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蘇成捷 (Matthew Sommer) 教授

 
訪談人: 林映伊(美國史丹佛大學法學院博士生)
撰寫人: 林映伊(美國史丹佛大學法學院博士生)
 
專訪蘇成捷 (Matthew Sommer) 教授
 

  蘇成捷 (Matthew H. Sommer) 教授為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歷史系博士,現任史丹佛大學 (Stanford University) 歷史系、東亞系教授。1994 年博士畢業後,任教於賓夕法尼亞大學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歷史系,2002 年起於史丹佛大學執教。其主要研究領域包括中國明清社會史及法律史,亦致力於性別研究及檔案研究。著有 Sex,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2000,中譯本《中華帝國晚期的性、法律與社會》的繁體版於 2022 年出版,簡體版則於 2023 年出版),以及 Polyandry and Wife-Selling in Qing Dynasty China: Survival Strategies and Judicial Interventions (2015)。第三本專書 The Fox Spirit, the Stone Maiden, and Other Transgender Histories from Late Imperial China(暫定)預計將於 2024 年出版。[1]

1978 年的中國之旅

  蘇成捷教授對於中國史的興趣始於十七歲時與父母首次造訪中國。1978 年,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尚無正式的外交關係,中國亦未對外國人士開放觀光。蘇教授的父母係以醫師的身分,以及交流訪問的名義,始取得赴華簽證。當時還是高中生的蘇教授則為參訪團中唯一的未成年人。整趟行程歷時約三週:參訪團首先在香港停留數日,接著搭乘英國火車至深圳羅湖,再步行跨越中英邊境換乘中國火車。蘇教授回憶,當年的深圳放眼望去皆為稻田,與現今的城市景觀截然不同。

  在廣州停留幾天後,參訪團抵達北京,除醫療機構外,亦造訪了許多現今的著名景點,例如:長城、雍和宮(蘇教授表示當時吃到的北京烤鴨似乎不甚美味)。然而,最令蘇教授印象深刻的,是在北京所見的日常街景。街上行人的衣著與造型,其單調程度令人吃驚,尤其女性清一色地若非短髮就是單辮,服裝也僅有藍、綠、灰三色。所有人皆著極簡單的褲裝,舉目所及無人穿裙、化妝打扮或配飾任何珠寶。另外,蘇教授也注意到,街邊牆上布滿各式各樣的標語與海報。只是當時蘇教授尚未開始學習中文而不解其意,待日後蘇教授再次回顧當年所拍攝的照片,才理解當時所見實際上是批判文化大革命的口號,如「掃蕩四人幫的流毒」、「抓四個現代化」等,以及毛澤東與華國鋒之畫像。

  蘇教授認為,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會出現幾個關鍵時刻,決定或者改變人生的方向。對蘇教授而言,1978 年的中國行就是其中一個改變人生的重要時刻。身為一個樂於接受、甚至是享受文化衝擊的美國青年,蘇教授有許多隨著家人至世界各國旅行的經驗。不過,相較於在歐洲或美洲國家的旅遊,蘇教授表示這趟中國旅程中的所見所聞可說是完全不一樣的世界。蘇教授舉例說明,當時他所居住的加州灣區仍以白人為主要人口組成。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人們會理所當然地以某一種角度看待世界。然而,在香港的其中一個早上,蘇教授獨自一人去了九龍搭乘渡船。這是蘇教授的人生中,第一次感受身為人群中唯一一名白人的衝擊。「當時我十七歲,從此以後我看世界的角度就不一樣了。」蘇教授表示:「不過有時我也會想,如果當年去的是日本,說不定我現在的教學與研究主軸就會是日本史了」。

歷史學作為一門說故事的學科

  回到美國後的隔年,蘇教授進入大學就讀,開始學習中文、修習中國史與中國研究的課程。1980 年代的美國與中國,無論是在官方外交或民間往來上,皆發生了巨大變化,中美關係也成為當時熱門的研究領域。在此背景之下,蘇教授原先其實主修政治學系,但很快地,蘇教授發現自己對歷史學的興趣。

