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思德 (Bruce Rusk) 教授演講「紙上的宣德爐:文檔、文獻與文物 (Archive-Document-Object: Xuande lu in paper and bronze)」紀要

 
講題: 紙上的宣德爐:文檔、文獻與文物 (Archive-Document-Object: Xuande lu in paper and bronze)
主講人: 阮思德 (Bruce Rusk) 教授(英屬哥倫比亞大學亞洲學系 Department of Asi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主持人: 祝平一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時間: 2020 年 6 月 17 日(三)下午 3:30 至 5:30
地點: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研究大樓 703 會議室
撰寫人: 張家禎(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博士)
 
阮思德 (Bruce Rusk) 教授演講「紙上的宣德爐:文檔、文獻與文物 (Archive-Document-Object: Xuande lu in paper and bronze)」紀要
 

  演講伊始,阮思德教授首先解釋題名中的 lu 之所以用斜體強調,在於其中文名稱中使用的多個漢字:鑪∕爐∕罏。宣德爐為銅製香爐,寬腹矮足,底部有「大明宣德年製」款。它在全世界的文物巿場上極受歡迎,拍賣價往住上達百萬美金,也因此造成贋品橫行。

  事實上,宣德爐的贋品史幾乎與其有紀錄以來並行。文淵閣《四庫全書》收明呂震等人所撰《宣德鼎彝譜》,此書在工藝史上是相當罕見的完整紀錄,不僅敘述了宣德爐製作的起源與目的,亦定下了宣德爐的「標準」,詳列其各種款式、形製與用途。但 1936 年,伯希和 (Paul Pelliot) 據書中提及的多位人名及其官方機構與時代不符,而判斷此書為偽書,實際撰作的時間當在清乾隆之後。即使如此,很多學者和收藏家至今仍仰賴此書斷定宣德爐的真偽。阮教授感興趣的是,為何會有這樣的偽書?而它又為何如此長期地被相信?

  阮教授指出,《宣德鼎彝譜》代表了十八世紀士人鑑賞家,將十五世紀隨鄭和下西洋帶回珍奇異物而產生的異域認知,納入「物」的世界性流通及知識秩序的作為。舉例而言,書中提及的「洋」,此概念出現於晚明,但其普遍被用以形容進口貨物則在清代;此外,書中提到來自荷蘭的貨物,但在 1428 年宣德朝時期,中國尚未與荷蘭開展貿易,且荷蘭那時亦尚未獨立建國。阮教授關注點在於《宣德鼎彝譜》反映出其時人們如何使用文件作為證據。文件證據 (documentation) 儘管並非始於清代,但清朝學者的確對此有更多的著墨與關心。

  在此,阮教授先說明事物如何成為一個「文件」(document):例如長頸鹿原是一種自然界的動物,當牠進入動物園,標本被博物館收藏,骨骼或 DNA 製成樣本被保存,長頸鹿就成為了文件,提供資訊與知識。事物必須經由分類、標籤,置於某些學門或領域的架構之下,才會成為有意義的「文件」。這一點即使是本身已帶有訊息的文字紀錄亦然。「出處」(provenance) 作為器物的歷史文件,記載其生產日期、製造者、它在不同時代的身分等等。譜錄則是證明出處的一種文件。出處與器物兩者間互為表裡,缺一不可,它們仰賴彼此,也創造彼此。

  不可靠的文件顯然無法成為指述某個器物的有效出處。現代博物館的研究員必須仰賴信件、照片、尺寸紀錄、學者研究等各種證據以釐清出處與器物的真實性。中國明清時期沒有博物館,但有私人及官方的收藏及由此建立的檔冊 (archive)。阮教授指出,「檔冊」這個詞彙來自滿州語,似乎暗示了相較於明朝,清代遠為重視檔案與檔案的保存。

