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熙远,美国哈佛大学历史与东亚语文联合学程博士,现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副研究员兼档案馆主任。研究专长为明清史,近代中西文化交流中的宗教概念变迁、国家权力与民间信仰、历史书写与政权转移、以及明清以来的日常生活与礼法秩序、明清档案研究等。编着《第四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覆案的历史:档案考掘与清史研究》、《明清法律运作中的权力与文化》。并发表:〈入主「鬼方」——赵廷臣(1618-1669)与清初贵州的经略〉;〈从中央到地方——先农信仰的布建与坛庙体系的崩解〉;〈孔?教?会——近代中国儒家传统的宗教化与社团化〉;〈在民间信仰与国家权力交叠的边缘——以明代南京一座祠祀的禁毁为例证〉;〈人去楼坍水自流——试论座落在文化史上的黄鹤楼〉;〈圣王典范与儒家「内圣外王」的实质意涵——以孟子论舜为基点〉等多篇学术论文。
清朝以皇帝之名颁布的命令,主要有制、诏、诰、敕等形式。其中诏书的目的乃向天下臣民布告国政或是垂示彝宪。在皇帝颁布天下的诏书中,最重要者莫过於即位之初的登极恩诏及宾天之际的大行遗诏。首尾两份诏书皆攸关皇位之继承、天命之授受与国祚之绵延。朝廷透过这两道诏书明白宣示皇权的转移与政统的赓续。 不论是第一道命令或最後一道命令,在颁布天下之时,其实已是皇权转移既成定局之後。
一、序—居九重闱布十行诏 二、清代诏书制作、皇权继承与历史书写 三、从中央到地方与藩邦:诏书的颁布与传播 四、附录:展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