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李文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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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良教授,現任教於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曾任東京大學文學部訪問學者,並獲得教育部菁英留學獎、科技部優秀年輕學者、國立臺灣大學傑出專書獎、國立臺灣大學教學傑出獎。著有《中心與周緣——臺北盆地東南緣淺山地區的社會經濟變遷》、《臺灣史料集成提要》(合著)、《清代南臺灣的移墾與「客家」社會 (1680-1790)》等。主要研究領域為日治時期臺灣林業史及清代臺灣社會史。
關注臺灣研究
1968 年,我出生於南臺灣屏東以稻作為主的偏遠農村。父母從來沒有機會接受正規教育,相較之下,我們這個世代顯得幸運許多,一出生就能享有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可惜的是,在我接受義務教育的過程中,臺灣本身的歷史依舊經常隱沒於大中國的脈絡下,不太有機會被身為臺灣人的我們所注意。另一方面,在個人所得持續成長、被稱為「亞洲四小龍」的經濟成就受到高度矚目的背景下,一類組的學生往往優先選擇商科,我一開始也選擇當時流行的企業管理,後來才轉而就讀歷史系。
學科興趣的轉變,並非緣於自身頓悟發現,而是來自外部強烈衝擊。我的大學時代 (1987-1991) 適逢戰後臺灣民主化的關鍵年代,因而親身經歷了解嚴、野百合學運、國會全面改選,以及《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廢止等具有指標性意義的歷史事件。就像林強在電影《天馬茶房》中的臺詞:「未來,一直來一直來,不管好的壞的,它都一直來」,真正感受到歷史從眼前洶湧流過。當時,年輕的大學生很容易受到政治環境巨大變化的感染,開始關注起這座島嶼的命運和歷史。學生們組成讀書會,熱情而廣泛地閱讀文學、歷史與哲學等各種書籍,一起創辦鄉土研究、臺灣歌謠等社團。在教學現場則有年輕的林瑞明教授,帶領我從文學認識臺灣。
讓我最早接觸到臺灣文學,是一門名為「中國近現代文學史」的必修課,由後來出任國立臺灣文學館首屆館長的林瑞明教授講授。現在看來肯定非常奇怪,這是因為當時大學歷史系的課程設計還是大中國的架構,臺灣史方面就僅有一門名為「臺灣省誌」的課。不過,林瑞明教授想辦法突破限制,在講完五四運動、新文學、魯迅之後,就接著講述臺灣文學。林教授的臺灣文學側重日治以來的新文學,有著強烈的反傳統、抵抗及寫實色彩,文學因此能夠反映臺灣人所處的時代與困境。林教授的研究與指導,比較傾向作家論,即鎖定一位作家,全面蒐集資料、編纂年譜,講述分期與特色。
我的研究目光雖然在大學時期開始轉向臺灣這個領域,不過史學在當時還未成為我關懷的核心。大學時期的我,自以為是文學青年,儘管讀過史明、王育德的臺灣史以及政論書籍,但其實更熱衷於臺灣文學,寫了幾篇散文、小說與文學評論。
日治時期臺灣林業史研究
1991 年秋天,我進入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就讀,關注的重心也開始從臺灣文學轉向臺灣歷史。由於大學時代受到林瑞明教授啟發,很早就決定研究日治時期臺灣史。有趣的是,同年入學的十二名碩士生中,就有五人選擇臺灣史作為研究領域,據說是有史以來最多,應是受到臺灣政治環境影響。