  如同生物學者在展示植物或骨骼標本時會考慮姿態,紙本文件同樣在編排成書時會考慮書籍體例(如《四庫全書》作為官修叢書)的要求及讀者的預期。阮教授表示,藉由上述模型有助於我們類比思考,當我們重新製作文件賦與其新型態,又或是在原件不存的情況下創造一份文件,這就像我們將對現存生物某些部分的描述拼湊在一起,以創造一種實際上從未存在的生物,而偽造的文件即可類比於虛構的生物。

  阮教授在討論偽造文件前,先分析另一份真實存在的文檔。當明嘉靖四十一年 (1562) 嚴嵩家產遭籍沒時,留下數種版本的抄家清單,後來甚至出版一本《天水冰山錄》,收於鮑廷博 (1728-1814)《知不足齋叢書》中。此書不避煩冗,列出嚴嵩抄家時沒入的數百頁器物清單,儘管抄家清單本質上是行政文件,卻提供了收藏家一份了解這些器物的指南。事實上這份清單傳播極快,文徵明之子文嘉於 1569 年便據其中一份原始法律文件編撰《鈐山堂書畫記》。阮教授藉由兩者的差異呈現一份法律文件如何被改製成為另一種文件。首先,法律文件沒有題名,文嘉則命名其書為《鈐山堂書畫記》,與原始的犯罪行為情調差距甚遠;其次法律文件沒有作者,只列出負責官吏(受聘清點的文嘉即為其中之一),而《鈐山堂書畫記》則當然以文嘉為編者。此外,兩者的編排子目相異,內容也不同,如法律文件亦列出其他的財貨,而《鈐山堂書畫記》只收錄書畫。

  回到《天水冰山錄》,鮑廷博在出版時亦附錄了文嘉《鈐山堂書畫記》,但正文則包括嚴嵩擁有的土地、金銀、房屋乃至當鋪等。鮑廷博亦解釋了書名由來,畢竟原始文件同樣沒有標題及作者,成為「目錄」後,人們會覺得有必要在成書時分類並安上編者、作者之名,儘管我們並不知道鮑廷博所提到的傳抄者周石林之詳細生平。

  阮教授提到另一本相關的譜錄《分宜清玩譜》,它收錄了嚴嵩收藏的珍玩器物。可以看到《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存目」如何收錄一本書,它列出了題名與單位(《分宜清玩譜》一卷)、作者(不著撰人名氏)、分類(子部二十六譜錄類存目)、版本出處(浙江汪啟淑家藏本)。如果將嚴嵩擁有的土地房屋等財產加以比較,便可理解這些珍寶古玩如何藉由這些記載,由原本僅是嚴嵩家的財物一轉成為譜錄分類下的「文件」。阮教授並比較此書最早由浙江採集進上時的目錄,在《浙江採集遺書總錄》中,此書標為「分宜清玩籍一冊」,由冊變卷其實是由目錄的具體分冊轉為概念上分卷的書籍。即使這可能僅是按照《四庫全書》格式而作的修改,亦可見在收錄書籍的過程中,建目就改變了所收書籍的性質。

  先前提及的汪啟淑是一位富有的收藏家,收藏了許多物品。他的飛鴻堂有印、墨、瓶、硯及鼎爐譜,後者很可能是第一本宣德爐圖譜,但書中未標明材質,只有簡圖和高度、重量,更像清單而非目錄。有可能《宣德鼎彝譜》那種詳細分析的目錄是一種格式,而此類簡潔的目錄是另一種。到了乾隆朝,抄家清單的格式更加一致;有趣的是,《宣德鼎彝譜》似乎是另一種風潮的一部分,它的編造者似乎意圖同時滿足宮廷造冊與收藏家目錄背後的不同心理。

  將目光拉回《宣德鼎彝譜》,阮教授指出此書的收藏者鮑士恭,其實正是出版《天水冰山錄》的鮑廷博之子,可見這是一個相當限定的收藏者交流圈。此文本的有趣之處在於它想像明代宮廷是如何生產器物及記載譜錄,而製作這個文本的人本身即是十八世紀此一圈子的玩家。書中描述宣德爐是明宣宗用暹羅國王所貢洋銅製成的一批珍貴銅器,這種敘述很符合江南進獻珍材給宮廷製成貴重器物的想像模型。在這本又像譜錄又像圖集的《宣德鼎彝譜》中,原始材料被副文本 (paratext) 及後設資料 (metadata) 所環繞及定義,這樣的譜錄是如何流傳,又如何成書?

