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哲嘉教授演講「雞肋篇?——《格體全錄》的《錯漏字錄》中所隱含的訊息」紀要

 
講題: 雞肋篇?——《格體全錄》的《錯漏字錄》中所隱含的訊息
主講人: 張哲嘉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主持人: 徐兆安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評論人: 邊和教授(普林斯頓大學歷史學系)
時間: 2023 年 1 月 5 日上午 10:00 至下午 12: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檔案館第一會議室/視訊會議
撰寫人: 蔡名哲(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
 
張哲嘉教授演講「雞肋篇?——《格體全錄》的《錯漏字錄》中所隱含的訊息」紀要
 

  張哲嘉教授,中央研究院近史所副研究員,專長為中國醫療史、中國科學等領域,特別關注明清以來中國與西洋、東亞各國間相關知識的交互影響。張教授本次演講從一個看似枯燥校對的案例,展開一段中西文化交流的故事。

  《格體全錄》(ge ti ciowan lu bithe) 為傳教士巴多明 (Dominique Parrenin, 1665-1741) 以滿文書寫,向康熙皇帝引介西洋醫學知識的著作。全書分上、下兩部,共八冊。該書目前有幾份抄本存世,本次演講集中討論法國自然史博物館抄本(簡稱 MHN 本)與法國國家圖書館本(簡稱 BnF 本)。 MHN 本為巴多明寄回法蘭西科學院的寫本,只有這個版本在第 4、7、8 冊後附有〈錯漏字錄〉,內容多為指示某卷某頁某行的哪些字應改正為什麼字,共 164 條。過往除斯達里 (Giovanni Stary) 從滿語研究的角度加以考察外,學界並未太關注此文獻。然張教授質疑,《格體全錄》並非刻本,在做事往往大張旗鼓的清宮,為何不將更定的內容重抄一份即可,而是在提供康熙刪改前的舊稿,再附上有如雞肋的〈錯漏字錄〉。

  張教授遂再次校勘〈錯漏字錄〉此一「校勘記」,發現 MHN 本的正文內容多為修改前的狀態,卻有一處修改指示提到,正文大體上皆已按照指示修改。這顯示〈錯漏字錄〉並非是不欲改動原文而事後補上的內容,抄寫 MHN 正文時,這些修改指示已被提出了。抄寫員或因疏忽而露出馬腳,反映出書後附加〈錯漏字錄〉是刻意的安排。

  BnF 本則充斥或隱或顯的塗改痕跡。張教授獲得法國國圖允許,實地考察原件後,確認〈錯漏字錄〉所指示的修改處,有些在謄寫這個版本時已完成修改,有些則尚未,故在BnF 本上反映出修改過程——原先正文為修改前之內容,後加上貼條蓋住原字,修改內容與〈錯漏字錄〉的指示一致。由此可知,BnF 本之前還有更早的初稿供康熙皇帝修改。

  BnF 本的編次也與 MHN 本不同。BnF 本之編排依循《洗冤錄》中人體部位從上到下的順序,內臟按照《黃帝內經》理論配位;MHN 本則是上部依照因人體部位腐爛速度快慢而依序解剖的西洋「局部解剖學」編排,下部改用中醫的邏輯編排。BnF 本中各篇章的次序編號,很多以貼條遮蓋,代表抄寫者知道次序未來會被變動,故移除之,顯見該版本處於《格體全錄》編次更改的過程中。〈錯漏字錄〉編號 7 的修改是將 “amargi meyen de”(在後面的篇章)改成 “fehi ci tucike sube be gisurehe bade”(在論腦所出筋之處)。原先西洋解剖學次序是腹部在腦部之前,因此在腹部相關篇章稱腦部之內容為後篇;但 BnF 本的編排已改成頭部在前,故被指示更正,BnF 本的修改貼條也確實執行了〈錯漏字錄〉記載的指示。