我的碩、博士論文,都是由曹永和及吳密察兩位教授聯合指導。曹教授只有中學畢業,卻靠著勤勉自學通曉多種語言,成為臺灣史研究專家,並榮獲中央研究院院士頭銜,他的為人與學問可說是繼承了戰前臺北帝國大學史學科優良的傳統和研究累積。吳教授當時剛從東京大學留學回來,年輕而耀眼,他天資聰穎又異常勤奮,見解極富洞見,發人深省。不過,我進入臺大之後,發現同學跟老師都很優秀,自己卻不知該如何展開研究,常感挫折,於是決定先休學服兵役。也因為這樣的經歷,我現在指導研究生時,很能了解他們的困境與挫折。
1993 年夏天,我回到臺大復學,住在研究生宿舍。經由博士班學姐林玉茹介紹,認識了現在的國立臺灣史前博物館館長李玉芬教授。李玉芬教授當時在臺東師範學院教書,同時回母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系攻讀博士。林玉茹是臺東師專畢業的優秀學生,兩人十分要好,經常一起出入研究生宿舍。透過她們,我也認識專門研究臺灣地圖學史、創辦東臺灣研究會的夏黎明教授,他是個謙卑為懷卻極具有毅力和領袖魅力的學者。
那時,我剛從《臺灣風物》看到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系施添福教授的論文〈清代臺灣竹塹地區的土牛溝和區域發展:一個歷史地理學的研究〉,感到相當震撼。施教授能輕易將文獻還原到地理空間,使其甦醒復活,具體展示自然環境、歷史地圖以及田野實查對歷史研究的助益,從而將臺灣史研究推升到一個新境界。當我跟李玉芬教授說明自己的感想與研究後,她提到施教授正在徵求研究助理,建議我試著應徵。於是我鼓起勇氣毛遂自薦,儘管素未謀面,施教授卻立刻應允任用,讓我有機會到師大學習。
碩士班期間,我從吳密察及施添福兩位教授的教導與研究中,獲益良多。如果說吳教授教給我的是研究日治臺灣史所需的檔案、語言以及整理分析等各項基礎訓練,並且開啟對於作為殖民者之日本側的重視;那麼,施教授則是讓我體會到臺灣史貼近土地面的社會過程,以及歷史地理學者縝密重建區域發展的研究手法。我的碩士論文〈日治時期臺灣林野整理事業之研究——以桃園大溪地區為中心〉就是試圖結合這兩種不同研究方法的成果。
在我就讀碩士班的 1990 年代初期,日治臺灣史中關於土地資源控制的研究仍然頗為僵硬,可以概括為「日本.掠奪/臺灣.反抗」的解釋架構。當時的研究大多認為,總督府將臺灣人的林野收奪為官有,並且將土地集中放領給日本資本家,臺灣人則因喪失土地且未獲利益分配的雙重剝奪,對於總督府的統治及其林野政策,進行激烈的抵抗。但是,這樣的觀點卻有兩個明顯未經檢證的假設:這些被總督府收奪為官有的土地原本確實為臺灣人所有,以及臺灣人在總督府分配土地利權的過程中未獲分配。我的碩士論文其實很簡單,就是想用檔案材料具體檢證這兩項假設。
由於受到臺灣歷史地理學的影響,我除了延續傳統歷史學方法重建政策施行過程外,也選定近山的桃園大溪從事區域研究。對我來說,要重新檢證前述第一項假設,就必須拉長時間縱深,從清代開發史的脈絡來接近,不能只做日本時代研究。基於這樣的想法,我利用契約、族譜,以及當時尚未被大量利用的臺灣總督府檔案等文獻,重建大溪十九世紀以來的開發史,進而發現北臺灣淺山區因自然與人文環境特殊,直到日本領臺前夕仍處於拓墾之中,當地人尚未擁有明確的土地權利與證據書類。
總督府執行林野調查時體認到,若將這些情況特殊的「緣故關係」林野驟然收為官有,可能會激起社會反抗,增加統治成本。為此,總督府設計一套「保管林」的過渡性政策,雖將土地暫時查定為官有,但「緣故關係人」只要繳納些許費用就能持續利用土地,最後再經由放領獲得地權。換言之,林野調查與其說是總督府設計精美的掠奪手段,倒不如說是既存土地占有的合法化機制。
儘管日本資本家依然是獲益最大的林野資源者,然而,他們所攫取的林野多位於界外「蕃地」,並非民有土地。而且,臺灣本地資產家以及邊區零細農民,其實也依其資力取得距離「番界」遠近、面積大小不一的土地利權。這一套利益分配模式,應可取代原本的剝奪反抗說。在我看來,總督府經由林野調查的進行,應該是愈加穩固殖民地的經營與社會控制,而非導致日趨激烈的衝突。這樣的觀察也較符合歷史發展趨勢。
