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穎教授演講「元明易代書寫的研究與初步心得」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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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演講,是以主講人李卓穎教授去年發表的論文[李卓穎,〈易代歷史書寫與明中葉蘇州張士誠記憶之復歸〉,《明代研究》,33 (2019), pp. 1-60。〕為基礎,進一步分享他對元明易代書寫問題的研究與思考。李教授是哈佛大學東亞語言與文明學系博士,研究領域涵蓋中國水利史、思想史與社會文化史。近年來他所關注的課題之一,是人們對「易代」的理解和書寫,及其隨著時代逐漸變化的情況。李教授對此一課題的興趣,源自二十多年前在哈佛攻讀博士期間,於課堂上閱讀楊循吉 (1458-1546) 的著作《吳中故語》,由該書引發對「易代」問題的思考;又受到歐美學界關於猶太大屠殺研究的啟發。目前計畫以蘇州為主要的研究地域,探討當地在元明易代之際的狀況,終明一代如何被書寫,又經歷過哪些變化、呈現哪些複雜的面貌,而此次演講主要以明代前中期的文本討論為主。
李教授在前言指出,「易代」不僅是個可從慣常以為的時間點,順著時序向前、向後延展的過程,同時亦具有地域上的差異。不同地區可能因為納入新政權轄下的時間不同,而得到不同的待遇,當地特有的性格亦可能影響與新朝代之間的關係,致使各地的「易代」經驗無法以一概全。此外,易代的問題又非僅涉及具有直接經驗的「第一代」人物,其後各個世代也可能仍處於相關事件的影響下,或產生追尋易代事件之意義的需要和渴望。李教授所研究的蘇州,在元明易代之際,並非直接由元轉明,中間還曾經歷由張士誠 (1321-1367) 據地經營的十一年 (1356-1367) ,亦即有過兩度實質統治者的更易,故蘇州地方士人書寫該段歷史,必然牽涉對三方政權的評價。此類書寫除了依據在地的一手經驗和口耳相傳,亦受官方書寫範式的拘束,而相關範式又將成為後世敘寫該段歷史者必須面對的對象。
明朝官方對元明易代的書寫並非一成不變,最初以《元史》為基本範式,至成化年間 (1464-1487) 改以《續資治通鑑綱目》為本的新範式取代。該書編纂的原因之一是土木堡之變後,明廷有意重訂史籍中與北方異族關係的論述,其對元朝定位的變化,也影響到對元末群雄和朱元璋(明太祖,1328-1398,1368-1398 在位)的敘述。《元史》視元朝為具正當性的朝代,視張士誠等群雄為叛亂者;但在《續資治通鑑綱目》中,元朝變成有待撥亂反正的胡主時代,群雄則成為義兵領袖,這導致朱元璋無法再如《元史》書寫範式一般,以平定動亂、恢復秩序的「真主」形象取得正當地位,遂藉地方耆儒向朱元璋進言的記載,以「志非在子女玉帛」、「有撥亂救民、安天下之心」、「神武不殺,人心悅服」等語界定朱元璋異於群雄的特殊性,凸顯其起兵乃「順天應人而行弔伐」,使天下歸服成為自然而然之事。
