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亮介教授演講「Border Conflicts, Negotiations, and Treaties: Sino-Tibetan-British Relations during the Early 20th Century」紀要

 
講題: Border Conflicts, Negotiations, and Treaties: Sino-Tibetan-British Relations during the Early 20th Century
主講人: 小林亮介教授(九州大學比較社會文化研究院)
主持人: 李峙皞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時間: 2024 年 7 月 26 日(五)下午15:00至17: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大樓七樓 704 會議室
撰寫人: 李聿康(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碩士)
 
小林亮介教授演講「Border Conflicts, Negotiations, and Treaties: Sino-Tibetan-British Relations during the Early 20th Century」紀要
 

    小林亮介教授的主要研究領域為 19 世紀至 20 世紀上半葉的西藏政治外交史,此間特別關注晚清以來的藏中及藏中英關係,其近年關注的主題,為西藏的軍事改革、翻譯事業等近代化措施以及西藏與日本的關係史。本次演講從條約與談判的視角切入,討論西藏在 1913 年到 1951 年間「實質獨立」(de facto independence) 的歷史,並著重討論 1914 年的《西姆拉條約》(Simla Convention)。小林教授指出,關於西姆拉條約,此前學界已累積了豐富的研究成果,然而多數研究者使用的材料,主要侷限於中、英文檔案。小林教授的研究突破了上述史料運用的窠臼與研究視角,他改從藏人的角度出發,進一步探討以下核心問題:藏人自己怎麼參與這次的條約談判?他們如何理解、詮釋條文的內容?

  1913 年西姆拉會議最重要的內容,是確認中國對西藏的宗主權以及西藏自治的權力。英國按照沙俄劃分外蒙和內蒙的模式,在條約草案中將西藏劃分為「內藏」與「外藏」,達賴喇嘛政權在外藏擁有完全自治權,在內藏則僅保留管理宗教事務的權力。英國的主要意圖,一方面是從英印出發的地緣政治需求來重構區域秩序,另一方面是試圖在達賴喇嘛政權與民國政府之間設置一個緩衝區域。

  儘管如此,西藏與民國政府雙方在西姆拉會議之後,仍爆發了邊境戰爭。小林教授論證道,這不僅是因為民國政府從未正式簽訂《西姆拉條約》,更在於西藏政府詮釋條文的視角與英文本全然不同。作為條約正本的英文本第九條,明訂西藏政府僅在內藏擁有宗教權力。然而,該條文中的「which include」在藏文本中,蘊含了可進一步詮釋為「moreover」(ལྷག་དོན) 的可能性。西藏政府遂據此主張,《西姆拉條約》認定拉薩政權於內藏同樣享有行政權。

  在此,小林教授提出一個近代東亞國際史的重要問題:大清與民國政府若試圖在現代外交與國族體系之下,藉由重新含納其過往與藏、蒙等族的關係,打造出一個新型態的民族國家,藏蒙等族群又如何在國際關係的視角下,重新詮釋這些關係,以為自己爭取利益?

  要理解西藏的主動性與視角,藏文如何翻譯諸如「條約」、「主權」等現代國際法詞彙,就成為重要的切入點。除了前文提到的「moreover」與「which include」的翻譯差異外,小林教授又以「條約」為例具體說明。在藏文中,「條約」的翻譯為「chings yig」(ཆིངས་ཡིག)。小林教授指出,表達類似意涵的詞彙在 19 世紀已經出現,不過他是在《拉薩條約》(1904 年)的條文中,才首次看到「chings yig」。自此之後,西藏政府經常在正式場合使用 chings yig 來表示國家或政府之間的協定和條約。

  在處理 1930 年代川藏邊界糾紛的過程中,民國政府認為西藏政權充其量只是中國國內的地方政府,因此中、藏雙方簽訂協議時,中文條文裡不可使用隱含平等主權國家關係的「條約」,只能使用「規約」、「辦法」等規範地方政府行政處理的名義。不過,西藏政府在藏文上刻意使用 「chings yig」 和 「rgyal khab gnyis」 (兩國家)詞彙,實際上隱含著西藏與中國為不同國家之意涵。同樣的例子,還有「中國」(rgya nag)。在藏文中,「rgya nag」這個詞彙的意義更接近於「漢地」,其寓含的地理概念並不包括「蒙古」以及「西藏」,某些時候則會將「滿洲」包含在內。這也顯示了,對於西藏與中國間的歷史關係,達賴喇嘛政權並沒有將之理解成西藏(以及蒙古)受中國統治。