其後,我延續碩士論文的方向,寫成〈帝國的山林——日治時期臺灣山林政策史研究〉的博士論文,旨在探討日本帝國是否自領臺伊始,便一貫以殖產興業的構想來開發山林資源,並且在這樣的動機下面對原住民。山林事務在領臺之初,一直分由各相關行政單位獨自經營,導致山林政策須經相關部門的折衝協調才能定調。尤其是林政官員常因具專業技術而堅持其山林政策須顧及永續經營及環境保育,甚至期待讓原住民成為林業家,這跟後來總是要將其切離於山林之外的構想頗為不同。由此可知,「臺灣總督府」不能單純被視作日本帝國在臺殖民的代理人,其機構本身也非鐵板一塊。
總督府基於利用「蕃地」資源,設法控制山地原住民,是在 1899 年以後。為了完成山地控制,總督府裁併「撫蕃」立場相對保守的林政部門,同時成立並擴張以警察系統為主的「理蕃」部門,進而維持一個屬於特殊行政狀態的「蕃地」。臺灣山林的特性,正在於這種將征服體制轉化為日常統治模式的辦法;遍佈在「蕃地」的警察據點與人員,現在成為「蕃地」的行政系統。從臺灣整體的歷史發展來看,臺灣山地首度被國家政權納入有效的統治之下,是在殖民時代經由戰爭征服而來。
雖然研究生階段的學位論文皆以日本時代為研究主題,但其實在撰寫碩士論文的過程中,我便已體會到充分理解清代臺灣的歷史,才能將日治時期的情況看得更為清楚。基於這樣的想法,我的研究開始轉向清代臺灣,甚至年代越做越早,眼光則漸趨下層,從國家統治政策下到地方社會。
清代臺灣社會史研究
從事清代客家研究,一開始完全是個意外。2001 年,我剛寫完博士論文,奔波尋找教職,難有充分時間從事研究。「臺灣文獻叢刊」本的清代臺灣方志因此成為我的休閒讀物。就在我從清初依序閱讀這些方志的過程中,注意到臺灣的三個縣在康熙五十年代同時編纂第一部方志,並且首次使用「客」來稱呼那些在拓墾前緣佃田傭工維生、集居、單身且充滿暴力行為的廣東省移民。對我來說,與其將這些負面的「客家」書寫當成一張照片,觀察客家人的真實形象,倒不如將之視為一面鏡子,藉以照射那些掌握書寫權的「非客之人」(閩籍官紳)內心想法及其面臨的難題。後來,我在這些觀察的基礎上寫成〈清代臺灣方志的「客家」書寫與社會相〉。
當我寫完這篇文章時,還不知道後來竟可以發展成一本書。曾請指導教授吳密察先生給予意見,當時,吳教授在行政院擔任文化建設委員會副主委,儘管公務十分繁忙,還是抽空讀完論文、寫了好幾頁的意見,並邀請我參與明清臺灣史料整理計畫。正因為那次大規模整理史料的經驗,自己才對清代臺灣的歷史發展有了初步的全面掌握與認識,並且確認可以從清代客家研究這一條線來理解臺灣社會。後來,我陸續寫了好幾篇文章,並在 2011 年重新整理改寫成《清代南臺灣的移墾與「客家」社會 (1680-1790)》一書。
我認為清代粵東移民能在南臺灣長期定居,大致經過五個發展階段。第一,粵東移民可能早在明鄭時代便已活躍於屏東平原,卻因臺灣在清領後為福建省管轄,而無法在臺取得地權,只能屈居於閩籍地主之佃農的身分,藉由「田底」之永佃權的機制繼續控制土地。
第二,康熙四、五十年代,臺灣米穀由於價格持續低廉,在缺米的華南沿海一帶擁有廣大市場,帶來臺灣的水田開發熱潮。位居平原湧泉帶的客家人,不只可用較低的技術與成本完成水田化,他們也種植能在四月收穫且成數高而穩定的「雙冬早稻」。而且,隨著田底權而來的低廉且固定的實物大租,導致粵佃得以享有這一波水田化熱潮的主要經濟利益。這也是掌握書寫權的閩籍官紳深感焦慮,並在康熙五十年的方志中極力批評他們的原因。
第三,康熙末年,屏東地區的粵籍村落在朱一貴事件期間,組成跨村落的軍事集團,協助官府平定動亂。其後,多位義民經朝廷破例議敘軍功,並獲得總督賞賜「懷忠」匾額懸掛里門。粵民更在村落中建立起忠義亭,奉祀皇上萬歲聖旨牌。如此種種,均有助於他們拉近與王朝國家間的距離,以抗衡府城官紳及其周邊閩籍住民的威壓。
第四,由於粵民勢力擴張可能破壞臺灣社會既有的平衡,因此,官府有時會反過來壓制粵民勢力,使得粵民必須不斷透過協助官府平亂,來維持義民身分。