然而《續資治通鑑綱目》形塑的朱元璋,與蘇州地方上的認知並不一致。明初編纂明代首部《蘇州府志》的盧熊 (1331-1380),雖在志書中稱朱元璋攻下蘇州後「大軍進城,禁剽掠,居民安堵如故」,但在私人詩文中,卻以在地人的身分,留下城破時亂兵劫掠傷人,以及城西塚墓「多被發掘」的記述。《續資治通鑑綱目》編成後的明代中期,蘇州地方傳言開始進入當地士人的筆記中,如陸容 (1436-1494)《菽園雜記》收錄的軼聞,即認為蘇州城破後居民能得保全,是由於張士誠自願出降的仁德,而非朱元璋的「神武不殺」。該書還收有蘇州因係張氏根據地,而遭明朝以重賦報復的說法,該段描述重賦導致「小民破家鬻子」的情況,也與朱元璋招降榜文中「永保鄉里,以全家室」的承諾相悖。李教授認為,在《續資治通鑑綱目》範式已通行的當時,陸容與之相左的記載,似乎代表自身的書寫行動具有與官方論述爭辯的意味。
不過有關易代經過的書寫,蘇州士人群體內部亦具有複雜的多樣性,不應單純以「官方-地方士人」的二元對立框架理解。如弘治年間預修《明憲宗實錄》的吳寬 (1435-1504),因職務之便而有親睹實錄等珍貴文獻的機會,更自《明太祖實錄》中抄錄元明易代之際與蘇州相關的記載,纂成《平吳錄》一書。吳寬與陸容為同時代的蘇州士人,對於張士誠歸降而受蘇民感念、蘇州重賦為朱元璋報復措施等地方傳說應不陌生,但其書仍以《太祖實錄》為底本,延續《續資治通鑑綱目》的論述範式,強調朱元璋平定蘇州過程中的「居民晏然」。而類似的立場,亦反映在王鏊 (1450-1524) 稍後編纂的《姑蘇志》中,從而引發一波再引地方傳言進入筆記,並與吳寬論述及官方範式針鋒相對的書寫行動。如黃暐《蓬窗類紀》有張士誠為救城中百姓自縛出降、吳民哭聲數十里的描寫。祝允明 (1461-1527)《野記》有太祖憤蘇州久攻不下而定蘇賦特重之說。而楊循吉《吳中故語》收錄的蘇州地方傳言,甚至包括已由《平吳錄》辨明的誤說。如《吳中故語》稱城破時,湯和 (1326-1395) 自葑門入城,一路屠殺,致使百年後該門一帶仍舊蕭然,但當年由葑門入城者,其實是該書記載自閶門入城、秋毫無犯的徐達 (1332-1385)。又如該書將李伯昇描寫為張士誠陣營之叛徒,更稱其最後因此被朱元璋誅殺,然實際情況亦非如此。這些記述上的出入,顯示楊循吉的書寫目的不在紀實,而是對官方論述範式的刻意抗拒。
李教授最後總結,無論是親歷張士誠統治時期的蘇州士人,還是當地的後續世代,他們對元明之際易代事件的書寫,都是在互文性脈絡中展開的行動。這些文本蘊藏的情感張力、倫理訴求與知性論述,界定了作者與過往及現存政權的關係,也反映他們對如何才是「合宜統治」的認定;而上述既存著作又將成為後來者重新界定自身與易代事件、當前政權之關係,藉以構建關於「合宜統治」之見解與對未來之期待時,須於情感、倫理、論述上或揚或棄的對象。
後續的熱烈討論中,有與會學者好奇在蘇州易代書寫變遷的過程中,官方扮演的角色,以及《元史》、《續資治通鑑綱目》等論述範式流通與傳布的狀況。也有學者猜測,蘇州士人在易代書寫上的立場歧異,可能與個人的政治經歷,例如仕途順暢與否、和中央朝廷關係密切的程度等因素有關。更有學者認為蘇州地區本身的文化脈絡與士人社群,亦可能是值得深入挖掘的因素。李教授在回應時指出,土木堡之變後,明代官方對元明易代的論述,是在一個重新探討、界定各個朝代更迭的大工程下所牽涉的一環,且可能也刺激了後續知識分子對宋代等更早歷史問題的考察。李教授還提到,蘇州出版業大致在 1530 年代開始發展起來,但是《金聲玉振集》等筆記彙編叢書的問世,反映了時人對明初歷史的興趣。而官方論述範式的傳布不見得需要依靠出版業或各地官學;文社、聚會,以及口耳相傳、抄本等媒介,都為地方士人的資訊交流提供了管道。至於文本作者的政治經歷與出身背景,李教授認為這並非是書寫立場歧異的主要因素,必須考慮他們對史料文獻的掌握與判斷,特別在相關史料流通更為普及的晚明,文本作者的觀點與其經歷背景的關聯往往已不那麼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