  經由史丹佛大學與國立臺灣大學合作的中國文化研習所(現為國際華語研習所)[2]的管道,就讀大學的蘇教授在 1981 年的暑假初次來到臺灣,並於大學畢業後在臺灣生活了兩年 (1983-1985)。在這段期間,蘇教授在一對一的中文課程中閱讀了《史記》、《左傳》、《漢書》等所謂的「中國史學」,同時也接觸到《三國演義》、《水滸傳》、金庸《鹿鼎記》等通俗小說。蘇教授除了從這些課程訓練奠定語言基礎外,亦從中了解到中國史的歷史敘事與文學敘事。

  回到美國後,蘇教授進入華盛頓大學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就讀碩士班,師從裴宜理 (Elizabeth Perry) 教授。在此期間,蘇教授的研究興趣開始逐漸轉向中國近代史,尤其是晚清至民國時期所發生的革命、內戰等。然而,此時蘇教授也發現,如果想要深入了解 1930 年代中國所發生的種種社會變革與政治危機,並追溯其根源,清史研究即是一個不可或缺的環節。

  蘇教授在 1989 年進入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就讀博士班時,最初以為自己會投入「大事件」的研究,例如二戰時期汪精衛所領導的國民黨;汪政權與二戰時貝當 (Henri Philippe Pétain) 所領導的法國維琪政權 (Vichy France) 之間具有可比較性,尤其在戰後的官方歷史敘事中,汪精衛與貝當都被簡化為民族國家的叛徒,以此作為其餘「愛國者」的對照。但是蘇教授認為,若是回到當時的社會現實來考察汪精衛,以及其與日本帝國的互動,歷史研究者不應該幫任何一方辯護,而應該試圖理解這種敘事背後的複雜性。蘇教授表示:「歷史是一種說故事的方式。我覺得可以換一個視角,、說出另一個故事是一件很令人著迷的事。」不過最後蘇教授並未以汪精衛作為其博士論文的主題,而是轉向了法律史研究,這與 1990 年代檔案研究開始應用於中國史領域有關。

《中華帝國晚期的性、法律與社會》——檔案中的法律與小人物的日常

  在蘇教授就讀博士班時,其指導老師黃宗智 (Philip C. C. Huang) 教授正在進行關於巴縣檔案的研究,研究成果之後呈現在 1996 年出版的 Civil Justice in China: Representation and Practice in the Qing (中譯版《清代的法律、社會與文化:民法的表達與實踐》於 2001 年出版)。相較於已受到中國史研究者相當重視的清帝國中央的硃批奏摺,或者創立於晚清上海的《申報》,縣級檔案在當時仍屬極為罕見,是首次進入中國史學界視野的史料。隨著深入整理並且解讀巴縣、寶坻、淡新等地方檔案,並將其與刑科題本等中央檔案進行比較,蘇教授發現清代地方法律訴訟文獻所呈現、圍繞著「性與性別 (sex and gender)」而展開的小人物們之社會生活,其精彩程度不輸所謂的「大事件」。

  1990 年代初期,一方面由於清代法律史的研究尚缺乏對地方訴訟實踐的考察,仍以刑科題本此類的中央紀錄作為主要素材,;另一方面,當性別研究在歐美史學界已初露頭角之際,中國史領域裡的性別關懷仍是一片空白。上述緣由成為蘇教授投入明清法律史與性別研究的開端。在成都與北京進行了一年的田野調查、史料蒐集後,蘇教授完成了博士論文,並在 2000 年改寫為 Sex,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一書。


  《中華帝國晚期的性、法律與社會》一書係以對性的規範為核心來討論清代的法律運作。書中首先以「姦」作為特定的法律術語與法律概念,考察《唐律》、《大明律》、《大清律例》等法典中相關規範之變革,同時以地方檔案與刑科題本中的訴訟案件描繪出地方與中央官員的實際審案過程。蘇教授認為,性犯罪的相關規範在明清時期之變遷,其意義實際上是性規範的一致化。在十八世紀前,法律根據當事人身分地位之不同規範出不同的性道德標準,以此判斷行為人是否構成性犯罪,亦即,良民間的性關係是否被認定為犯姦,取決於性關係發生於婚姻內或外;良民男性與賤籍女性—如娼妓、樂戶—之間的性關係則不適用此一標準,即此二者間的婚外性關係不構成犯姦;另外,同性之間的性行為亦未被立法者納入考慮。十八世紀後,「姦」的界定則轉變為無論何種身分地位,一律採用婚姻關係作為認定標準。與此同時,法律上對於性犯罪的認定也擴張至同性之間的「雞姦」(然而蘇教授也提醒讀者,立法者僅將男子之間的同性性行為納入規範,未提及女子之間的同性性行為)。