第五,乾隆初年,粵民成功排除閩籍士紳的抵制,獲配粵籍學額,得以在臺參加科考。這意味著官府正式認可粵民在臺定居。不過,在臺粵人仍須同時擁有臺灣與廣東省籍才能參加科考,這也使得粵人有制度上的理由,來強調他們與廣東省之間的歷史關連。
其實,我寫《清代南臺灣的移墾與「客家」社會》一書,有向施添福教授致敬之意。原因除了施教授啟發我走向清代研究外,還有另一個重要的理由。近年來學界雖興起幾股號稱「某某學」的風潮,但整體看來,在理論方法、實務操作及研究成果等方面均已發展成熟者,應該只有臺灣歷史地理學。這是非常難得的成就,理應獲得院士頭銜表彰;臺灣史研究若要提升到國際層次,臺灣歷史地理學肯定是最可能的一門「學」,我們應該在施教授建立的基礎上努力發展。
明清史交流
從研究生時期開始,我有兩次去日本長期交流訪問的機會。選擇日本的理由是因為我碩博士論文都處理日本時代,屬於「統治政策」層次的研究,到了日本便可蒐集撰寫論文所需的史料、理解帝國的整體情況。因此,我到日本訪問時,待在圖書館、檔案館的時間特別長,像東京大學的明治新聞文庫、農學院圖書館,以及東洋文庫、三井文庫、國會圖書館、澀澤史料館等等;有機會出外旅行時,對於地方的鄉土資料館也相當感興趣。
雖然如此,由於我主要的研究重心在當時已轉移至清代,所以格外注意日本的明清史研究。兩次前往東京大學訪問研究,都得到岸本美緒教授的幫忙,曾參加她的明清史課程。此外,我也參與菊池秀明教授跟已故的並木賴壽教授共同主持的「軍機處奏摺錄副」讀書會。菊池先生專門研究太平天國,並關注同時期臺灣發生的張丙事件,他任教的國際基督教大學座落於三鷹,是跟臺灣也有關連的中島飛行機製作所。
岸本及菊池兩位日本教授的課程很相似,基本上是研讀檔案,參與成員輪流帶讀,教授則適時訂正、深化討論。參與者來自不同領域、各有專攻,他們常就自己的研究提供意見,與會者因此能夠得知帝國各地的情況。對於我這種已慣於閱讀漢籍的人來說,這樣的讀書方式收穫頗大。我有時甚至懷疑,自己的研究做得不夠好,原因可能是太熟悉這套文字,因而讀得太快,有時以為自己好像讀懂了,其實並沒有。若細心研讀未經標點的文獻,就會發現將某些字詞讀成動詞或名詞,標點落在何處,句號或是逗號,整體文意就會有所差別,同段文字也會有不同想像。重點應該不在於何種說法才正確,而是理解文獻竟能蘊藏如此多元的想像空間及可能性。日本的東洋史研究之所以能夠在國際漢學界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跟這種具漢字傳統而又能仔細閱讀文獻,進而提問的研究方式有關。這段經歷對我後來的研究和教學都很有助益。
我能跟「華南學派」(儘管他們反對這個稱呼,但似乎也沒有更適當的泛稱了,而他們確實也都從華南出發做出一套獨特的學問)的研究者有些交流,與吳密察教授有關。在 1997 年左右,我剛進入博士班不久,吳教授和當時在牛津大學的科大衛 (David Faure) 教授合作,向蔣經國基金會申請了一個三年期的計畫,課題是十九世紀的地方政府與社會。
由於「華南學派」向來強調田野與文獻相互發明,計畫也因此安排在香港、廈門與臺灣從事田野調查,順便開會。當時,蔡志祥教授(香港科技大學)、蕭鳳霞教授(耶魯大學)、鄭振滿教授(廈門大學)、陳春聲教授以及劉志偉教授(中山大學),也各自帶研究生一起參與,像馬健雄、溫春來、黃國信、宋怡明、沈艾娣等。吳密察教授後來到臺南主持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時,也創辦「走入歷史田野工作坊」,延續交流活動。
「華南學派」的研究方法與貢獻,已經有許多論著可以參考,但我可以從清代臺灣史研究者的立場來談些感想。雖然這麼說肯定會引起不滿,但是,臺灣史研究在核心上,難免是「地方研究」。臺灣或者是跨國商業公司的一個地方商館,又或是帝國的一個省府或殖民地。但也正因如此,華南研究從地方社會出發的方法,其實非常適合臺灣歷史研究。當然,若單純由方法論的層次來看,地方研究其實與我先前已注意到的臺灣歷史地理學,以及日本明清史的地域社會論相似。
