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中的性別:2015 婦女史研習營」活動報導

 
主辦單位: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婦女與性別史研究群
網址連結: http://www.mh.sinica.edu.tw/MHWeb/PGGroupStudyPlan_Page.aspx?groupStudyPlanID=10&groupStudyPlanPageID=60
時間: 2015 年 6 月 29 日(一)至 7 月 2 日(四)
地點: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中型會議室
撰寫人: 吳雅琪(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
 
「史料中的性別:2015 婦女史研習營」活動報導
 

  「婦女史」在臺灣發展成為獨立學科已超過二十年,在各領域中均可見嘗試從婦女與性別角度重寫歷史的研究。2015 年 6 月 29 日至 7 月 2 日,由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婦女與性別史研究群主辦「史料中的性別:婦女史研習營」,希望透過教師授課與學生實習,共同研討婦女史的方法論,藉以提高學生對此一學科的興趣;也結合不同研究領域的專家,共同思考婦女史未來發展的可能性。此次研習營經過篩選共錄取 25 名學員,皆是國內外文史相關科系的碩博士研究生。開幕式由近史所副所長游鑑明教授致詞,並簡述此次研習營的緣由,即如何利用婦女與性別的概念,以解讀各種不同的史料。之後展開為期四天的研習活動。

  研習營主題演講,由聖塔克魯茲加州大學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Cruz) 歷史系賀蕭 (Gail Hershatter) 主講「超越經典事件的思考:關於性別和社會變遷 1950 年婚姻法沒有告訴我們的那些事」。賀蕭教授指出婦女革命的歷程幾乎與國家政治事件並轡而行,大多認為性別豐富了政治領域的內涵。1950 年中共頒布婚姻法,一般認為此一法令改變傳統婚姻中的陋習,藉以提升女性地位。不過,賀蕭教授透過多年來婦女口述歷史訪問得知,當時女性一方面基本上受到婚姻法的保障,但另一方面黨中央未必貫徹其立法目的。以一名共產黨地方婦女幹部「朝鳳」的生命故事為例,她有著不愉快的婚姻關係,欲行離婚時卻遭到黨中央打壓以及婦女幹部的疏離。不過,「朝鳳」還是得依照中央訂立的婚姻法,才得以離婚。透過此一案例,僅就黨中央婚姻法的訂立觀之,可能淪於革命論述,即婚姻法保障與提升了婦女地位。然而,就實際運作情況未必如此,女性只是在此一婚姻法的框架之下生活,重點在於是否創造對自身可用且有利的方式,並且找到出路。賀蕭教授認為性別提供一個有效的分析模式,但應注意性別在公共討論範疇時,各領域是互相滲透的。換言之,性別具有延展性,以不同方式運作。倘若忽略此一特性,會陷入既定的論述框架,亦限制了性別對於政治的理解。

  6 月 29 日研習營第一天共安排三堂課程。第一堂課,由中研院史語所副研究員陳熙遠教授主講「明清檔案」,授課地點為史語所明清檔案室。首先,陳教授一一展示各種明清檔案,並提醒學員注意檔案性質,以及比對中央與地方檔案的重要性。其次展示與婦女相關的檔案文書,如皇太后的誥命、婚禮的安排座位、命婦的回覆等。最後,透過研習營課前作業閱讀妖婦、娼婦、烈女三份奏摺資料,在課堂中提出可探討或開展的課題。妖婦史料方面,可關注朝廷與地方政府的互動,以回民的地方檔案為例,中央雖有大清律令規範,但可能基於地方特殊性而有不同的處置。另外,如何定義妖婦一詞有待進一步探究。娼婦史料方面,可探討民間社會生活與民間宗教。烈女史料方面,提示烈女獲得旌表,其行為處世與經濟密切相關。此外,烈女案件紀錄可關注在各階段的紀錄是否有調整、拼接或刪改的情況。

