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臺灣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第五回解讀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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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由陳偉智教授領讀「京控案前文件」第六卷 1-40 頁,會中完成第六卷(共 184 頁)14-21 頁文書校訂。另邀請霧峰林家後人林光輝先生參加解讀班分享林家族譜。
第六卷為同治六年二月至同治七年十月 (1867-1868) 間林應時遞各衙門呈詞並粘抄田段號數。催呈人林應時為控阿罩霧庄勢豪林有田等,豎股攻家,勒契霸業,姦占寡嫂等情一案,具體情形為林應時呈稱,勢豪林有田,仝林天河之子林萬得、林家長香、林瑞麟等,於同治二年 (1863) 八月間,豎股率夥,牌鎗大炮,攻家勒契,霸去時六房所置水田二百餘甲、埔園十餘叚、竹圍厝宅十五處,又將寡嫂李招涼兜勒姦佔為妾,任控賂寢。(006-0009) 又控前任官員查傳林有田不到,稱其恃紳藐抗,始則一味抗傳,繼乃購棍頂訴,賄賂局員,嚇勒息訟 (006-0014),是以自己及功兄林枝嗣控訴三年仍無聲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