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臺灣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第三十八回解讀紀要

 
講題: 霧峰林家訟案文書
領讀人: 林正慧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陳偉智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召集人: 黃富三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曾文亮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時間: 2023 年 7 月 6 日(四)晚上 18:00 至 20:3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724 研討室
撰寫人: 黃暐旭(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生)
 
「清代臺灣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第三十八回解讀紀要
 

  本次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由林正慧教授領讀第二十二卷,並由陳偉智教授續讀同卷,會中完成第二十二卷第 21-41 頁文書校訂。第二十二卷共計 69 頁,收有同治十一年 (1872) 至同治十二年間清帝國官員間往來公文。

  本次解讀範圍時間上橫跨同治十二年二月至同治十二年十一月,主要內容可分作兩部分。第一部分(第二十二卷 21-34 頁)為台澎道在台灣府知府周懋琦於同治十二年調查結束、完成通詳後,與其他官員間公文往來,包括台灣府作成驗單 (T1102_022_0022-T1102_022_0024)、解送林應時收審報告 (T1102_022_0024) 等資料。值得注意的是,台澎道也在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後與其他官員公文來往中,將彰化縣知縣關於黃連蒲命案通詳向上陳報 (T1102_022_0030- T1102_022_0033),令林文明有無在咸豐年間殺死黃雲一家成為本案相關官員審理重點。第二部分(第二十二卷 35-41 頁)則與本卷前半部分重複,為台灣府知府周懋琦於同治十二年二月完成通詳,由此可見同治十二年間各級官員對林家訟案採取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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