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春聲教授演講「作為社會史分析工具的『區域』:以 16-19 世紀的韓江流域為例」紀要

 
講題: 作為社會史分析工具的「區域」:以 16-19 世紀的韓江流域為例
主講人: 陳春聲教授(廣州中山大學歷史系教授)
主持人: 謝國興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研究員兼所長)
時間: 2015 年 2 月 9 日(一)下午 3:30 至 5:3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802 室
撰寫人: 李佩蓁(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
 
陳春聲教授演講「作為社會史分析工具的『區域』:以 16-19 世紀的韓江流域為例」紀要
 

  陳春聲教授任教於廣州中山大學歷史系,今年計畫出版專著《區域的故事與國家之歷史——明清韓江中下游地方社會的變遷》。本次演講,一方面可說是此書的導論,一方面也是陳教授為二十年來韓江流域的研究做一總結。

  陳教授自陳其研究受到施堅雅 (George William Skinner, 1925-2008) 和華德英 (Barbara Ward, 1914-1981) 的啟發,認為「區域」的界定與人的活動、認知相互關聯。把「區域」理解為一種分析的工具,其實就是把「區域」與「人」聯繫在一起。「區域」這個詞不僅是地理的概念,更可視為一種與人的思想、活動相關的思考和分析場域。在區域史研究中,研究者真正感興趣的是人的活動,即擁有某種地域認同的人群活生生的行為,而不只是在某個地方發生過的事情。又因人群一直在流動著,所以,在這個意義上,區域社會史研究的地理邊界,也不能是僵化的,而應該是流動、沒有明晰的界線。

  陳教授進一步指出,「區域」是一個歷史的過程。研究區域社會史,就是在研究一個地域空間的社會結構,還需認知到這樣的結構是長時段歷史積澱的結果。所有的「傳統」、「文化」、「習俗」都是人的創造物,因為有其「意義」,才得以存留下來。如今所能看到的各種文化景觀、許多所謂「文化特質」、林林總總的民間習俗及其傳說,其背後一定存在著長時間、複雜紛繁地被創造出來的歷史過程。歷史學家就是要努力「還原」這個歷史過程,把共時態的空間結構(包括思想的結構),還原為歷時性的歷史過程。

  區域社會史的研究常常像在構築一個故事,而一個區域可以成為「故事」單位,關鍵之處,在於研究者能發現區域社會歷史某個方面的發展脈絡和內在運作機制。而且,這樣的發現依照專業的規範,必須能夠自圓其說。研究者若企圖發掘社會歷史演變過程的實際運作機制,就必須設身處地的思索,如果我們生活在歷史時期,作為歷史事件的當事人,要辦成某一件事,該怎麼樣去做?在具體的歷史時空中,想要做成某一件事情,就一定要善於利用所處社會的某些機制。明白了這些運作機制,也就揭示了區域社會歷史的內在脈絡。

  以華南研究的田野經驗來看,地方社會的機制,源於地方進入國家制度的過程。國家力量擴張所利用、又為地方社會所接納的意識形態,成為地方社會建構模式的根據。這裡有兩個重要問題:一是這個地方何時進入國家體系?二是進入國家體系時,雙方用的是什麼機制?

  例如,南宋把地方納入國家體系的辦法跟明代不同,南宋朝廷承認並冊封地方的神祇。莆田平原在南宋時期開始發展,而南宋朝廷便加封地方神明,包括著名的女神媽祖。到了明代,加封的神祇變成國家祀典的一部分,所以不受「毀淫祠」的衝擊;因此,莆田平原形成神廟建築林立的景況。而明代的辦法,開始是里甲,後來是宗族禮儀。珠江三角洲在明代進入國家體系,一方面經歷了反淫祠衝擊,到嘉靖朝又接受家廟作為宗族標誌;結果,珠江三角洲的村落景觀,明顯以家廟式的建築物為中心。

  「華南研究」對於區域社會的分析,最終想回答的核心問題,即「中國為什麼是中國?」或者「中國人為什麼是中國人?」中國保存有數千年歷史文獻,關於歷代王朝典章制度的記載相當完備,而國家權力和使用文字的傳統深入民間社會,使具有極大差異的「區域社會」長期擁有共同的「文化」。對這樣一個國度來說,區域社會的各種活動和組織,差不多都可以在儒學的文獻中找到其文化上的「根源」,或在朝廷的典章制度中發現其「合理性」的解釋。區域社會的歷史脈絡,蘊涵於對國家制度和國家「話語」的深刻理解中。也就是說,在具體的研究中,不可把「國家—地方」、「全國—區域」、「精英—民眾」之類的分析工具,簡單地外化為歷史事實和社會關係本身,不可以「貼標籤」的方式,對人物、事件、現象和制度等做非彼即此的分類。