舉例來說,中國史研究的古典議題之一,是廣土眾民的中國為何能長期作為統一的帝國而運作;不同於早期研究是從帝國中央強大的政軍力量出發,「華南學派」更為關注地方百姓怎麼將國家拉進社會,以強化他們在地方的資源競爭。很明顯,研究者不能將朝廷制定的法令與政策,直接等同於歷史與社會的實況。從地方文獻出發的觀察可發現,國家法令在地方社會施行時,結果可能會完全不同於原先預想的成果。從地方研究出發,不僅可以了解社會的歷史,也能夠建構出一套整體的中國歷史發展,進一步展現地方研究紮實亦寬闊的視野。
當然,就「地方文獻」而言,臺灣與華南還是有些層次上的差異,影響各自研究的議題與進行。相對於華南有質量比較好的士大夫著作,臺灣的材料則集中在基層社會大眾,甚至細到可以重建每筆土地的開墾經過、租佃關係以及產權交易。從華南來看這類差別,有可能是地方開發時程的晚近所導致。雖說「華南學派」也關注各地整合進中國的先後,造成的社會結構差異,就像鄭振滿(福建)與劉志偉(廣東)兩位學者的爭執所反應的基本差別。但是,清代臺灣文獻在性格上的特徵,參照陳春聲有關「士大夫化」概念來對照說明可能比較合適。若是如此,那麼基於清代臺灣文獻所得的研究,便有助於理解普遍「士大夫化」之前的拓墾社會形態。「華南學派」一直主張希望能夠了解老百姓的歷史,但他們所運用的材料卻常常出自士大夫手筆。相較之下,臺灣的材料應該有更好的機會來達到此項目標。
普遍運用基層社會材料的後果,便是容易將研究做成地方史。雖然如此,在我看來,學界常批評臺灣史研究過於零細枝節,其實不甚公允。不管主張臺灣是個國家或者地方,臺灣史都是生活在這裡的人的歷史。即使研究的是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一條鄉村水圳與聚落的復原過程,對於社會理解其歷史過去、鄉土教育仍極富意義。清代臺灣史就像美國的美國史、日本的日本史,有一大部分是為了面對臺灣的社會與人民。如果這麼想,現行的批評相信就會少了很多。
問題應該在於,地方史雖是臺灣史研究不可獲缺的一部分,但不應是全部。我還是很期待,地方歷史的研究能夠幫助理解普遍的學術議題。其關鍵除了掌握各學術議題及其研究史、學習如何從地方材料適切提問之外,便是如何將文獻妥當地放回其發生的時空環境,並將地方歷史做得更為細緻。聽起來或許有些弔詭,但清代臺灣史研究有時跳脫不出框架,往往不是因為研究太仔細,而是因為還不夠細膩。
契約文書是今後的研究重點
目前,我正著手撰寫關於清代臺灣契約文書與地方歷史的專書。基本上,我認為臺灣社會「普遍」寫契約是在清代才開始,主要是跟明鄭到清的政權轉換有關。當時,領軍攻臺的武官將領,趁著清廷的臺灣棄留爭議,大量圈占明鄭時期由各地駐軍屯墾、未登記在官府稅收冊上的「營盤田」,以及由明鄭文武要員、有力之家墾殖的「文武官田」;在此同時,原本的佃農也趁著戰亂、地主層散亡,而自稱為土地業主。
清朝官府在統治展開之後,只能承認這樣的社會事實,讓原本的「官田」變成「民可自世其業」的「民業」。此外,當清廷決定將臺灣納入版圖及決定稅額後,被指派來臺的縣官們,為了順利徵足稅額並對付攻臺武官的搶占行為,而迅速在臺推行請墾制度。想要開墾荒地的百姓,均可向縣官提出申請,經確認係屬荒地且未侵占他人田園,即可獲准,文官也因此掌控了荒地開墾大權。而且,開墾成功之後經陞科手續,即登入稅收帳冊,有效抵制了武官占奪田園,同時擴大「民田」的範圍。清領後民田擴張的具體影響,在於土地普遍可以自由繼承、分割與買賣,而有了活潑的土地交易市場與契約書寫。
百姓藉由契約書寫來證明產權,最重要的是一個合法源頭及清楚的轉手過程;前者是將土地來源回溯至官府的請墾制度,後者則是完整保留歷次交易、繼承等契約,也就是「上手契」。很明顯,土地產權來自能夠清楚說明土地的開發以及交易的歷史。就跟人的身分一樣,「歷史」成為最主要的證明方式。因此,即使清朝官府沒有詳實的地權管理制度,社會依然能夠利用契約來維持日常運作,官府也藉此契約處理紛爭。就連日本領臺後,也是透過民間留存的龐大契約,而不是官府檔冊,來確認土地所有關係,進一步將產權與土地管理過渡到近代。