  第二堂課由柯惠鈴教授主講「民國檔案:檔案中的性別、婚姻與家庭」。首先簡述閱讀民國檔案前的準備,如調查各地館藏、區分檔案類別、了解檔案的時間性與地區性、熟知檔案文書的文字風格等。柯教授依照時序闡述近代中國婦女的婚姻與家庭議題。辛亥革命前後有國民母、賢妻良母論,並可從秋瑾、何震與劉師培、孫中山與宋慶齡、汪精衛與陳璧君等人婚姻,了解時人的婚姻與家庭型態。五四運動出現婚姻家庭改革論,女學生群體反對包辦婚姻、掙脫封建禮教。不過當時婚姻關係鬆綁,未必謹守一夫一妻制,從胡適和魯迅的婚姻即可知。此外,中共女黨員的婚姻是值得探究的課題,如向警予的婚姻。至 1930 年民法訂立後,對婚姻具有明文規定,是否落實則有待考量。戰爭時期,婚姻關係更不穩定,後方「偽組織」的出現衝擊常態的家庭與婚姻。中共在戰爭與革命的主張,是將私人的愛情奉獻給公眾的革命,由此顯見黨的力量介入個人婚姻與家庭。承上可知,近代中國的婚姻關係雖企圖以法律訂立進而約束,但實施婚姻法是否有助婦女地位提升,以及是否改善婦女生活則有待進一步細部探究。

  圖像作為傳播知識的形式,是新史料、新方法,也可運用物質文化的分析曲徑研究婦女與性別史。第三堂課由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賴毓芝教授主講「從視覺文化到物質文化:一個全球史的脈絡」。賴教授以犀牛的圖像為例,說明圖像流動、畫風轉變,以及圖像具有挪界與傳播的特性。視覺文化從不同角度切入探討歷史,重點在於如何看與如何被看的過程與經驗。又指出圖像流動,其挪移需要技術與條件,而畫家必須透過想像並修正圖像,以致圖畫具有差異。賴教授特別簡介物質文化的研究方法,即是以非常仔細的描述,去除既有的文化偏見,運用感覺描繪物品,最後設計問題並找尋適當材料以解答問題與完成研究。課程最後以五種物品為例,讓學員以實際操作的方式了解物質文化研究步驟,並思考性別與物質文化的研究課題。

  6 月 30 日第二天研習營共安排三門課程。第一堂課由臺灣大學歷史系衣若蘭教授主講「性別與(明清)傳記」。衣教授指出女性傳記與生命書寫 (life writing) 的特性:life as lived 和 life as written 的區別。就女性傳記的產生觀之,性別如何應用在傳記研究之中,且除了對於傳文的性別分析之外,應該觀察傳記產生的性別氛圍,包括對於男女的期待、做傳者的政治意圖,以及傳記事實與教化目的的關係。衣教授透過女性傳記研究提出反思:性別是否等同於兩性?研究歷史上的婦女是否等同具有性別思考?為什麼研究性別史?研究男人是否等於是男性史研究?這些思考皆是本次研習營的重點。衣教授提醒學員性別作為分析工具,不僅是一個研究課題或方向,研究歷史課題時應該注意多元交錯的概念,從性別、種族、階級的角度去思考。本課程最後讓學員精讀王端淑的《映然子吟紅集》中一個男性或女性的傳記,進行性別分析並針對其中性別意涵發表意見。

  第二堂課是口述歷史,主講者分別是歷史專長的游鑑明教授與人類學專長的中研院民族所副研究員劉紹華教授。游教授先一一請學員發表自身的口述歷史經驗,並且從中提示口述歷史進行的要點:進行口述採訪時清場的問題、口述歷史與新聞報導的差異、應該廣泛訪問不同階層的女性、口述歷史不是絕對的史料,應該與其他史料交叉比對。劉教授簡介人類學的口述歷史方法,人類學民族誌強調與人互動,採訪的一切過程都具有意義,且從中分析群體和其社會性。另外,民族誌在口述歷史後的詮釋是研究重心,透過詮釋亦使口述歷史具有意義。最後透過兩位教授的對話與分享,呈現史學與人類學的口述歷史之差異:一是情緒呈現(史學排除情緒,人類學紀錄情緒),二是具名表現(史學具名呈現,人類學匿名,以紀錄事情為主)。

  第三堂課主講者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孫慧敏教授,以「史料中的性別:日記」為題授課。日記何處尋的問題,孫教授提示可透過全國圖書總書目尋獲出版的日記,再試著從尋常的材料中找到日記,之後進一步分析。關於日記分為一般日記、日記再創作、日記體文學三種類型。對於這些不同類型的日記,需留意與釐清其真實性與虛構性。關於日記的出版問題,不論是傳統(傳鈔)或近代(手稿石印),都應注意版本、出版年代與增補或刪改的部分。孫教授認為近代日記的出版是一種「私」的再現,呈現隱私商品化。關於如何在日記中找到性別,可關注女性日記以何種文字書寫、在日記中如何稱呼自己、日記中是否具有性別的身分認同等;在男性日記中也可以發現性別,如男性家長如何處理家庭事務、父親對於子女的教育、夫妻關係與互動等。