  另外,BnF 本還有許多貼條有紅字的修改指示,推測是康熙皇帝的親筆硃批,MHN 本的文字已按照硃批修改。綜合 BnF 本與〈錯漏字錄〉,張教授推斷《格體全錄》成書至少有五個階段,分別是最初稿、BnF 本謄清前已修改之內容、編次改變後的內容、BnF 本貼條反映的修改、硃批指示再修改。

  透過以上考察,可發現學者過往爭論的兩版本先後問題各有立論依據。BnF 本大都依照MHN 本所附〈錯漏字錄〉修改,似乎顯示 BnF 本是較晚的版本;但 MHN 本都有按照BnF 本貼條上的康熙硃批修改,又好像 MHN 本才是晚出的版本。張教授認為,若將兩個寫本當作在較早的初稿後各自完成的版本,而非單線先後發展的版本,就能打破這個悖論。

  巴多明給法蘭西科學院的書信中,曾提及 MHN 本是他另外請人製作的新本,並非康熙下令謄寫的複本。而 MHN 本與 BnF 本雖是各自發展的版本,但 MHN 本卻包含 BnF 本上皇帝硃批指示的內容,故應是較晚的版本。既然 MHN 本是較晚的版本,為何巴多明仍要將未經修改的內容抄寫為正文,並附上〈錯漏字錄〉?張教授認為原因有二,其一是巴多明曾提及康熙皇帝對於製作《格體全錄》的用心,若書中充斥硃批修改痕跡,雖能呈現其用心,卻顯得版面雜亂;因此將皇帝的指示另外製成〈錯漏字錄〉,既能維持版面整齊,又能呈現康熙皇帝的參與及用心。

  再者,《格體全錄》在康熙帝的指示下,BnF 本已全以中醫理論編排,且該書上部所附圖片則按照西方正統「局部解剖學」的理則。倘若這樣的欽定本寄回法國,勢必讓法國學者質疑巴多明並未教給康熙帝正確的解剖學知識。〈錯漏字錄〉一處指示是將「明察身體時,從腹部開始」一語改成「著作明察身體書籍的眾人們,有的從腹部開始,有的從頭部開始」,透露下令調整全書次序乃出自康熙聖意。〈錯漏字錄〉保存了相關線索,將來法國若出現能閱讀滿文者,便能透過該線索體會巴多明不得不變更解剖學次序的苦衷。張教授總結,巴多明置入〈錯漏字錄〉為其特意安排,該篇章即便是雞肋,也是味美多汁法式香草雞肋排。

  演講結束後,評論人邊和教授指出,過往以為康熙與耶穌會士的科學交流,是耶穌會士提供專業知識,清宮提供資金與物資,以滿文為載體記錄雙方成果,皇帝等人主要是在語言方面進行修訂。本次演講突顯語言及內容並無法斷然分開,清宮這一方亦試圖左右書的內容,同時巴多明並非僅面對清宮,也顧慮到家鄉讀者,呈現知識交流中各方互動的複雜性。邊教授亦提出許多值得進一步思考的問題,諸如:巴多明寄回《格體全錄》的 1723 年,正是康熙皇帝去世、政局動盪的時期,是否當時的政治環境讓巴多明覺得有必要保存這部書的成果而寄出?另外,為何只在第 4、7、8 卷看到〈錯漏字錄〉,若巴多明想表明自己無法完全控制書的內容,為何只留下這部分?又為何不在給法蘭西科學院的信件中直白說明苦衷?而康熙朝晚期政局動盪,《格體全錄》的修改是否全出自當時心力交瘁的皇帝手筆?是否宮廷中有其他熟悉中醫傳統的行動者?是否只有皇帝能使用朱筆?〈錯漏字錄〉是否是宮廷中的筆帖式於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巴多明的雇員不小心抄錄進去?另外,〈錯漏字錄〉的錯是何種程度與內涵的「錯」?清朝語境中尚有其他涉及「錯誤」的詞彙,比如「違礙」;〈錯漏字錄〉指涉的「錯」並非是從根本修正解剖學知識,假設康熙真認為解剖學不應如此,應會使用其他詞彙。如何拓寬「錯」的字義並從思想史進行考察?一般認為康熙對中醫的正統沒有很強執念,但他卻用中醫理論更動《格體全錄》的編次,是否代表他對中醫仍有一些堅持的面向?再者,一般也認為十八世紀歐洲學者對中醫傳統仍抱有尊重,但巴多明的作為是否顯示中西醫衝突的歷史能再稍微往前追溯?《格體全錄》下部論及疾病,是否涉及中醫概念?若已改變全書次序,是否也加入中醫的內容?「格體」一詞應該怎麼認知?編次更改是否與皇帝的「格物」理念相連繫?《格體全錄》修訂過程中產生新的滿文詞彙,是否也出現在其他清宮編纂品之中?


