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的思想世界與東亞研究工作坊」第三次討論會紀要

 
講題: 一個詮釋學的理解——康有為、朱一新往來函札的「善意原則」
新道論:論「道體」與「體道」——王玄覽《玄珠錄》義理研析
〈乾元與生生:陽明後學唐鶴徵的道統觀〉
報告人: 王慧茹教授(天主教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系)
呂慧鈴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
王清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博士候選人)
召集人: 林月惠教授(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
時間: 2021 年 7 月 2 日(五)下午 3:00 至 7:00
地點: 視訊會議
撰寫人: 王慧茹、呂慧鈴、王清安
 
「明清的思想世界與東亞研究工作坊」第三次討論會紀要
 

  王慧茹教授〈一個詮釋學的理解——康有為、朱一新往來函札的「善意原則」〉一文,考察康有為、朱一新於 1890-1894 年間函札互往,就《新學偽經考》及孔子改制、西學西教、人性善惡等問題,往復論辯詰難。此事件歷來被視作一樁有趣的學術公案。康、朱二人雖經學觀點、學術意見迥異,然而雙方基於善意且連續性的對話溝通,合於詮釋學普遍原則的「善意原則」(the principle of charity)。本文即是期盼基於最新之康氏函札資料,說明康、朱二人爭訟焦點,釐清二人地位,並以此為基礎,討論二人函札之詮釋學意義。是以站在詮釋學觀點重新看待此一公案,則康、朱之論便不限於學術史價值,而具有做為經典詮釋學案例的可能。

  與會者提出幾點疑問:一、以西方詮釋學對比傳統學術的寫作方法,是當今學者很喜歡運用的方式。就本文言,作者是否考慮此文所涉及的審查類別是中文領域或哲學領域?二、題目「理解」一詞,不知如何釐訂?是當今讀者對此公案的理解?還是康、朱二人的理解?三、文中前幅提到晚清特殊的時代背景,影響二人之思考,可以引入陳壁生的說法以補強論述。

  王教授回應指出,一、「善意原則」是西方詮釋學上的普遍倫理性要求,並不是伽達默爾 (Hans-Georg Gadamer, 1900-2002) 的個人觀點而已,此亦可用來說明作為「中國經典詮釋學」的普遍性原則思考所在。不過本文所說的其他詮釋學意見,如視域融合、自我理解等,確實是基於伽達默爾立場而發。將傳統經學與西方詮釋學對話,一直是報告人長期思考所在,只是此一思考及寫作表現方式,確實也如提問人所說,有現實學門分類上的要求。不論歸於中文或哲學,都很容易導致學問本身或持守立場的各種爭擾,感謝指正提醒。二、題目用「理解」一詞,確實易生歧義,擬於會後修正,感謝指正。三,陳壁生評曹美秀文,亦會於後補入,感謝建議指正。

  呂慧鈴博士〈新道論:論「道體」與「體道」——王玄覽《玄珠錄》義理研析〉一文,討論高道王玄覽 (626-697) 《玄珠錄》興起,適逢唐代「佛、道論諍」下之重玄思潮。不論古今,重玄思想的論題一直頗受注目,然而尚有爭議之處在於重玄之道是否為形上實體?《玄珠錄》融攝佛、道,一方面繼承《老子》要義、一方面消融佛學空義,「道體」的問題重新被顯題化。佛教基於性空義之反形上學式的思考,不斷質疑道教「道體(重玄之道)」的觀念,究竟是「實有」還是「假有」、是「有體」還是「無體」。此一核心問題的答案,不但在唐代重玄思潮下,成玄英、李榮、唐玄宗、杜光庭等人於「老莊《注》《疏》」中逐漸被顯題化,更於唐初王玄覽《玄珠錄》的體系中重新受到檢視,得到深刻的理論闡發。他發展出一種「新道論」,其特出之處在於「以空為體」的「道體」論觀念及「性無常性」之「體道」思想,凸顯唐代重玄之道的觀念轉折與詮釋上之突破。本題藉此反思重玄之「道」是否為現代學術用語下之「形上實體」,其間所引發的詮釋間距或視域融合之態勢,不僅於唐代重玄思潮中,具有「轉折性」意義,亦富有具參考性的當代詮釋之反思性價值。

  與會者主要提出幾點疑問:一、重玄學屬於道教哲學,是否以養心為達到養生的目的?二、道教重玄學起先關注「道體」,後來重視「道性」,能否再清晰說明這樣的思想何以居於唐代重玄思潮的轉折性地位?三、王玄覽出身道士,從宗教的角度上,又需要有一個形上學建構,所以借用了佛學思想。那麼《玄珠錄》義理是佛教、道教,抑或是道家?四、道家哲學本身是實有型態或非實有型態?似乎無法二選一,既不是純然的實體也非純然的非實體,應該可以用唐君毅先生所論《莊子》「類與不類相與為類」的思維,他是一個關注人生存在卻又同時游離在現實人生之外,活在人間又離開人間。因此「道性」是否就是走這種中間路線?