  有別於過往以上層菁英階級為主體所書寫的歷史,蘇教授認為經由對地方法律案件的解讀,研究者得以貼近明清時期的小農家庭與邊緣群體在社會性別、家庭角色、婚姻關係等各方面之生活處境。舉例而言,明清時期「貞節崇拜」的觀念被當權者刻意強化為約束婦女的性道德標準,進而保障丈夫的家族利益,但與此同時,法律案件也顯示,寡婦亦可主張自身的貞節,藉此鞏固其於家庭中的地位、拒絕再婚安排,乃至於確保對家族財產的控制權。另一個例子則是當貧窮、未婚的單身男性被貼上「無賴」、「光棍」等標籤,其背後代表的是當權者將其視為「性/貞節的潛在掠奪者」,進而引發破壞父權家庭秩序的擔憂。至於光棍、無賴在法律檔案出現的頻率為何異常之高?蘇教授認為,與其將這一現象理解為官員對於儒家禮教的維護,不如說是側面印證了明清時期的人口膨脹與性別失衡。更甚者,在當權者眼中,性別失衡及其所引發的家庭失序實則是社會與政治危機,而擴大律例中對性的規範與強調貞潔崇拜則是帝國官方為了重建家庭與社會秩序所採取的措施。

  蘇教授總結,他所讀到的這些法律案件,反映的是小人物們的社會生活。無論在這些人的日常或是訴訟中,性與性別都占了極具關鍵的地位——無論在婚姻、生育、財產繼承抑或是人際互動等方面,性與性別都決定了所有人的家庭及社會角色。

性與性別是每個社會中都存在的政治議題

  蘇教授對於性與性別的關注可追溯至高中時期的家庭經驗。1970 年代的美國社會風氣呈現兩個極端:一方面如影視作品中所描繪的,那是個嬉皮、搖滾、性解放運動與反戰浪潮的時代,而舊金山當時是同志運動重要發源地之一;[3]然而另一方面,保守主義與反同志運動之勢力亦同樣強大,且多數的同志仍對自身性傾向之揭露感到巨大壓力。「在這樣的情況下,我的哥哥告訴我,他是同志。」蘇教授說:「我是家裡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知道這個秘密的人。」自此,蘇教授開始關注性別議題在美國政治的發展,更在之後意識到,性與性別是每個社會中都存在、甚至是最核心的政治議題、歷史研究也需要納入性與性別的問題意識。

  「許多年前我曾遇到一些自詡為菁英分子的人,他們信誓旦旦地斷言『中國自古以來才沒有什麼同性戀,那都是西方人帶來的』。」蘇教授感到難以置信:「但凡你對歷史真的有那麼一點了解,就會知道這個說法不是事實,而是帶有特定目的的政治宣傳。」性與性別議題自此成為貫穿蘇教授諸多著作的研究主軸。在《中華帝國晚期的性、法律與社會》中,蘇教授直指清代律例與法律案件中確實存在著對雞姦的處罰,證明了前述說法的荒謬。之後,於 2015 年出版的第二本專書 Polyandry and Wife-Selling in Qing Dynasty China: Survival Strategies and Judicial Interventions 中,蘇教授以「生存策略」為框架,來理解清代的農民與勞工家庭中為何會出現買妻賣妻、一妻多夫(「招夫養夫」)等「非典型婚姻,並探討經濟與社會弱勢地位者的生活處境。[4] 蘇教授認為,這兩本書皆圍繞著社會性別與家庭角色,以此為出發點,探討明清時期常民、婦女與貧窮家庭的社會生活;但前者主要是從明清帝國法律運作的視角出發,後者則更偏重農村社會的生活處境。

