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田正教授演講「Japan and Sea in the Sixteenth and Seventeenth Centuries」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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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田正教授畢業於巴黎第三大學,曾在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等學術單位任教多年,現任東京大學的大學執行役兼副學長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羽田教授的研究領域主要是世界史與全球史,研究成果豐碩,也獲頒許多榮譽頭銜,最近一次是在 2017 年由日本政府頒發紫綬褒章。主持人陳國棟教授介紹道,羽田教授的中文譯著廣為人知,包括《從海洋看歷史》、《東印度公司與亞洲的海洋》、《「伊斯蘭概念」世界的形成》等書。羽田教授的研究生涯先是關注亞洲海洋世界的西半部,也就是以伊朗史為主,此後逐漸延伸到遠東,以及他的家鄉日本。簡言之,羽田教授關心的是一種新形態的世界史,也就是所謂的「全球史」。本次演講即在全球史視角下出發,討論日本及其周邊海域的歷史。
羽田教授本次演講主要為兩部分,前半部從十六世紀在日本及周邊區域與海洋相關的歷史談起;後半部說明在十七世紀初期,日本面對境外世界立場出現一項重大轉變,使得此時期的日本周遭海域與前半部所介紹的海洋史情形大不相同,最後綜合兩部分提出結語。
羽田教授首先指出,至少在日本人的腦海裡,日本的過去通常被理解、詮釋為相當獨立的歷史,彷彿置於某種容器內,與周遭區域沒有關聯。鑒此,讓日本史結合全球史研究,以及在全球史脈絡中重新詮釋日本史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本次演講聚焦在十六世紀後半葉與十七世紀前半葉,嘗試將日本群島的過去置於全球史脈絡中來理解。在這一百年間,日本人涉入發生在日本群島之外的人類活動,並產生緊密連結,導致了政治與社會層面的大規模改變。羽田教授認為,當日本人在十九世紀接觸西方後,開始形塑己身的政治與社會體制,上述一百年間的改變是根本且關鍵的。
基於上述想法,羽田教授本次演講聚焦於四個問題:一、十六世紀後半葉是地方大名相互傾軋交戰的時代,在嘗試控制日本群島上領土時,大名們如何面對外國人的來訪?二、十七世紀初期,隨著德川幕府的建立,日本出現了甚麼變化?三、隨著統治領土與人口增加,德川幕府如何定義其統治權威的所及範圍?四、在德川幕府的統治與法律裁判體制中,人民處在甚麼樣的位置?
羽田教授一開始便指出一項重要前提:須理解日本在十七世紀初發生的巨大轉變——德川幕府統治日本群島除北海道與沖繩以外的範圍,已幾近現代日本的幅員。舊有的地方諸侯領地被重新統合為分派各地的大名所領,包括與幕府較親近的譜代大名和較疏遠的外樣大名,亦有部分直屬於幕府的區域。十七世紀以降,當日本少數地區存在與外國人士的接觸、交流時,幕府對此一直有效地管理著,日本面臨重大外國事務的情形也不多見。自十七至十九世紀,日本政治與社會體制的延續性是研究者需留意的。
