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檔案讀書會——「檔案文獻 VS. 物質文化:制度、技術與商貿史工作坊」紀要

 
召集人: 賴惠敏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邱仲麟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時間: 2015 年 11 月 27 日(五)上午 9:00 至下午 5: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中型會議室
撰寫人: 王士銘(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中西檔案讀書會——「檔案文獻 VS. 物質文化:制度、技術與商貿史工作坊」紀要
 

  本讀書會在 2015 年獲中央研究院明清研究推動委員會贊助,每個月邀請學人討論清代中外關係、邊疆開發、財政稅收、貿易政策、技術交流等課題。11 月 27 日,我們在中研院近史所檔案館舉辦「檔案文獻 VS. 物質文化:制度、技術與商貿史工作坊」,邀請毛傳慧、施靜菲、林聰益、蔡承豪等技術史領域的學者與會,與諸位學人分享一年來的研究成果。

  本次工作坊分為五個場次。第一場次會議,發表兩篇論文。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毛傳慧副教授發表〈中國傳統「羅」織技術初探——拉萼尼使團附屬商業考察團在華調研結果的運用〉。「羅」是一種質地稀疏的絲織品。1844 年,法國派遣使團來華簽訂中法《黃埔條約》時,也派遣商業考察團考察中國絲綢業的技術、商業與市場。伊斯多爾.赫德 (Isidore Hede, 1801-1880) 被任命為法國絲綢業的代表,考察廣州、蘇州、漳州等地。本文研究赫德考察成果,重建清代的羅織技術,並在前人的研究基礎上,結合織品分析和史料文獻,對「羅」織的發展和演變,作系統性的考察;並針對域外文獻在中國史研究上的貢獻進行討論。

  國立臺灣大學藝術史研究所施靜菲副教授發表〈18 世紀日本伊萬里瓷器所見之多元交流〉。本研究擬在過去研究的基礎上,重新檢視伊萬里色繪瓷器的發展脈絡中可能的外來因素,釐清其與中國(包括景德鎮、漳州、廣州等地)及歐洲工藝的具體關係,再利用相關檔案資料及研究來探索工藝交流背後可見的東亞貿易交流以及官方往來,呈現當時東亞動態交流的一個面向。

  第二場次會議,發表三篇論文。南台科技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林聰益教授、林彣峯博士發表〈明清時期廣州鐘錶的製造技術與發展〉,以廣州鐘錶為例,分析明清時期西洋傳教士傳入中國的鐘錶構造與鐘殼製造工藝。從粵海關的紀錄得知,廣州鐘錶貿易在乾隆年間最為鼎盛,不僅能計時,還有玩賞裝飾作用。至十八世紀,廣鐘的品質已與歐洲鐘不相上下,而且其機芯構造,除了走時系統、報時系統外,還包含需要三、四個動力源驅動的音樂鐘、人偶表演鐘。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副研究員蔡承豪發表〈轉換、衝擊與再嘗試:臺灣藍靛染料經營策略與技術的轉變(19 世紀中葉——20 世紀前期)〉。在合成染料尚未問世前,紡織品以植物染料為主,其中又以藍靛染料最重要。十七世紀起,臺灣成為中國供應藍靛染料的產地。十九世紀中葉,外國原色紡織品進入臺灣,加上臺灣染坊染布技術提升,使得臺灣藍靛由外銷轉為內需市場。日本統治時期,日本政府重視臺灣藍靛資源,一度規劃輸出日本;但因合成染料興起,其價格低廉又方便使用的優勢,使得天然藍靛業大受打擊。一次大戰期間,天然藍靛業一度復甦,但投入市場不如預期,加上日本也發展化學染料工業,與天然藍靛業發展策略相悖;至一戰結束之後,德國、日本合成染料擴張市場,使得臺灣天然藍靛染料經營,幾乎只能侷限於地方染坊進行小規模生產。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賴惠敏教授、倫敦帝國理工學院材料系博士候選人蘇德徵共同發表〈金碧輝煌:清宮的鍍金技術與用途〉。近年來,學界十分關注討論清朝治理邊疆政策的多元性。以藏傳佛教為例,清宮內務府在北京與熱河興建藏傳佛寺,吸引蒙古人來中國禮佛。這些佛寺、佛像所費不貲,使用大量的鍍金、鍍銅。本文以銅瓦鍍金、寧壽宮鍍金獅子為例,說明內務府有一套管理工匠規範,內匠有父子技藝傳承,外匠領有內務府錢糧,持腰牌進出皇宮。其次,清朝先後在北京建造 32 座藏傳佛寺,又從西藏、青海等地派遣喇嘛駐京,喇嘛提供新的鍍金和合金的技術。