  然而,蘇教授也提到以性與性別為主題進行中國史研究時,實會遇到諸多困難,其中一個代表事件即是《中華帝國晚期的性、法律與社會》中譯本的出版過程。此書於 2000 年完成後,即有中國的出版社向史丹福大學出版社購買中文譯本版權,但在翻譯完成後卻遲遲沒有後續進展。經過多次詢問,對方終於向蘇教授坦承,由於性是一個敏感問題,這本書可能需要出版成「清潔版」。對此,蘇教授回應,這本書裡面每一頁都得談到性,那「清潔」之後到底會變多短?幸而在與該出版社的合約到期後,史丹福大學出版社得以拿回版權、將其售予臺灣的華藝學術出版社。經過了二十二年,此書的中譯本總算得以在臺灣面世,簡體版則是由中國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於隔年出版。蘇教授表示:「雖然簡體版本來應該跟繁體版同時上市,卻因為中共二十大跟第十四屆人大導致所有作業全部暫停。但無論如何,這次應該沒有任何東西被『清潔』了。」。


 

  蘇教授即將出版的第三本專書依舊以性與性別為核心關懷,但相較於圍繞著婚姻模式與家庭生活的前兩本著作,這次的主題則有些不同。「做歷史研究的過程中很常發生的一件事,是在搜集史料時會看到許多有意思的素材,但未必跟手頭上正在進行的研究有直接相關。」蘇教授提及,「石女」——意指生理上無法生育的女性——的研究材料就是蘇教授遇到的其中一個例子:「一開始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它們,就先另外寫了一篇文章。」[5]但隨著持續閱讀不同類型的資料,蘇教授發現「跨越社會性別界線者 (people who crossed gender-role boundaries)」的概念[6]可以將石女與其他群體串聯起來,例如男扮女裝者、尼姑、出家人、甚至太監等。這些群體的一大共通點就是皆被排除於以父權家庭為核心的主流社會結構之外,進而變成社會邊緣人。

  蘇教授的第三本專書 The Fox Spirit, the Stone Maiden, and Other Transgender Histories from Late Imperial China(暫定)預計於 2024 年上半年度出版。本書將以明清時期的法律案件與小說話本為素材,觀察「跨越社會性別界線者」此類社會邊緣群體在大眾眼中是如何被理解、想像、詮釋與對待。

歷史研究與人文教育

  蘇教授從 1990 年代開始投入歷史研究,其自身經驗讓他對史學研究與人文教育的意義有了更多思索。蘇教授認為,每個人和每個社會都會好奇自己的過去與事件的真相,這就是歷史作為一個學科出現的原因。但是,出於不同的研究興趣,每個歷史研究者在解讀過去的社會時,會選擇從不同的角度切入。舉例而言,同樣是研究明清時期農村家庭的經濟生活,蘇教授的博士班指導老師黃宗智教授是從人口勞動力、土地面積的分配與單位生產力出發。[7]蘇教授則是由社會性別角色的角度來了解婚姻模式與家庭結構。「我選擇的議題與黃教授自己的研究重點完全不同,但他仍然理解這個主題有其價值,並非常支持我以此來寫博士論文。」從中,蘇教授得到了一個對於研究所訓練的體悟:「如果可以的話,研究生在決定論文題目時,盡量不要選擇跟指導教授完全一樣的主題,而是與之保持一點距離,這個距離可以讓指導教授更加客觀地評價學生的研究。」蘇教授也補充,「當時黃教授讓我完全自由地發展我的研究,這對我來說一種最理想的指導模式。」。

  至於研究者該如何找到自己的題目,蘇教授認為,能自由地探索自己的興趣或許是其中一個不可或缺的前提。「美國的教育體系給了我非常大的彈性,讓我可以到不同的學系修課,從而接觸到各式各樣的主題跟素材。」蘇教授一直記得碩士班時期在小說選讀的課堂上第一次讀到《金瓶梅》、透過文學,看到明代文人如何書寫、諷刺大家庭中的性別與政治,這或許也是促成蘇教授投入性別史研究的原因之一。「我很幸運能夠在二十多歲的時候就確認了自己真正的興趣與熱情。」蘇教授如此總結自己在研究所階段的歷程與之後的職涯選擇:「我會選擇讀博士班以及成為學者,是因為真的喜歡、真的想要從事歷史研究。」

