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市:清代的通商制度——兼論『朝貢體系』論的崩潰」
——廖敏淑教授演講活動摘要

主講人:廖敏淑女士(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教授)
題 目:互市:清代的通商制度——兼論「朝貢體系」論的崩潰
時 間:100 年 4 月 28 日(四)下午 2:00-4:00
地 點: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大樓一樓會議室
講綱連結:這裡



  4 月 28 日下午,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廖敏淑教授應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東亞區域研究群邀約,發表專題演講,講題為「互市:清代的通商制度——兼論『朝貢體系』論的崩潰」。廖敏淑教授畢業於日本北海道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此次講演主題是廖教授從博士論文以來的長期研究心得,試圖對費正清 (John King Fairbank) 朝貢體制論所做出的思考與修正。



  廖教授認為費正清以朝貢體系來理解清代的貿易並不合適,她指出費正清等人架構的朝貢體系並未能仔細區分明代與清代的差異,又將外政關係與經貿關係混談,對於清代通商制度,有諸多誤解。她認為史料中經常使用的「互市」是一個更合適的概念。清代政府與外國通商分為中外商民海陸貿易與使節團貿易(在館貿易),通商貿易的對象有「與國」、「屬國」及無約「互市國」等多元關係,清朝並依據不同對象而在外政上有不同的對待方式,即使對於同為「屬國」的朝鮮和安南,清朝在朝貢禮儀、文書往來窗口以及互市市場章程上的處理方式均有所不同,顯示清朝的對外體制並非如同朝貢體制論所謂的天朝體制(只有天朝與朝貢國一種關係),而是注重與個別國家之間的各個兩國關係。從平等的咨文往來史料,可以觀察出清朝與各個國家之間的外政權責與對口單位,也並非朝貢體制論所謂的「禮部管轄沿海來貢諸國、理藩院管轄西北陸路國家」的說法。另外,締結條約可說是清朝認同對方為「與國」的基準。

  最後,廖教授指出日本學者岩井茂樹近年來也從「互市」的角度批評了朝貢體系,不過,她並不完全同意岩井茂樹的看法;廖博士認為:岩井茂樹把互市從經貿關係,推到外政,在尚未完成全面性的史實重建工程之前,就試圖以「互市體制」取代費正清的朝貢體系,這樣的作法仍有值得商榷之地。

  廖敏淑教授網頁連結:這裡


  (明清研究推動委員會助理 吳佩瑾 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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