  呂博士指出:一、道教重玄思想,確實是以養心作為達致養生的方式,但是唐代道教重玄學與其他朝代之道教思想有些差異。他們認為肉體不斷變化,因此肉體也是可以超越,不必如此執著,他們更進一步指出身體精氣神的核心是「無分別」性的思考。二、在稍晚的《道教義樞》提到以非有非無為體,又談到以非有非無為性,進一步關聯到有識或無識之眾生皆可以成道的層面。回觀早期的重玄學,著重於道體的闡發,後來轉而關注道性層面的闡釋,而道性後來又內化成眾生之心識,故有主、客觀存在者(有情或無情眾生)皆能成道的論法產生。但是否及於佛教草木皆有佛性說(如理佛性/行佛性)的理論高度?還需日後再加以研究。三、王玄覽《玄珠錄》一作,其義理定位應屬「佛學化的道教哲學」,此一定位也需再作審思。四、感謝與會學者的提點,道家哲學的特質的確像是一種「居間」的哲學,此部分有待深研。

  王清安〈乾元與生生:陽明後學唐鶴徵的道統觀〉一文指出若以傳統上理學與心學二分,有朱子以「循天理」為聖賢道統的核心,以及陽明學以「心悟」工夫的「心學道統觀」的區別。若假借自上個世紀流行迄今的第三系氣學的視域觀察,常被列入氣學隊伍的陽明後學唐鶴徵 (1538-1619) 提出以「乾元」為頭腦,並以「太和元氣」為聖賢道統的核心,可謂別立新的道統詮釋。此文檢視唐鶴徵如何以「太和元氣」詮釋孔門弟子與宋明諸儒,及其背後思想資源:一、《中庸》、《易傳》的天道論。二、以《中庸》、《易傳》為主幹的北宋理學,並以程明道一本論為核心。三、陽明學氣性一體的思考。藉由對道統觀的分析,可知唐鶴徵的思想絕非用氣學即可含混定義,應由上述三種思想資源仔細檢覈。因此,「太和元氣」與「心學道統觀」的差異乃側重點之不同,前者側重客觀天道,後者側重主觀心體。且此差異,更是以客觀的「乾元」頭腦彌補主觀良知所虛欠的客觀天道面,從而修正陽明後學「情識用事」的危機。

  與會者提出幾點建議。一、調整寫作次序,先梳理唐鶴徵道統觀的特色,次論述唐鶴徵的思想,最後再回應與「心學道統觀」的不同處,以及何以少言良知,卻回到《中庸》、《易傳》與程明道的傳統。二,留意唐鶴徵《周易象義》的易學思想。三、可通過北宋理學家張橫渠的思想,由知人以知天,才能知道性體的意義。四、乾元與天命的關係為何?五、文中指出「乾元、太極、太和與氣共同構成的『所由以生生不已之理』」。乾元、太極、太和與生生不已之理所指皆是同一物,生生不已之理應非由前三者共同構成。六、文中指出唐鶴徵建構乾元流行所正性命只有「氣性」一途,乃肇因陽明「氣亦性,性亦氣」與「氣質之性」的思潮。行文可能使人以為陽明的氣性思想為負面的意思,其實陽明的氣性思想乃正面意義。

  報告者回應。就建議方面,一、感謝提出調整順序的建議,確實較能凸顯題旨。二、《周易象義》為唐鶴徵易學專著,後續深化研究時確實不可忽略該書。三、唐鶴徵雖重視代表客觀天道、宇宙論的乾元,但也不斷強調人由實踐以彰顯內具於本性中的乾元。因此知人以知天,方能知性體的意義。本文因圍繞道統說而聚焦於與程明道一本論的關係,其實在氣學一系的研究中更常與氣學系譜的宗師張橫渠做比較。所謂客觀天道,並非與人毫不相干,因天道即吾人之性體,故人的實踐即展現天道的真實價值。就疑問方面,一、天命之性在宋明理學的論域中,既是本體,也是存有根據。心體與性體皆為天命下貫,但唐鶴徵卻認為乾元生生的順序為:「乾元→天命→人性(天命之性)」,似乎天命之上尚有最高本體,即是乾元。其實唐鶴徵認為天地人為乾元所生三子,無論天命或人性,皆是乾元的不同側面,亦即本體不同側面的呈現。因此與生生流行之順序不衝突。乾元生物,即是天所命於物,只是邏輯順序上須先言乾元作為造化根本。至於第五點、第六點,確實是行文不慎,需要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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