屬人為原則的八旗制度相配合,而知縣的權力也在此過程中受限。另外,若分析此二縣城官員的背景,可發現在清初,獲得滿人信任的遼東人在擔任知縣的人數中占有最高的比例,而佐貳官則大多由南方出身的人士。
8 月 15 日 (09:00-12:40)
第七場 罪與罰
主持人:李和承教授(首爾數字大學教養科程)
發表人:陳秀芬教授(政治大學歷史學系)
論 題:王朝的目光:大清前期刑案對於瘋人的速寫
發表人:吳景傑教授(淡江大學歷史學系)
論 題:清代中國羈押與取保的審判技巧
發表人:咸昇延(延世大學史學科博士候選人)
論 題:清代人身所有權慣例以及「興販人口」案件
與談人:李平秀教授(成均館大學史學科)
洪誾教授(慶北大學亞細亞研究院)
吳景傑教授(淡江大學歷史學系)
陳秀芬教授透過《內閣大庫》、《刑科題本》等清代初期的官方文獻,勾勒清政府對於瘋人的認知態度與其利用公權力對瘋人的處置。清政府對於瘋人的認定存在一套複雜且涉及官員、醫者以及家庭人士眾多角色的行政程序,而其對於瘋人的處置,除了少數涉及極嚴重罪刑的案例之外,也依靠親屬、鄉約以及練總等在照護方面的協助。至乾隆朝,瘋人與清政府之間的關係出現巨大的變化。不僅檔案出現較多的案例,顯示官員對於瘋人的書寫形成一套體系,政府對於瘋人的處置也更為明確。藉由這些討論,陳教授希望反思清政府對於瘋人處置的本質及中國與西方於這方面的差異。
吳景傑教授以四川巴縣的押保店為例,探討清代官員在取保制度下的應變。在具體觀察州縣的司法審判過程時,可發現地方官審判案件時,除了針對案件本身進行判斷之外,也必須思考嫌犯的處置問題。由於審判程序的冗長以及監獄空間的不足,地方官為避免嫌犯、犯人於監獄中死亡的行政責任,往往依靠由衙役等人所經營的押保店,以接收羈押候審的犯人。雖然咸豐 (1831-1861) 年間四川總督黃宗漢 (1803-1864) 上奏請求取締押保店,但這種對應清代審判程序而生的權宜之計並未隨著總督的取締而消逝。巴縣的例子顯示押保店有轉而以丐保的形式存在的現象。
咸昇延女士探討清代興販人口案件與人身買賣作為一種社會慣習之間的關聯。興販人口案件顯示清政府對於人身買賣的矛盾態度。一方面,清政府為維持貧苦人士的生計,允許人身買賣的社會慣習,但另一方面,卻禁止存在經紀人、涉及低買高賣的興販人口行為,因其隱含轉賣、犯罪等法律問題。然而,雖然政府禁止興販人口,但經營人口買賣的人士仍舊可透過提交婚書、合約的方式免除刑罰。隨著 18 世紀以來的人口增長與社會問題,人身買賣與興販人口之間的模糊差異成為官府棘手的問題。
第八場 知識與傳播
主持人:王鴻泰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發表人:李美英教授(西江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
論 題:淸初梅文鼎的《方程論》著述以及算學的轉變——以重視九數為基礎,對理、度、數的理解變化
發表人:吳政緯博士(臺灣大學歷史學系)
論 題:朝鮮赴京使行與清修《明史》的越境
發表人:黃鈴棋(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候選人)
論 題:論朝鮮女性漢詩在清代的流傳以及中朝女性創作的相關問題
與談人:邱澎生教授(上海交通大學歷史系)
鄭相浩教授(高麗大學校史學科)
李瑞賢(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中心博士候選人)
李美英教授探討梅文鼎 (1633-1721) 在研究曆法的過程中,意識到算法的重要性,並著力於復興古算法,最終完成了《方程論》的著述。明代中後時期,珠算作為一種實用計算工具在民間廣泛流行;然士人認定算學不過商人、胥吏之用,與經世治國無關。梅文鼎則認為,珠算確實無助於理解算法原理,但曆學與算學是互為表裡的學問,通過古代籌算能夠清楚地展現計算過程,從而理解算法原理。在其所著《方程論》,以《九章算術》的「方程」章為基礎,有系統地論證算法原理及其適用情況。梅文鼎認為方程是算術的最高形式,能夠解決九章算術中其他算術問題,甚至可以應用於測量領域。《方程論》的出現,不僅復興了古代算法,也為算法的發展提供新思路。因此,清初學者們在《方程論》中發現到實學的價值,將算法視為經世治國的重要工具。此種議題的移動,推動了清代學術從「經世治道」向「經世治法」的轉變,為乾嘉考證學的興起奠定了基礎。
吳政緯博士藉由金在魯 (1682-1759) 的《本末錄》重現清中葉朝鮮燕行使自中國求取《明史》的過程。在漢籍由中國移動至朝鮮的過程中,除了過往學者所注意的會同館序班、通官之外,於清朝廷內任官的朝鮮裔滿州人同樣發揮不可忽略的角色。以金在魯的經歷為例,內務府總管常明的協助與拉攏其他官員的舉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此外,連接中、朝的鳳凰城柵門守將乃是燕行使將漢籍東移的最後一道關卡。雖然在清代經常發生查獲燕行使攜帶違禁書籍的事例,但這些守將並非有意識地查禁燕行使所攜帶的書籍,而是將書籍查禁視為處理與朝鮮人之間的紛爭的一種手段。
黃鈴棋女士探討朝鮮女性漢詩於中國的流傳及變化。明代吳明濟《朝鮮詩選》於中國的流傳,使得具備文藝才能成為朝鮮女性的一個基本形象。然而,這樣的形象並未隨著清朝時期中朝的交流而進一步深化。這個現象的原因為二,首先,朝鮮人士對於女性創作所抱有的保守態度,使得女性漢詩在編纂和出版上未有顯著的變化。其次,在清代中朝文士的交流,多於私下場合,他們專注於彼此情感的交流,且更專注於自身,即男士詩文的推廣。朝鮮女性漢詩因而未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