  除此之外,蘇教授也觀察到,近年來全球皆有人文教育逐漸式微的現象,而這對所有社會都是件非常危險的事。「當年我在四川跟北京調閱檔案的時候,有時候會被問到為什麼要找關於賣妻、雞姦這類的『敏感案件』。」蘇教授回憶,當時他必須回答:「因為這些都發生在『吃人的舊社會』,是『解放前的壞事情』。」然而實際上,這段經歷證明了許多政權都會試圖建立與掌控自己的國家史敘事。在這個過程中,事件的真相往往會被扭曲、甚至掩蓋。蘇教授不諱言,就如同性與性別一樣,歷史也是每個社會都存在的政治議題,但與此同時,「這些當權者試圖管制、打壓歷史論述的行為其實就反映出歷史研究的本身價值,以及人文教育不可忽視的重要性。」因為歷史研究與人文教育的其中一項功能—也是最重要的意義—即揭露一個事件的多種角度,藉此訓練人們獨立思考的能力,讓人們得以辨識官方論述背後的政治目的,進而選擇自己希望生活在什麼樣的社會。

  回顧這三十多年的研究與執教生涯,蘇教授表示,歷史學者的工作或許不是解決任何特定的現實問題,而是試圖了解我們是誰、我們從哪裡來,以及我們身處的社會為什麼會有現在這些問題。更重要的是,這些疑問實際上都會回到一個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問題:人的本質究竟是什麼?蘇教授認為,對自己、對社會、乃至對世界的探究是人文學科的共同之處。歷史學回答這個問題的方式則是盡可能地從不同角度來了解過去,說出不一樣的故事,這正是歷史研究的魅力所在。

【按:感謝史丹佛大學歷史系博士生鍾宜庭協助攝影。】


 

 

[1]詳細著作目錄請參閱史丹佛大學歷史系網站:https://history.stanford.edu/people/matthew-sommer。

[2]中國文化研習所 (Inter-University Program for Chinese Language Studies, IUP) 於 1963 年成立於臺大,並通稱為史丹佛中心 (Stanford Center)。因 1997 年 IUP 移至北京清華大學,原有的行政及教學團隊轉由臺大文學院管理,並更名為國際華語研習所 (International Chinese Language Program, ICLP)。參見 IUP 網站:https://iupchinesecenter.org/about-us/#history-of-iup ;ICLP 網站:https://iclp.ntu.edu.tw/tw/about/index.php?index_id=2。

[3]蘇教授提到,舊金山同志運動的其中一位代表人物為哈維.米爾克 (Harvey Milk, 1930-1978)。哈維.米爾克為美國第一位公開出櫃、並贏得 1977 年舊金山參事委員會 (San Francisco Board of Supervisors) 選舉之政治人物;後於 1978 年遭槍殺身亡。其生平曾多次被編寫、翻拍為傳記與電影,如 2008 年上映之電影《自由大道 (Milk)》。參見:https://milkfoundation.org/about/harvey-milk-biography。

[4]Matthew Sommer, Polyandry and Wife-Selling in Qing Dynasty China: Survival Strategies and Judicial Intervention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15.

[5]Matthew Sommer, “The Gendered Body in the Qing Courtroom,”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 22: 2 [special issue: Sexuality in Imperial China] (2013), pp. 281-311.

[6]將 Transgender 定義為跨越社會性別角色者此概念是由歷史學者 Susan Stryker 所提出。由於逝者已逝,在考察二十世紀美國的跨性別史時,Stryker 認為研究者界定跨性別者的方式應以人們在過去的行動與社會實踐 (practice) 為判斷標準,而非囿於現今已無法確知的當事人之性別認同 (identity)。相關研究可參見 Susan Stryker, Transgender History: the Roots of Today's Revolution (Second Edition), Seal Press, 2017。

[7]參見 Philip C. C. Huang, The Peasant Economy and Social Change in North Chin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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