  7 月 1 日第三天研習營,上午是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楊佳嫻教授主講「現代小說與婦女史研究:以娼妓、姘居女性、『公妻』為例」。首先,介紹現代小說具有刻畫時空與人物的實錄性、讓片段變成鮮活的表現性、人物與社會文化的連結關係、受創作者條件的侷限性等。接著,透過三篇小說呈現三種女性類型。一是孫玉聲的《海上繁華夢》第 22 回,呈現上海娼妓的生活,含有社會生活記事,特別是物價指數,有利了解當時經濟生活。二是張愛玲的《連環套》,以姘居女性為主角,小說包含描繪集中營的生活、描寫上海與香港的現代化發展、刻畫人物服裝穿著、安排跨越種族的婚姻情節等。此部小說反映沉默的夫妻關係,姘居女性的出現鬆動婚姻中親密關係的界線。第三是茅盾小說《動搖》,呈現新革命時代來臨時,舊有勢力的肆應,以及新女性出現時男性面對挑戰的情況。另外,楊教授指出小說中某些記錄的確可作為史學研究的佐證,不過歷史的考證是否能證明文學中的真實,則有待思考。

  本次研習營特別規劃研究計畫的教學,期望協助學生了解研究計畫的組成與寫作方式。主講者是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雷祥麟教授。雷教授的課前規劃上,要求學員繳交研究計畫,另外透過他提供的研究計畫提出改進建議。課程中雷教授說明研究計畫的書寫,首先必須提出具有可行性的研究課題,且研究課題應盡量聚焦。為使研究課題聚焦,可運用提出問題的方式,一方面讓問題變成研究課題,另一方面透過問題的回答,進一步形成研究議題。在文獻回顧方面,此一部分應該了解的是與研究課題密切相關的研究,並且從歷來研究中找出自身研究課題的學術貢獻。學術貢獻即是以自己研究課題為中心,與以往研究或學術社群連結相互對話。雷教授認為具有學術貢獻的研究課題,如同栗山茂久教授所言就像是「打水漂」一樣,必須切入點準確,才能引起水面上的漣漪並形成接連不斷的水漂。論文題綱的書寫,應呈現一個更大或更多人關心的歷史議題,這個議題可從研究的初衷著手,從自身關心的事物或議題轉成可研究的課題。研究計畫實作課程,將學員分為五組,由近史所博士後研究員擔任助教。進行的方式是,相互評論組員提交的研究計畫,並提供建議;接著再運用雷教授教授的研究計畫書寫方法,進一步反思自己與他人的研究計畫。

  第四天研習營,由輔仁大學歷史系高郁雅教授主講。高教授先簡介報刊史與報刊作為史料的特性,以及提示報刊史研究應該注意報刊的文本分析、報業本身以及新聞環境。性別與報刊研究方面,雖然報刊的新聞工作者多為男性,可是仍有少數的女性加入其中,如蘇青便是一例。或是透過婦女雜誌的分析,如運用《婦女雜誌》的編輯群、經營策略、讀者投書等,進一步分析婦女與性別相關議題。最後高教授特別舉出報刊作為史料在蒐集、閱讀和組織上的問題,首先應該儘可能閱讀報紙原件,而不是依靠報刊資料庫與關鍵字檢索。在閱讀報刊上,設法釐清報刊報導的問題主軸,而不是僅將報刊視為史料,作為研究題目的佐證。組織報刊上,一方面縱向的依時序閱讀,另一方面亦需橫向的閱讀其他同時代的報刊,並且透過相互對照與交叉比對的方式,了解問題的來龍去脈。

  研習營最後是綜合討論,由近史所副研究員連玲玲教授帶領學員再度思考研習中對於史料有何新的認識,閱讀史料過程中性別是隱藏或顯露於何處。其次思考性別的意涵,為什麼婦女史不等於性別史,又如何透過性別作為歷史研究分析的方法。最後,再次反思研究計畫如何深化自己的研究課題。至此為期四天的婦女史研習營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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