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檔案讀書會」第一次讀書會紀要

 
講題: 俄商來華貿易 (1691-1727)
從「均分」到「獨佔」:順康年間參務制度的變遷
報告人: 賴惠敏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許富翔教授(吉林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召集人: 孔令偉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時間: 2025 年 03 月 28 日(五)上午 10:30 至 13:30
地點: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大樓 702 室
撰寫人: 湯芸熹(國立中興大學歷史學系學士生)
 
「中西檔案讀書會」第一次讀書會紀要
 

        2025年「中西檔案讀書會」首次讀書會,由中研院近史所賴惠敏教授、吉林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許富翔教授進行報告。

        賴惠敏教授的講題為〈俄商來華貿易 (1691-1727)〉。康熙二十八年 (1689) 中俄雙方簽訂《尼布楚條約》,允許兩國人民持護照互市,開啟俄羅斯商人進入清朝境內貿易的先河。研究以《中俄關係歷史檔案文件集》為基礎,建置俄商來華的資料庫,分析這期間俄商來華貿易的現況,特別關注證照制度、商隊接待、物資補給、貿易監管及其所衍生的衝突與弊端。過去關於俄商來華的研究資料多依賴俄方文獻與少數早期學者,如法國學者加斯東.加恩 (Gaston Cahen) 等人的著作。然而中方近年出版的大量檔案如《中俄關係歷史檔案文件集》提供了更為詳實的原始資料,使得本文能夠對俄商貿易次數、行經路線、隨行人員與攜貨數量等進行具體統計與重建。

        俄商來華需憑「諭令」、「執照」、「公文」等形式的文件,清廷根據俄羅斯地方長官(如尼布楚城官)發出的照文決定是否接待。《尼布楚條約》後,清廷即開始承擔俄商來華商隊的盤費,包括商人從齊齊哈爾到北京的車馬、糧食、住宿與護送,甚至在北京建棧院(俄羅斯館)供俄商住宿、餵養馬匹等,長達數月,並設有御史監督其貿易活動。由於在北京的住宿與養馬等皆為清廷供應,且俄商在北京多涉及飲酒鬧事與債務糾紛,康熙後期逐漸收緊對俄商的待遇。1717 年後,清廷一度暫停俄商入京,並引導其改於齊齊哈爾或恰克圖等地貿易。清廷亦對俄商進行人數管控,規定每次不得超過 200 人,並嚴禁賒帳買賣,僅允許現金交易。

        俄商來華的另一個變化是 1704 年以後,商頭伊萬.薩瓦捷耶夫改道蒙古草原如鄂爾渾河、圖拉河路線來華,此舉固然省時省費,卻影響俄方尼布楚城關稅收入,引發俄國內部官員間之權益糾葛。尼布楚長官擅自發行公文,讓俄商到齊齊哈爾貿易,清朝理藩院明知其中有詐,但由於政府不用提供俄商來華之費用,而樂於通融。

        討論期間,讀書會成員問答熱烈。與會學者提到,在賴教授提供的史料當中,有出現「自由貿易」此一詞彙,其意義是否與現今的定義有所不同?賴教授認為,必然如此,且基於當時的歷史情境,此詞彙的使用,顯示俄國對於來華貿易的一廂情願。再者,在清代記載與俄國互動的檔案中,清政府多以理藩院處理相關事務,但是對於其他東亞的藩屬國卻是透過禮部,這是否意味著清朝在對待俄羅斯與其他藩屬,其間存在高低之分?對此,賴教授指出,清朝對於俄商來華,公文往返以理藩院為主,但還需其他機構配合。如康熙四十八年 (1709),俄羅斯商人頭目科布齊那到北京,由禮部撥房下榻會同館,兵部派綠旗官兵從張家口至京城沿途護送前來。關於清朝接待各國情況,還需參考禮部題本等資料。

        次場報告,許富翔教授的講題為〈從「均分」到「獨佔」:順康年間參務制度的變遷〉。許教授藉由研究動機、採參(蔘)方式、參務制度的變革等面向闡述其對於順康年間採參制度的研究。

        首先,雖然學界關於雍正、乾隆朝的參務制度已有諸多研究成果,然對於採參方式的認定存有不同見解,以及史料的翻譯與解讀有差距,促使許教授對順康年間的參務制度做更進一步的探討。許教授認為,當時的採參方式分為常態性與臨時性。而常態性又可再細分為打牲烏拉牲丁、盛京上三旗佐領包衣與王公宗室所屬壯丁三個方式。臨時性亦可分為,調派東北滿洲八旗兵丁與從京師派遣內務府包衣兩個方式。其次,舉凡參與上述常態採參者,皆能夠獲得來自江南的毛青布與牛馬或農耕器用等獎勵。

        此外,隨著清政府越發積極執行採參活動,人參的數量即越發減少。為此,官方試圖透過尋找新參場、發放參票與有差別規範採參重量等方式,控制採參的規模。然而,由於負責巡查的八旗兵丁軍紀敗壞、王公宗室具有採參特權、利益極為可觀等原因,盜採案件不減反增。最後,為了避免王公宗室仗著特權超額採參而壓縮到皇室的人參利益,康熙四十年 (1701) 起,官方正式停止王公宗室的特權,並改由內務府辦理採參事務,由此可見採參制度由部落聯盟的均分轉變為皇室獨佔的特性。

        報告結束後,蔡名哲博士也針對許教授的分享內容提出疑問。如,為何毛青布的滿文使用的是「mocin samsu」,而非「mocin」或「samsu」;並且在崇德年間皇太極 (1592-1643) 曾述及「不要忘記國人紡織 mocin 的勞苦」,因此當時滿人是否亦具備生產毛青布的技術。對此,許教授表示,對於毛青布產於江南的詮釋皆來自《中國古代當鋪秘籍》,該布產自蘇州。蔡名哲博士所提的「mocin」應該不能等同於蘇州的毛青布。而且入關前的滿人,應不具備製造毛青布的能力,否則順治、康熙時期也不會將毛青布做為參丁的賞賜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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