  上述翻譯詮釋與理解上的差異,成為 1951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西藏訂約時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為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藏文裡引進了許多新的詞彙,諸如「協議」(gros mthun)、「西藏地方政府」(bod kyi sa gnas srid gzhung)、「民族區域自治」(mi rigs sa gnas rang skyong) 等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也採用了一個代表「中國」的新詞彙:音譯為「Khrung ’go」,其意義代表著包含西藏、蒙古在內的主權國家——中國。

  小林教授總結,西藏政府在條約與談判中的翻譯、詮釋差異,明顯地影響到了西藏與中國間的衝突。比較藏文本與中文本的差異,可以明確發現「國家對國家」以及「國家對地方政府」的不同詮釋,而這也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重新定義中國之組成與中國與西藏關係時,首要處理的目標。

  在問題討論環節,史語所張谷銘教授等與會學者提出兩個問題。首先,這些新詞彙的出現,是否表示在《西姆拉條約》前後,透過翻譯,國際法的概念開始在西藏建立起來?又或者這是試圖用舊的概念,理解新的國際法?此外,類似「Moreover」和「Which include」這樣的翻譯落差,是如何發生的?當時是誰負責翻譯這些詞彙?

  關於第一個問題,小林教授表示,他最先看到「chings yig」這個詞彙,是在 20 世紀西藏與英國簽訂條約時出現的。然而,在與許多藏語專家請教後,他仍不確定這個詞彙是何時開始使用的。他認為,在許多英、藏、中之間簽訂的協定裡,可以看到藏人努力嘗試理解英文新概念的軌跡,以及他們同時沿用藏文既存概念的現象。所以,當時藏人怎樣理解國際法的框架,這議題尚存在諸多值得進一步探討與開發之處。針對第二個問題,小林教授表示,「誰是譯者」是個重要的問題。當時西藏和英國都有專業的人才負責翻譯。在英國成功支配喜馬拉雅山地的邦國如錫金等地後,即試圖從中訓練通曉藏、英文的雙語人才,其中錫金出身的譯者尤其重要。在西姆拉會議召開過程中,西藏也提供了能進行藏中、藏英雙語翻譯的譯者。比較可惜的是,雖然小林教授認為這些西藏譯者可能對於條約內容的詮釋產生重要影響,不過在目前所見的資料中,較少明確提及他們所扮演的角色。至於上述翻譯落差是否為西藏方面刻意所為的結果,小林教授表示,這也是一種可能的解釋方向。

  臺灣大學歷史學系碩士李聿康提問三個問題。首先,對於西藏來說,「中國」(rgya nag) 這個用詞在藏語中,於明、清、民國時期,是否還存在其他表示類似概念的不同詞彙?還是對於藏人而言都是統一稱為「rgya nag」?再者,在十八世紀以前,藏人使用什麼詞彙稱呼他們與他國訂立的約定?小林教授回答,雖然在宗教上還有 「Maha tsi na」 這類比較優美的說法,但是 20 世紀前半藏人在對外交涉時,都是使用「rgya nag」。與會的孔令偉教授補充道,在早期的吐蕃文獻中,往往也是使用「rgya」,就是指「唐」。但孔教授也表示,該字的演變很複雜,本來是指非藏人的他者「漢人」,後來則用作政治詞彙。但如小林教授所說,1951年之前,不存在一個包含全部清朝疆域地理概念的詞彙「中國」,這樣的詞彙是由中共引進。

  小林教授則請問孔教授,在清代時,藏人是否會區分「滿洲(人)」與「漢人」?孔教授回答,他自己也十分關心這個問題,據他所知,菁英與統治高層當然知曉滿洲與漢人不大一樣。早在吳三桂之時,就已出現漢人挑撥滿、藏感情之論,不過,一般未與漢人有太多接觸經驗的藏人,恐怕並不會特意區分滿洲人與漢人之不同。他認為這點在新疆、蒙古應亦是如此,統治菁英熟悉滿漢的分野,一般人則不會特別留心,至於蒙古方面的詳細情形,可能得請教在場的中正大學歷史學系蔡偉傑教授。蔡教授回應道,他同意孔教授的說法,不過,蒙文在實際使用時的情形相當複雜,具體狀況仍必須根據不同文獻的表述脈絡,再作進一步的分析。


 
將本篇文章推薦到 推薦到Facebook 推薦到Plurk 推薦到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