羽田教授說明東中國海上貿易活動的發展,以及此地在葡萄牙人到來後發生何種變化。十六世紀下半葉,一群被稱為「倭寇」的海盜在東中國海海域及海岸區域頻繁活動。從字面意義而言,倭寇是來自日本群島,不時侵襲中國與朝鮮海岸的海盜。事實上,這些海盜的組成複雜,出身地包含日本與中國的浙江、福建、廣東等處,他們超越了地域及語言的邊界組成海盜團體,對東中國海域的沿岸影響甚鉅。當時的室町幕府與地方大名都難以有效地取締倭寇行為。
倭寇之所以能有強大的力量,有幾項可能的原因:第一項原因與明朝政府對朝貢貿易的管制有關。在倭寇開始活躍的十六世紀中期,日本已經不再能參與明朝的朝貢貿易體系。同時要強調的是,此時的東亞海域周邊是帶有「政治」色彩的海域,像這個區域一般由政府嚴格管控海上貿易的情形,在當時的世界上並不多見,其他區域的政權對於海外貿易並不會採取類似態度。然而,由於日本群島與中國大陸之間的貿易需求龐大,非法走私情形也隨之出現,在中國沿岸的走私商人都被視為海盜,也就可能是「倭寇」的組成分子。第二項原因與中日之間的貿易在十六世紀愈加興盛有關。當時日本人在石見發展出新型態的採礦技術,銀礦在整個日本群島的產量都大幅躍升,這些白銀隨著交易迅速在日本群島流通,商人以白銀出海交換中國生產的生絲和陶瓷。另一方面,明朝政府也需要大量白銀維持其北方與蒙古交界處的軍事開銷。因此,可以說不論在中國或日本,白銀交易都有利可圖,這也是許多人投入倭寇的走私或海盜生意的原因。羽田教授認為,若觀察葡萄牙航海者在十六世紀所繪的亞洲地圖,可以發現即便繪圖者並不熟悉東亞,僅能繪出輪廓怪異的日本群島;但從地圖上有明顯 “plata”(銀)標示即可得知,葡萄牙人在十六世紀晚期已認知到日本有豐富白銀出產。
羽田教授認為,葡萄牙人在十六世紀出現在東中國海域,與倭寇和非法貿易脫不了關係。他們與倭寇合作,加入中日走私貿易活動而獲利。當葡萄牙人於 1543 年首次抵達日本群島時,他們登陸的是由倭寇首領王直控制的種子島。王直在九州西部的平戶擁有據點,葡萄牙人首次抵達平戶也與其海上勢力有關。然而,葡萄牙人與倭寇有一很大的差別,即葡萄牙人出航時,天主教的信仰與實踐是船員生活不可或缺的,且航海所及之處都被納入其嘗試傳教的範圍。這是由於自十四世紀起,當西班牙、葡萄牙政府進行海外擴張時,便已獲得天主教教宗的授權,賦予航海船隊與隨行傳教士執行傳教任務的權利,稱為 Patronato real。當葡萄牙人在十六世紀中葉抵達九州時,當地大名們出於對中國商品與槍枝的需求,允許葡萄牙人的船隻停泊港口,並讓傳教士自由傳教。羽田教授指出,這是因為大名們明白,基本上葡萄牙人的貿易與傳教任務是一體執行的。值得注意的是,九州大名大村純忠在 1580 年將長崎港奉獻給耶穌會,一方面滿足耶穌會的傳教任務,另方面也滿足大村與葡萄牙船隊合作的需求,當時在印度洋沿岸的地方政權在與葡萄牙人接觸後,也時常有類似的獻地行為。
接著,羽田教授將明朝中國的情形納入討論。明朝於 1567 年開放海禁,但倭寇問題仍未解決,因此中國人民仍被禁止出航日本。在此之前,中日之間的貿易主要由倭寇及已經在澳門建立據點的葡萄牙人主導。在明朝開放出海通商後,中國商人得以自由前往東南亞,日本商人也開始有機會在第三地與中國人交易。因此,前往東南亞的日本船隊數量在十六世紀末爆炸性地成長。當日本在十六世紀末出現強大的中央政權時,繁盛的海外貿易發生了些許變化。1590 年,豐臣秀吉已經將分據地方的大名統合在其權威下,在此之前,豐臣秀吉便已經將長崎從耶穌會領下取回,並著手整頓瀨戶內海的海盜集團,此後這些取締延伸到日本南方海域的倭寇集團上,這被認為是日本政府管理海上貿易活動的開端。1592年,豐臣秀吉公布實行朱印狀制度,商人出航時必須持有政府發給的執照,這代表以往由倭寇團體中介,走私中國產品到日本的貿易模式已經不被容許。
