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明清研究推動委員會「中西檔案館藏清代檔案讀書會」第四次讀書會活動紀要
時間:2012 年 3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2:00 至 4:00
地點: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中型會議室
清華大學歷史所博士生 王士銘 撰寫
運往廣州的茶葉有綠茶、黑茶。綠茶,先運到安徽省婺源,經水路轉運到江西省南昌,從南昌經贛江到南安。到了南安後,改走陸運穿越梅嶺,到達廣東省南雄。在南雄,再度上船,經北江運往廣州。黑茶,在武夷山區的星村集貨、包裝,用竹筏運到崇安,由挑夫越過山嶺,到達江西省鉛山後,經過多次轉運,經河口鎮、再到南昌。到了南昌後,運送到廣州的路線也與綠茶一樣。茶葉由產區運到廣州的運送成本很高。英國東印度公司派駐在廣州的茶師波耳就曾估計:從星村搬運一擔(100 斤)工夫茶到廣州大約在 3.65 兩至 3.92 兩。即運送成本相當於茶葉「栽種」與「製造」成本的三分之一。
從廣州出口茶葉的產地在兩個主要的區域:黑茶產於福建與江西交界的武夷山、綠茶產於安徽的東南區域。茶葉收購是由茶商或是介於他們與茶農之間的牙人來進行。茶商隨後將收購來的茶葉運往廣州,並將這些茶葉寄放在城中茶行(茶棧)倉庫內,然後再將它們賣給行商。行商從各種茶葉的不同「字號」中做出「樣茶」,交給英國東印度公司大班們驗貨。經過檢查後,大班們就和行商確認合約交易,暫訂一個成交價格(與合約價格相當或略加增減)。在乾隆五十五年(1790 年)以前,大班們自己驗茶;那年以後,東印度公司在廣州安排一名「茶師」,專門負責驗茶。行商向茶師開列茶葉清單,以備驗茶。
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大班通常採用三種方式替公司買進茶葉。一是與行商訂定合約。二是在公開市場上增加採購。三是在一個貿易季節即將結束時向茶商購買他們手上剩餘的茶葉,然後在下個貿易季節時裝船運回歐洲。在茶葉交易當中,茶商(或茶行)是不允許直接與外國人交易。因此,茶葉供應是由行商備辦。行商備辦茶葉,通常有四種作法:一是派出他的行伙到產茶區買茶。二是與茶商訂約,由茶商運來指定品質和數量的茶葉。三是從廣州現貨市場上購買茶葉。四是充當茶商與東印度公司大班之間的仲介者,促成兩者之間的買賣。
行商與東印度公司交易茶葉,依據雙方契約規定,個別行商必須按照其出售給公司茶葉的多寡,等比例地購入東印度公司進口到中國的英國毛料。一般而言,買賣毛料是對行商不利的。毛料的價格,如同茶葉,也是行商與東印度公司雙方約定的。公司要求的價格往往高於中國市場價格。由於交易茶葉的利潤很高,行商為了爭取出售茶葉給東印度公司的機會,只好在毛料的價格上讓步了。因此,行商將毛料轉銷出去時,大多都有虧損。如果一併考慮毛料與茶葉的交易,行商的獲利情況就會比較差。
英國人對茶葉品種喜好在鴉片戰爭前是黑茶(武夷、工夫、白毫、君眉)、綠茶則有熙春(穀雨前)、皮茶(穀雨後剩下白丁)。茶葉品項,依據發酵程度、茶湯顏色、製作形式、茶葉顏色而有所不同。十八世紀,俄國也向中國進口茶葉。傳聞俄國出口到歐洲的茶葉品質比英國好,主因是從茶葉產地福建到張家口約 804 英里,張家口到恰克圖再經西伯利亞到莫斯科約 4,000 英里。俄國茶葉在長途跋涉過程中,經過溫帶、寒帶地區,因溫度與氣候變化之故,茶葉風味與品質比起經海路運輸的英國茶葉好上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