  第三場次會議,發表兩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後研究員黃麗君博士發表〈世僕的義務?——清代中期以後內務府包衣的捐納與報效〉。自嘉慶朝以降,清廷面對軍興旁午、內憂外患的政治局勢,捐納之門大開,提供內務府包衣另一條入仕途徑,也讓皇帝及其包衣奴才之間的主僕關係產生質變,內廷政治的性質實與清初相去甚遠。晚清內務府包衣捐納人數日漸增加,朝廷仍希望兼顧考課、俸滿升班者的優先銓補權,但卻迫於現實,不斷調整、增加捐納補班者的任用機會。在這個情況下,包衣因其身分而報效捐輸行為背後的「義務性」已經降低許多。或許從這個角度來思索,可以說明皇帝與其家人關係已不復以往親密。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博士候選人培育學員蔡偉傑發表〈清代公主隨嫁人的身分轉變及其管道〉。自清朝肇建起,滿洲統治者已確立結盟蒙古的國策,滿蒙聯姻是為重要環節。滿蒙聯姻的「公主隨嫁人」制度是以往學界關注較少的部分。近年來,清代檔案開放,學界已漸漸了解其制度規定與實踐。本文擬針對清代公主隨嫁人的身分與其轉變管道進行探討。首先,介紹清代公主隨嫁制度的淵源與相關規定;其次,以恪靖公主的隨嫁人為例,說明其來源與構成分子;再者,探討這群人隨公主嫁到蒙古後所經歷的身分轉變及生活情形。這些例子,也說明在處理清朝族群與身分的問題時,戶籍登記與地位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制度性因素。

  第四場次會議,發表三篇論文。樹德科技大學通識教育學院李華彥助理教授發表〈清代商業執照制度初探〉。清朝頒行商業執照南北有別。對於北方邊疆,清朝規定內地商民須持有合法的出行部票,部票上有固定格式與字樣印刷的公文用語;遇到發文時,在紙面上空欄位中書寫人名、身分、出入目的,攜帶物品等資料。對於南方海關,1684 年以後,清朝解除海禁,允許商民自由出海貿易,但「商民人等,有欲出洋者,呈明地方官,登記姓名,取具保結,給發執照,將船身烙印刊名,令守口官弁查驗,准其出入貿易」。以出航區域來說,福建、廣東地區的商船為多。但十八世紀,江浙地區漸有後來居上的趨勢。一般而言,比較北方與南方口岸的法規來看,清朝的立場是如何確保有效統治,而非以民間振興商業為目的,也無法忽視民間商人在規避法令的過程中,為本身創造商業利潤的可能性。

  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候選人王士銘發表〈清代庫倫恰克圖商舖的貿易網絡 (1755-1911)〉。乾隆二十年 (1755) 以後,內地民人赴蒙古貿易,持有貿易票證:一是理藩院的票證,由察哈爾都統(在張家口)、多倫諾爾同知、綏遠城將軍代為發行。二是民人至烏里雅蘇台、庫倫、蒙古各旗之後,轉往他處貿易,須向烏里雅蘇台將軍、庫倫辦事大臣、蒙古各旗申請路引。在庫倫,管理民人的是庫倫辦事大臣下屬庫倫商民事務章京。本文以庫倫商民事務章京發行貿易小票(路引)為例,分析小票發行期限與種類、民人貿易區域、民人使用院票與小票方式,說明民人在蒙古貿易網絡的形成與建立。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李佩蓁〈晚清臺灣的釐金變革與官商關係〉。本文討論光緒朝自臺灣道劉璈與臺灣巡撫劉銘傳調整釐金政策的過程中,官方與地方紳商之間的協商和衝突。基本上,劉璈進行釐金整頓,是與府城商人協商後,兼顧官商雙方利益而達成的共識。劉銘傳的釐金變革,重點並非由民辦到官辦,而是劉銘傳與不同群體的地方商人合作,試圖從劉璈派系的府城釐金包商手中收回包辦權利的結果。在此爭奪中落敗的府城商人卻也利用外國勢力,對於劉銘傳後續推展的「百貨釐金」政策展開強力抗爭。

  第五場次會議,發表三篇論文。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張繼瑩博士發表〈經營邊陲:乾隆時期的甘肅〉,以乾隆朝前二十年甘肅買補倉儲為中心,討論幾個影響甘肅省財政的案例,說明甘肅省官員試圖建構出既符合朝廷期待,又能適應地方運作的模式。因為甘肅地處邊陲有備戰需求,其環境不易生產糧食,在資源徵集與分配調度上,其財政運作仍有相當的模糊空間。雖然乾隆帝執行一統性的財政政策,解決甘肅省部分財政積弊,卻也衍生出新的問題。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博士候選人許富翔發表〈清代熱河地區的移民與府州縣制的建立 (1644-1795)〉。基本上,清朝在熱河施行盟旗制度,管理蒙古人、滿洲人。順治至康熙年間,已有漢人陸續移墾熱河;雍正至乾隆初年,清朝以「廳」治理熱河的漢人移民,形成盟旗札薩克與管理政區廳的理事同知、通判的二元政治管理體系。由於熱河是蒙、漢、滿雜居的社會,廳的設立沒有解決當地治安不佳的問題。乾隆十三年 (1748),朝廷頒布熱河禁墾令,積極管理現有的漢移民,並且增加地方財政、深化保甲制度。乾隆四十三年 (1778),熱河地區開發漸興,加上乾隆皇帝治理新疆成功經驗,熱河改為內地的府州縣制度乃時勢所趨。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游博清博士發表〈貿易、生活與通訊:英商在華的信息傳遞與管理 (1780-1840)〉。本文討論 1780-1840 年間不同時段裡,英人在華通訊的模式和變化,包括廣州和澳門之間的通訊、中國和印度、英國之間的跨洋聯繫等。文中一方面希望具體地了解在華英人的訊息傳遞如何進行,也探究資訊與英人的日常生活、商業活動,以及與當地地緣政治因素之間的互動,希望從中看出此一時期英人在華社會生活與經濟活動的變遷和意義。

  本會期許更多相關領域的研究生能夠加入行列,彼此教學相長,在中西貿易、文化、技術交流課題上擴大研究視野,探索明清史研究的新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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