  傳統中國區域社會的研究目的之一,就是要努力瞭解歷經漫長歷史文化過程而形成的社會生活之地域性特點,以及不同地區的百姓關於「中國」的正統性觀念,如何通過士大夫階層的關鍵性仲介,在「國家」與「地方」的長期互動中得以形成和變化。在這個意義上,區域歷史的內在脈絡,可視為國家意識形態和「話語體系」在區域社會各具特色的表達;同樣的,國家歷史也可以在區域性社會經濟發展中展現「全像」。明白了這一點,才算在認識論上明白區域社會歷史研究的意義所在。現在人們在韓江流域鄉村常見以宗祠為中心的「聚族而居」,且存在很多具有軍事防禦性質的城寨建築和社會景觀,就是近兩百年地方社會急劇動盪的過程中,經過一系列國家制度(包括一條鞭法、糧戶歸宗)轉變而成。

  陳教授最後也提醒,時下所見大量的區域研究著作中,具有嚴格學術史意義的思想創造,還是鳳毛麟角。許多研究成果的學術貢獻,仍限於地方性資料的發現與整理,並在此基礎上描述某些過去較少為人注意的「地方性知識」。更多的著作,實際上只是幾十年來常見的《中國通史》教科書的地方性版本。傳統社會的區域研究中,學術創造和思想發明明顯薄弱,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研究者缺乏追尋歷史內在脈絡的學術自覺。

  因此,研究者在從事區域社會史研究的時候,應力求重視幾個面向:一、普通百姓的歷史及其日常生活;二、田野研究和對歷史現場的體驗;三、地方文獻、民間文書和口述資料的收集與利用;四、為從事區域社會研究的歷史學者提供建構理論模型的借鑒;五、區域社會研究要努力超越地方史的學術傳統,以努力接近對區域社會史研究應有境界的理解。此外,要有理論方面的雄心,要從歷史的實際和普通人的意識出發,理解傳統中國區域社會的現象,在理論分析中,建立適合中國人文社會科學實際情形的方法體系和學術範疇。我們也要注意,在現階段各種試圖從新角度解釋中國傳統區域社會歷史的努力,都不應該過分追求宏大的敘事風格,以維持表面上的系統化;而是要儘量通過具體領域、具體事件、村落的、社區的、個案的研究,表達對歷史整體的理解。

  陳教授對於區域研究方法論的闡述和反思,引發與會學者相當的共鳴。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副研究員何翠萍教授請教,若莆田平原的地方機制是神廟體系,珠江三角洲則是宗族禮儀,那麼處於兩地中間的韓江流域有何不同?陳教授說明,韓江流域原本就有神廟,後來也學習宗族禮儀,但最明顯的差異,在於韓江流域被納入國家體系時,此地的民眾多是「亡命之徒」,即山賊、海盜之流,這仍可從現今流傳的各種宗教儀式中窺見蛛絲馬跡。何教授又問道,區域社會必然是國家話語的體現嗎?有沒有非國家以外的元素?陳教授認為,此問題即顯示雙方的研究起點不同;陳教授重申其區域研究欲回答的核心問題是,「為何有強烈的區域差異,卻仍是一個中國?」而非「為何同屬一個中國,卻具有各種區域差異?」故其相關研究,多強調國家話語的表達。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助研究員林文凱教授則比較華南區域研究和臺灣區域研究的異同,認為臺灣學者關心的問題,並不在於臺灣如何成為清帝國的一部分,而是清帝國用什麼政策試圖將臺灣建立為穩定的邊疆社會。所以,華南研究傾向討論地方民眾如何利用國家制度,臺灣研究則強調中央政府如何施行制度、控制地方社會。陳教授回應,華南研究關心區域如何成為中國的一部分,是因為當地人原本並非中國人,而是經過上千年的適應,才被吸納進入中國;但臺灣是一移民社會,絕大部分人在來臺灣前,就已經是中國人,這造成兩地區域研究有不同的問題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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