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臺灣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第十三回解讀紀要

 
講題: 霧峰林家訟案文書
領讀人: 林正慧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召集人: 黃富三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曾文亮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時間: 2021 年 3 月 23 日(二)下午 6:00 至 8:3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724 研討室
撰寫人: 黃暐旭(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生)
 
「清代臺灣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第十三回解讀紀要
 

  本次霧峰林家訟案文書解讀工作坊,由林正慧教授領讀霧峰林家京控案前文件第七卷,會中完成第七卷(共 170 頁)第 12-59 頁文書校訂。

  第七卷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由 T1102_007-0001 到 1102_007-0077 共 77 頁,內容包括同治六年 (1867) 四月到同治八年 (1869) 五月出訴原稿;第二部分則由 T1102_007-0078 到 T1102_007-0170,亦是同治六年四月到八年五月之訴訟文書。

  本次解讀範圍時間上橫跨同治六年七月到同治八年四月,可見林文明、林應時雙方互控過程及當時官府審理過程,具體內容包括同治六年林文明控告林泉、洪和尚等人訴狀。當時官員要求雙方當事人前往公堂審理牌示、差單,以及原被兩造在審理過程中完成口供。材料顯示雙方「各說各話」、互控對方行為不當情況。除了官府審理本案的相關文件,亦可見林文明在其後仍一再地向官府呈控,主張洪、林等人誣告,並請求官府介入處理還其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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