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人物史料研讀會」第一次討論會紀要

 
講題: 錄事前代:從畢自嚴傳記及墓碑看異代書寫
明代司獄官傳記探微:閩中〈三司獄〉與相關史料選讀
主講人: 曾美芳教授(臺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連啟元教授(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助理教授)
召集人: 巫仁恕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時間: 2017 年 5 月 14 日(日)上午 10:30 至下午 2:00
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四樓視聽教室
撰寫人: 林晉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碩士生)
 
「明代人物史料研讀會」第一次討論會紀要
 

  「明代人物史料研讀會」2017 年第一次討論會,邀請臺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曾美芳教授、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連啟元教授演講,題目分別為「錄事前代:從畢自嚴傳記及墓碑看異代書寫」、「明代司獄官傳記探微:閩中〈三司獄〉與相關史料選讀」,以下簡要說明。

  曾美芳教授於博士研究時期師從徐泓教授,進行晚明戶部財政運作的研究。本次演講以畢自嚴的傳記及墓碑為主軸,談論異代書寫的議題。曾教授分別從蔣平階〈畢少保公傳〉與孫廷銓〈故明太子太保戶部尚書白陽畢公墓碑〉對畢自嚴的傳略書寫進行探討,考察其內文異同,並探究史源問題。同時,也比對〈明史‧畢自嚴傳〉,分析三者差異,以討論資料撰寫時或有相互參照的可能性。前述所提兩份關於畢自嚴的傳記,收於羅振玉輯錄的《明季遼事彙刊》;兩份資料重複率相當高,曾教授欲追究原由,故此分別介紹了孫廷銓與蔣平階兩人,以期探析兩者書寫畢自嚴傳記的主要參考來源。孫廷銓官位較高,是否他的傳記內容較為可信?另外,究竟是孫廷銓參考蔣平階的書寫,抑或兩者參考了相同的資料?這些都是曾教授想要釐清的問題。

  首先,在畢自嚴「中舉至工部員外郎」的部分,孫廷銓〈白陽畢公墓碑〉及蔣平階〈畢少保公傳〉皆有關於「扼於鄉貴人,不得預考選,僅以部郎量移,公不以介意也」的近似敘述。而「備兵洮岷至巡撫天津」的段落,也同樣提及「蓟遼總督薛三才疏於朝,謂非得公不辦,遂推補廣寧備兵。山西直指使者李若星又上疏乞留,於是交章爭之,公難於去就,乃移疾歸」。就這兩段雷同的內容來說,曾教授認為孫廷銓勢必參考過蔣平階的文章,否則難以有如此相似的敘述。其次,關於異代書寫的部分,從兩份傳記與墓碑資料中「太祖龍興遼海」、「東事大擾」的描繪,可見用字遣詞的不同;因孫廷銓為清朝高官,蔣平階是明朝遺民,自然有不同的敘寫方式。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蔣平階書寫的傳記,補充了許多詳細的歷史細節,如朝鮮廢李琿而立李倧一事,以及《解網錄》中關於吳甘來上疏營救畢自嚴的內容。據此,曾教授推測蔣平階應該去過山東畢家,才能於文中引用如此詳盡的原文資料。

  接著,曾教授比較兩篇傳記,得知蔣平階〈畢少保公傳〉記述較為詳細,孫廷銓〈白陽畢公墓碑〉則較簡略。同時,孫廷銓的寫作動機和傳主評價,描述畢自嚴處事專一於國家生計,且認真辦公,案牘旁午,神理豁如,行政技術能力強;僅評價畢自嚴個人,不涉及任何政治議題。而蔣平階對墓主的評價,則強調清廉,所有奏議皆親錄原文,且除了致力軍國大計,概無休閒娛樂,可知其工作認真。最後,究竟是誰參考了誰的書寫內容?可以確定的是,任何人撰寫當時代的文武臣僚墓誌銘或神道碑,都不能不考慮現實政治,故多以正面敘述,傳記資料則較常有負面評價。關於傳與墓誌出現的先後順序為何,以及孫廷銓所稱「余乃受其狀而次之」,兩者資料究竟緣於同一份「行狀」,抑或孫廷銓有參考蔣平階的可能,都仍待討論。