豐臣秀吉死後,德川家康迅速建立江戶幕府,同樣希望掌握朱印船貿易。此時的朱印船出航目的地包括臺灣、馬尼拉、河內、北大年、大城等,商人以日本生產的白銀、銅幣帶回廣為流通的中國絲綢布匹,或當地生產的鹿皮、鯊魚皮、染料和其他奢侈品。這類貿易活動在 1635 年終止。羽田教授指出,曾經持有朱印狀出海的船隻應有三百五十艘以上,一百零五人獲幕府發給朱印狀,其中多為日本的地方領主、武士或商人。然而重要的是,也有二十三名非日本人,包括中國人、葡萄牙人與荷蘭人取得朱印狀。這證明了朱印狀制度並不單純是規範日本人的制度,德川幕府意圖控管的是出入日本海岸的所有船隻與貨品,並且命令這些活動都應該在直屬於幕府的長崎港進行。因此,長崎在十七世紀聚集了來自中國、葡萄牙、荷蘭的商人與水手,成為重要的國際港口。相對而言,持有朱印狀出海的日本人也逐漸在東南亞若干港口聚居,發展出所謂的「日本町」聚落。綜上所述,隨著東中國海域貿易的興盛,日本人在十六世紀末至十七世紀上半葉可說是活躍於東南亞許多港口,他們透過共同的海外貿易網絡,與來自中國、歐洲、東南亞各地的人彼此緊密聯繫著。
羽田教授認為,十六世紀下半葉的東中國海域是自由開放的,當時日本統合政權出現了變化,這個變化在十七世紀上半葉開始愈加劇烈,羽田教授亦在演講的第二部分「隔離政策」(Seclusion Policy) 對此部分進行說明。
1609 年,兩艘荷蘭船抵達平戶,向德川幕府要求進行正式貿易的權利。然而,讓幕府困擾的是,此時的荷蘭尚是新興國家,且與哈布斯堡王室在政治上仍是敵對狀態。因此,航行於東中國海域的荷蘭人自認持有政府授權的「私掠通行證 (Letter of Marque)」,可以正當地襲擊哈布斯堡王室治下的葡萄牙船隻。面對此情形,葡萄牙人激烈抗議,指出「私掠通行證」僅確定能在歐洲通行,日本、中國、朝鮮等國政府並未認可其效力。羽田教授藉此例指出,這類紛爭的出現使得幕府必須對海上貿易訂立規範。
羽田教授接著舉出兩個案例,說明幕府如何處理發生在海上或日本群島海岸的爭議。第一個案例發生在 1615 年,一艘名為聖安東尼奧 (San Antonio) 的葡萄牙船在五島列島西南方的女島附近遭荷蘭人襲擊,荷蘭人劫持船隻與財貨後進入平戶港,導致葡萄牙人向幕府激烈抗議。荷蘭人則聲稱根據「私掠通行證」的授權,可以不必賠償葡萄牙人。對此,幕府最終裁決要求葡萄牙船主出示朱印狀,若非幕府授權的朱印船隻,則荷蘭人只須歸還船隻,財貨則任憑處置。第二個案例發生於 1617 年,一艘航行於中國與馬尼拉之間的中國船隻同樣遭荷蘭人襲擊,並將七艘船與財貨都劫持到平戶。由於荷蘭人與西班牙敵對,認為此舉是為了斷絕西班牙的任何補給機會。1621 年,幕府因應海上頻傳的爭議發出布告,宣告荷蘭與英格蘭人不得在鄰近日本的海域從事海盜行為。羽田教授指出,這份布告的關鍵意義在於宣告了幕府將部分鄰近海域納入法律管轄範圍。幕府也開始體認到若要維持秩序與公眾安全,不僅要控制陸地,也需要管控鄰近海域。
除了管制鄰近海域上的爭議外,幕府對其治下的人民也擬定新的管理方針。一大改變就是禁止天主教傳播。在 1580 至 1600 年間,在日本約有三十七至五十萬名天主教徒,相當於當時總人口的 3% 至 4%。此時幕府開始視天主教徒對教宗的崇拜為威脅,1587 年首次對傳教士發出驅逐令。1635 年確立了禁止外國船隻來航,僅容許中國、荷蘭船隻進入平戶的外交方針。根據松井洋子收錄在論文集 Asian Port Cities, 1600-1800: Local and Foreign Cultural Interactions 的一篇文章 “The Legal Position of Foreigners in Nagasaki during Edo Period”,可知禁教政策有幾項重點:教徒必須放棄信仰或離開日本,為了信仰而離開的日本人不受幕府律法管轄,而因為親人或財產留在日本的外國人則被視同「日本人」看待。在 1633 年至 1639 年間,幕府公告禁止海外日本人歸國,且有兩百八十七名混血孩童與他們的葡萄牙人及日本人雙親一同被驅逐出境。此外,幕府也命令居住長崎的荷蘭人與中國人選擇搬離或長住。其中荷蘭人都選擇離開,但有許多中國人留下,歸類在宗門人別改帳制度中「家」的單位裡,成為幕府的臣民。
