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世儒學與社會學術討論會」第三次討論會紀要

 
講題: 晚明清初「獲罪於天」解中的天與上帝
由《四書知新日錄》探討明末思潮——以〈中庸章句〉註解為例
報告人: 林峻煒教授(中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鍋島亞朱華教授(國立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
召集人: 呂妙芬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時間: 2022 年 7 月 9 日(六)下午 1:30 至 5:00
地點: 視訊會議
撰寫人: 丘文豪(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
 
「中國近世儒學與社會學術討論會」第三次討論會紀要
 

  2022 年第三次近世儒學與社會工作坊討論會於 7 月 9 日(六)採線上方式進行。本次會議有兩名發表人報告論文,共十三人上線出席。

  林峻煒教授〈晚明清初「獲罪於天」解中的天與上帝〉一文,追蹤南宋以降儒者持續反省朱熹「以理釋天」的思想脈絡。儘管先行研究已注意到明清儒者如何反省朱熹 (1130-1200) 對「天」的理解,但林教授認為,除了比較宋儒與明清儒者於此反省的差異外,也應該追索兩代之間思想史的延續性,以及儒學與佛教在當中所扮演的角色。林教授指出,朱熹對「獲罪於天」的解釋切斷了天與福禍的聯繫,強調「天即理」的一面,排除天的人格化性質。到了明代中晚期,朱子學者蔡清 (1453-1508) 及其弟子開始反省朱熹的說法。蔡清等人認為天不僅是理,也具有福禍善淫的層面。在蔡清的基礎上,張居正 (1525-1582) 與焦竑 (1540-1620) 等明儒以感應的概念凸顯「天」涉及福禍的一面,藉此修正朱熹的說法。林教授進一步說明,佛教士人如沈士榮、釋智旭 (1599-1655)、安世鳳等人,則強調朱熹「天即理」的說法背離儒學經典中「天」的真實意涵,失去儒學思想中對天的敬畏。在此脈絡下,葛寅亮 (1570-1646) 甚至提出「天即上帝」的說法作為修正。

  與會學者認為林教授討論的議題已有相當的研究成果,因此應該更清楚地突出論文的主軸與論點,並建議林教授可將明代朱學的變化作為背景,進而呈現明儒反省朱熹說法的多元型態並將其分類,進一步分析不同說法之間的關聯或衝突。此外,也有學者建議應釐清「感應」、「福禍」等概念,以及朱熹所論之「天」的思想淵源及其不同層次。此外,文中對於「佛教士人」的定義也顯然過於寬泛。

  接著,鍋島亞朱華教授報告〈由《四書知新日錄》探討明末思潮——以〈中庸章句〉註解為例〉一文。鍋島教授注意到明儒鄭維嶽的《四書知新日錄》大量引用明中葉以後的理學家論述,是日本江戶時代甚有影響力的理學參考書。鍋島教授透過《四書知新日錄》〈中庸章句〉「天命之謂性」的註解,探討鄭維嶽的編纂原則、義理思想以及《四書知新日錄》對日本漢學圈的影響,認為鄭維嶽立場偏陽明學,因此能夠修正或補充朱子學的相關論述。在鄭維嶽特別看重的「性命」議題上,鄭維嶽認為朱子的解釋削弱了天道的自然性,因此引用自身所著的〈性命說〉,強調「性」與「命」為一體,並指出「不已」是指自然而不受意志控制的一面。鍋島教授也指出江戶時期日本學者如藤原惺窩 (1561-1619)、林羅山 (1583-1657) 等人,利用《四書知新日錄》吸收陽明學者的義理思想,並以此為基礎建立自身的思想系統。《四書知新日錄》與《四書大全》在日本可能有互補關係,日本學者透過這兩本參考書,可以同時接觸王陽明與朱熹的理學思想。

  與會學者表示,鍋島教授介紹的《四書知新日錄》相當特別,但是題目較大,很難由《四書知新日錄》直接討論明末思潮,論文目前亦未對此有所著墨。與會學者建議或許可以專注於該書在日本的特殊意義,擴大討論江戶時期對陽明學的容受。此外,由於《四書知新日錄》沒有「凡例」,也有學者建議鍋島教授分析該書的體例,挖掘鄭維嶽選擇、引用文獻的原則,並分析引用人物的背景與頻率,以此深入探索鄭維嶽的思想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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