  連啟元教授師事吳智和教授,對明代獄政管理有深入研究,本次演講以明代司獄官的傳記探討獄政管理議題。連教授藉由董應舉《崇相集》中〈三司獄傳〉的內容,探析福建地區的司法、司獄官員等群體,以及司獄的形象。同時,也討論監獄的陋習、監獄環境與制度的改革,司獄官的品秩、遷轉、生活問題,以及監獄的分類和《明律》關於囚糧、醫藥的規定。

  首先,〈三司獄〉提及萬曆時期福建地區有一司獄官孫一謙,為南都官司獄,不從監獄收取利益,有恩於囚犯。連教授說明,司獄官在傳統制度中較為特別,僅設於刑部以上,因此縣級以下沒有設置司獄官,由知縣兼管;接著闡明監獄的諸多陋習,如「獄卒驅之濕穢地,索錢,不得錢不與燥地、不通飲食,而官因以為市」。孫一謙得知後,試圖改善此情狀,給予囚犯衣物與糧食,以保其生命。孫一謙的善政傳播出去後,少司馬王用汲知悉,令刑部郎中蔡獻臣了解此事,因此蔡獻臣撰〈送孫司獄之靈山所幕序〉一文,提及對孫一謙的嘉許和孫一謙的改革與遷轉問題。後來,甚至連大司寇李光祖、少司寇王世貞也得知此事,皆有意拔擢孫一謙。王司寇贈詩曰:「青衫白馬帝城西,祖道無人日欲低。猶有若廬方畝地,赭衣能作數行啼」。但孫一謙並未升遷,而是在回去任職的途中,遇到有人要請他當地主神,他答應之後不久便去世了,據此可知司獄官成神的經過與描述。同時,上述官員多為福建人,可見董應舉書寫的地域觀濃烈,可能是為地方重要人士保存資料,亦可見孫一謙的獄政改革受到許多人重視。

  其次,十餘年後陳繼源轉任溫州司獄官,太守蔣光彥希望他去管理外獄,但陳繼源則建議在監獄分類上,外獄仍應重新歸屬於倉的管理。可知明代監獄的分監制度與管理有些混亂。同時,陳繼源雖自身貧窮,仍有俠義行為。可見董應舉在寫〈三司獄傳〉時,對清貧、有德行的行為皆有明確敘寫。第三個司獄官為蘇夢暘,得知孫一謙事蹟後欲效法之,獄卒告知雖有善舉,但仍無良好的升遷。蘇夢暘則認為「善則善矣,何官之云?」同時,在監獄中設置一鑼,避免囚犯被私自虐待,試圖保護囚犯,並請求長官以棺材收葬死囚。中丞丁賓得知後,深感欣慰,但其遷轉仍然不順。董應舉後來勉勵蘇夢暘,認為此舉甚為榮耀。最後,董應舉在寫完三個司獄官的事蹟後,感慨的說其行事有士大夫所不及,能受司馬、司寇的讚賞,卻仍無法受吏部給予好的官職。

  連教授解釋完〈三司獄傳〉的內容後,指出這篇傳記的重點,除詳述福建官員的紀錄,也提及司法、司獄官在福建地區的作為。其中,描寫較多的即為監獄陋習,包括惡劣環境、獄卒的惡行惡狀等。同時,更突顯在監獄的改革與善政,並無助司獄官的遷轉。還有,前述提及司獄官成為地主神的描述,也可知當地信仰形成的狀況。《明律》規範應給予獄囚衣糧、醫藥,但實際施行上未能符合規定。最後,連教授就〈三司獄傳〉的版本傳播作說明,並認為此議題確實重要,值得關注,與司獄官相關的問題亦值得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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