 

  張教授感謝邊和教授的提問能讓其研究更臻細緻,並逐一回應。〈錯漏字錄〉應該置於每一部之末,故出現於上述位置,對此問題目前尚未有更深層的解釋。為何巴多明不願意用更直白的方式說明,尚待繼續考察。張教授比對康熙皇帝其他文獻上的字跡,並曾與莊吉發教授、承志教授討論過,覺得朱筆字跡出自康熙皇帝之手的可能性頗大。同時,比對 MHN 與 BnF 兩個版本後,大體能確認彼此內容高度呼應,應為實際作業過程產生的紀錄,必為康熙的指示或認可。〈錯漏字錄〉與 MHN 本的頁數、行數高度一致,而〈錯漏字錄〉的內容是在不同時期形成的,若後出本子已按照較早的修正指示修改,其中頁數、行數應不會完全對應,因此不像是巴多明雇員誤抄現成的文件。關於「錯」的思想史問題非常有趣,但〈錯漏字錄〉較未反映康熙在醫學思想層次有何更動,全書中也較未看到皇帝強硬地加入中醫思想。巴多明對中醫雖然未如後來的歐洲人那樣否定,但有其他史料顯示他認為中醫理論不知所云,中國解剖學程度太過落後。“ge” 一字過去確實並未理所當然地認定是「格」字,但觀諸原書內容,書名中ge ti 一詞原本僅指涉解剖學部分,後來意義才擴大到當時各種醫學觀念,ge 一字或許有其伸縮性,並未對應單一漢字,其意義在成書過程中得到擴展。創造新詞的問題正是張教授對《格體全錄》產生興趣的原因,據其目前的研究,為了翻譯解剖學所創造的滿文新詞都沒有出現在現今所見各大詞典中。

  後續與會學者也熱烈參與討論。馬騰教授肯定本報告在文獻學研究的價值,並提供其他耶穌會士對巴多明的記載,同時指出巴多明可能因自身十分忙碌,而將不完整的本子寄回法國;關於《格體全錄》沒有出版的原因,過往認為是皇帝不欲令中國人觀看相關圖像,但或許可與當時許多沒有出版的清宮滿文翻譯作品一同考察。張教授感謝之外,也表示歷來以康熙帝認為解剖圖不宜流出,而不出版《格體全錄》的說法值得商榷。陳冠任教授提問巴多明是否留有副本,並將孤本寄回法國。張教授回應,當時傳教士確實有怕寄丟而多寄信的作法,《格體全錄》應有定本,但目前未見,巴多明若留有抄本可能也喪失在歷史灰燼中。徐兆安教授詢問〈錯漏字錄〉的修改是否涉及思想層面,或者只是文法方面的修改。張教授回答目前看來〈錯漏字錄〉多非重大改動。蔡名哲認為 BnF 本的題籤可能是後來添加,張教授以實地考察諸版本的經歷表示有此可能。在熱烈討論中,本次演講劃上尾聲。

將本篇文章推薦到 推薦到Facebook 推薦到Plurk 推薦到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