  阮教授引述《四庫提要》解釋此書如何進內,又如何收錄。《提要》引楊榮〈序〉指出此書當初編成僅為進御,未曾頒行,因此到嘉靖才流傳開來。也就是指此書原本只是宮廷中的檔案,後來才成為流傳的書籍。《提要》末尾又引杭世駿《道古堂集.書宣德彝器譜後》云:「此明宣德三年工部檔案也,遼陽年中函希堯從部錄出。以宣宗論旨中有鑪鼎彝器字,遂摘用之。係年氏所定,非實事也。」杭世駿文中以一位名人的命名來嘗試解釋檔案如何成書,四庫館臣則認為是影附之說,我們可以由此看出《提要》作者盡力釐清不同說法,以求真相。

  當初完成的七部《四庫全書》中今存四部,其中兩部《宣德鼎彝譜》的提要未引杭文,顯然在某時段修訂了此一部分,阮教授表示這是很值得玩味的改動。如果觀察文淵閣《四庫全書》的提要日期,可以看到大部分內容都在 1781 年前完成,而《宣德鼎彝譜》的提要卻直到 1788 年才被加入,此情況通常與皇帝敕令有關,也就是說這些晚期的修訂、增減以及御製或官方叢書的收錄往往是皇帝的授意。因此最晚才加入的《宣德鼎彝譜》提要極富意義,顯示編者非常在意其真實性,這的確會引起人們對此文本及所描述器物真偽的疑問。在《乾隆皇帝是一是二圖》軸中,周圍器物中多半與過往的帝王有關,其中就有宣德爐,這樣的展示可見宣德爐對於乾隆有相當的意義,對於鑒真的追求,或許足以讓他下令修訂《宣德鼎彝譜》的提要。

  《提要》最後結以宣德爐「在明世已多偽製」,並強調《宣德鼎彝譜》「辨析極精,可據以鑒別,頗足資博雅之助」,阮教授表示,這明白指出追求文本真實是為了追求其指涉的器物真實。但為了達到文本真實,必須建立文本與器物、文本與其他文本,以及文本與歷史的關係。《提要》後來也變成權威,當晚清其他叢書收錄《宣德鼎彝譜》時,也會同時收錄《提要》,《提要》在此成為副文本,用以證明此書的真實性。於是《宣德鼎彝譜》便成為一本可用來鑒別自己收藏真偽的指南。當然,《宣德鼎彝譜》從未保證這樣的功用,但它之所以仍保有資料性,正是因為它維持了足以令人如此使用的印象。《宣德鼎彝譜》建立了文件與器物的關係,讓文件與器物互相創造,經由紀錄出處的機制,器物和文本支持彼此的真實性或虛擬真實。而《宣德鼎彝譜》本身,又因為在《四庫提要》中對此書出處的辨明而支持該譜的真實性。阮教授提到清朝建立出處方式中,文檔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即使是想像中的文檔亦同,可以妥當地說清代較明代更仰賴文檔此一概念。

  阮教授以和珅作為嚴嵩在清代的對照組,同樣在抄家時留下了家產詳目,但和珅的財產清單中,有一個特別值得注意之處:「私設檔子房一所,七百三十間」,「檔子房」是收藏檔案之處,其所占間數竟然和深及十三進的正屋一樣多。或許和珅視收藏如此鉅量的文檔∕資訊為維持權力的投資。我們無法斷定此家產詳目是否為真,但即使它是虛構的,在抄家清單上附會「檔子房」一事,即可見清人對文檔的重視程度,文檔是思考文件、使用文件的特殊方式,亦是確認真實的方式,即使那真實以《宣德鼎彝譜》來說可能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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