以請墾制度為頂點的契約文書,也成為地方講述歷史的主要構成。最典型的範式就是一個地方的開發常被追溯到一個有力的墾戶,向官府合法請得墾照後,才招集佃農前來墾殖,形成了村落和社會。這樣的地方歷史僅能說是基於官方墾照的合法歷史,不見得是地方的真正歷史,就跟人們在族譜中講述的移民過程一樣。更嚴重的是,日治時期的土地調查經由清代契約搜羅整理,再次確立了這樣的地方歷史。這表示我們現在普遍認知的地方歷史,是在清代契約及日治時期土地調查的雙重結構下形成。我們要釐清現存地方歷史的內在架構與意識型態,才有可能進一步重新改寫。
教學指導經驗及建議
培養大學教授的過程與清代官員有些類似。士子們每天都在讀書、習字、寫文章,某天通過科考突然成為縣官後,卻馬上要面對百姓,處理各種未曾經歷的現實難題。我在讀碩、博士班前後近十年,從來沒有一個課程是教學實習與學生事務處理。博士班畢業後,雖很快就找到工作,但起聘後一個月就要上臺。而且,新進教授通常是從外系的通識課教起,一個班級中的一百多人都張大眼睛等你開口。細想起來,大學教授們的情況都差不多,實際當上教授後才開始從實務中摸索如何教書,總要累積多年的經驗,才能稍微得心應手。
大學部的教學如同一場表演,如何引起學生興趣並維持是首要課題,畢竟他們在國高中階段已上過多年歷史課,不喜歡的人大概占多數。面對大學部的學生們,我的辦法是提供一套不同於高中講述的歷史,試著傳達「歷史學」是一門思想訓練的學科,而不僅僅是記憶背誦。我希望學生能夠了解自己學習的「歷史」,只是多種可能解釋中的一種;如此一來,學生可以設身處地了解別人的說法也是一種可能。歷史學教學所要追求的結果,絕非固執己見,而是理解、包容他人。要先有良好的溝通態度,才有講求技巧的空間。當然,也因為歷史學是一種想法,知道得越多,其實也就是相對越少,從而長存謙卑的態度。人文學科最大的麻煩,就是以為自己讀得多而態度傲慢。
歷史學雖說是一種想法,但最好能有紮實的史料、嚴謹及周延的邏輯支撐,且必須在說服或面對質疑的過程中,逐漸修正調整。歷史學就是這樣的一種思想訓練。學生將來畢業之後,不管從事何種工作,所需的就是創新的想法,然後能在籌辦活動的過程中,將各方面可能遇到的難題都預想清楚,然後確實執行。傾聽他人意見、謙卑為懷,更是領導團體的不二法門。
指導研究生其實比大學部的教學還要困難,沒有一套標準有效的做法,直至今日依然困擾著我。目前我較常採取的辦法,是師生一起閱讀學生感興趣的一手史料,希望學生可以體會到研讀史料的樂趣,及其所能提供的寬廣思考空間。我也了解現在歷史系的研究生其實非常不安,因為整體就業環境不甚友善,即使學生投入龐大心力,將來很可能還是找不到符合專長的工作。另一方面,學生對於純粹從史料出發的研究,缺乏足夠信心,時常尋求社會科學理論詞彙來偽裝。在我看來,這無異於放棄自己的核心能力、曝露弱點,最終還是令自己苦惱。更何況,近年來在清代臺灣史做出重大貢獻的邵式柏 (John Robert Shepherd)、施添福以及柯志明等教授展示給我們的,並非他們身為社會科學研究者的理論工具,而是綿密且厚重的史料整理分析。學生要對自己的學科專長有信心,學界則應對自己在國內訓練的學生有信心,大學的歷史學教育才能持續發展。
最後,我希望研究生能夠在撰寫論文的過程中找到樂趣,否則學習將會十分艱苦,畢竟鑽研學問的生活極為單調枯燥。我自己也是在寫碩士論文時,發現研究的樂趣;當時,常因為想到自己可以將假設具體化,將彼此看似無關的史料連接起來而興奮一整晚,寫作到天亮。我想,惟有找到研究樂趣,才能讓自己在孤單、漫長的研究過程中,持續不懈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