羽田教授認為,上述案例與研究成果顯示幕府開始嚴加管控海上活動與外來的人、物產與宗教,這使得東中國海域和南亞的印度洋沿岸自十七世紀中葉起出現一大歧異。羽田教授稱此差異為「商業之洋與政治之海 (Commercial ocean and political seas)」。在南亞、東南亞鄰近印度洋的區域,當地居民與外來人群間沒有隔閡,外來者通常被寬容地接受,並輕易融入當地社會。相對而言,德川幕府與清朝廷都在當地人民與外來者之間劃出明顯分野,只允許外來者短期居留,且嚴格管制其商貿活動。以日本為例,原先在十六世紀下半葉繁盛的東南亞貿易,是在 1630 年代停止的,連帶也影響海外日本町的衰落。然而,日本的國內航運卻在此後蓬勃發展。因此,海洋雖然隔絕了日本群島與海外各國的聯繫,但也讓日本國內各地的連結更加緊密。
最後,羽田教授總結,指出日本的海洋政策在十六至十七世紀間的變化有兩項深遠的意義:一是幕府針對日本人與外國人在身分、居住空間等層面上的隔離政策,某種程度上成為日本在十九世紀接受現代歐洲的「民族」(nationality) 概念時進行思考與因應的基礎。二是幕府在十七世紀上半葉開始聲稱其對於日本鄰近海域的管轄權,也認為幕府能在近海上實行其權威。這樣的海洋管理方式也在日本人於十九世紀接受「主權 (sovereignty)」概念時提供認知與討論的基礎。在此意義上而言,可以說十七世紀的海洋與外來人群為近代日本國家的建立提供了基礎。
演講結束後,與會學者熱烈提問。中研院史語所張谷銘教授提問,演講中提到當一個統一的、強大的政權在日本成立後,倭寇問題大抵被解決;反過來說,為何倭寇問題在明代不斷困擾著中國政府?羽田教授回應,當倭寇在中國沿岸活躍時,日本各地大名割據的混亂情況是倭寇問題的溫床,沒有日本政府的合作管理,縱使沿岸治理很有效率也難根絕。臺大歷史系博士生陳瑢真提問,當羽田教授討論德川幕府的海洋政策時,可以看見歐洲人在海上爭議案件中的角色,令人好奇的是這些政策與中國有什麼關聯?羽田教授謙虛的表示,因為對明清中國史尚不熟悉,本次演講先聚焦在日本與歐洲人交流的案例上。但羽田教授也提到,荷蘭人在十七世紀中期曾經嘗試從越南進口品質較差的布匹到長崎,僅維持幾年的獲利便因清朝消滅鄭氏政權後開放商人到長崎經商,而斷絕了進口越南布匹的利源。此例顯示出在檢視日本對外隔離的海洋政策的同時,也須注意亞洲國家(如:中國、越南)與日本的互動。臺大歷史系長谷川正人教授詢問,琉球在德川幕府的海洋政策中角色為何,是否在薩摩征伐後被納入考慮?羽田教授回應,幕府並未特別針對琉球制定政策,在法令執行上係以管理進出本州、九州的船隻為主。至少可以確定的是,幕府在此時開始確立其對於沿岸部分水域的執法權力,至於與領土、疆界相關的議題則需繼續開發。最後,有學者提問禁教後出海流亡的日本基督徒都去了哪裡?是否在移居地形成具影響力的社群?羽田教授回應,這批基督徒應該是首次大規模的日本移民潮,但現今不容易找到任何相關材料,可能完全同化進東南亞社會。最後,主持人陳國棟教授補充,最有名的海外「日本町」位於越南會安,或許可以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