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臺灣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第十二回解讀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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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分別由曾文亮及林正慧教授領讀霧峰林家京控案前文件第六卷及第七卷,會中完成第六卷(共 184 頁)第 168-184 頁及第七卷(共 170 頁)第 1-11 頁文書校訂。
第七卷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由 T1102_007-0001 到 1102_007-0077 共 77 頁,內容包括同治六年 (1867) 四月到八年 (1869) 五月出訴原稿;第二部分則由 T1102_007-0078 到 T1102_007-0170,亦是同治六年四月到八年五月之訴訟文書。
本次解讀範圍包括以下內容。第六卷部分主要是同治八年,林應時呈控林文明霸佔田園的相關訴訟文書,包括林應時具狀、口供,以及當時各官員因應。從中可見同治八年年底官府受理此案,下令召集原、被、人證前往公堂,依此併案審理當時諸多(共 47 宗)呈控林文明的案件。第七卷則是霧峰林家於同治六年四月到五月針對洪和尚、林泉等人的訴狀,其中主張洪、林等人因戴潮春事件舊仇而霸佔田園並阻礙收租,林家請求官員介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