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檔案讀書會」第二次讀書會紀要

 
講題: 清末民初的蒙古金礦公司 (1898-1920)
報告人: 王士銘(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時間: 2017 年 2 月 24 日(五)下午 2:00 至 4: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檔案館第二會議室
撰寫人: 謝仁晏(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
 
「中西檔案讀書會」第二次讀書會紀要
 

  2017 年中西檔案讀書會第二次讀書會,由王士銘先生主講「清末民初的蒙古金礦公司 (1898-1920)」。講者首先說明此題目曾於讀書會上發表,經過建議以及更進一步的資料收集,擴展成目前的規模。例如:廣川佐保的研究成果,讓講者得知《外蒙圖什圖車臣兩汗蒙古金鑛公司報告書》(簡稱:蒙古金礦公司)保存在美國的胡佛研究所,透過友人協助取得這份史料,推展研究進程;其次,講者從「全國報刊索引資料庫」取得江祖蒓所寫的〈調查庫倫礦務報告〉,以這兩份史料為主,搭配其他檔案,重建清末庫倫金礦開採的政策及蒙古金礦公司發展情況。

  講者先建立自光緒八年 (1882) 開放民人墾殖庫倫、恰克圖起,至光緒三十四年 (1908) 正式開辦礦務的相關事件時間軸。據此得知,開礦契機與光緒二十二年 (1896) 簽訂中俄密約事件有關,這期間的重要人物,包括李鴻章、翻譯官柯樂德與庫倫辦事大臣連順。柯樂德因協助中俄交涉,發現庫倫金礦的價值,乃建議朝廷開採;與此同時,柯樂德向俄國企業家遊說投資庫倫金礦。然而,庫倫金礦從探勘到正式簽訂開辦的過程中卻屢次引起爭議。

  講者歸結出四點原因:首先,土謝圖汗諸部落以「破壞游牧」為由反對開礦。這與蒙古長期封禁政策有關,因為開礦會讓外人進入部落,干擾原來居住者的生活。但從土謝圖汗諸部落王公與前後任庫倫辦事大臣——連順、延衹辦理礦務態度來看,諸部落王公與連順的關係或許是比較緊張的。光緒二十四年 (1898),連順處理左翼中旗與大盛鳴、永聚公債務問題,該旗札薩克阿囊達瓦齊爾遲遲不願意還錢,最終交付理藩院議處,於此推斷左翼中旗與連順結下了恩怨。同年,連順勸誘諸部落王公參加朝廷的昭信股票,共報效二十萬兩,加重諸部落的經濟負擔。這些恩怨使得連順在推展庫倫礦政上遭遇許多阻礙。因此,「破壞游牧」之說可能只是諸部落王公的說詞;事實上,這些王公與庫倫商民已有合作各項墾殖活動,若能增加礦利亦不無小補,只是應該開放到多少程度,且滿足他們的需求而已。

  再者,清朝官員之間的態度亦有差別,要之可分為兩派。例如:連順認同興礦之利益,貽穀主張國家主權為要者。以朝廷立場來說,當時剛剛簽訂《馬關條約》及贖回遼東半島,急需開源。李鴻章向連順力薦柯樂德辦礦一事,除了引入俄國勢力對抗日本外,也有開拓財源之意。縱使朝中有人反對,李鴻章寫給連順的私人書信中表明他在朝中會支持與協助連順,朝「官督商辦」方式推展庫倫礦務。

  第三是行政效率問題。光緒二十五年 (1899) 連順與柯樂德簽訂開礦後,因清朝面對前述第一、第二項原因,讓發放執照的時間延宕。另一方面,俄方股東認為柯樂德與清朝交涉不利以致延宕開礦日程,且認為柯樂德與清朝交涉過程多有隱瞞,乃撤換柯樂德,改派三蓋祿接任總經理。撤換過程清朝完全不知情,顯示它對於公司經營情況十分陌生。朝廷與俄國駐京外交官員幾經交涉,才又找回柯氏;請他重新主持蒙古金礦公司,繼續與朝廷討論開礦事宜,擬定開礦日程。

  第四,官方派出的官員沒有辦礦經驗,與柯樂德交涉過程中,抱持利權掌握在己的想法是一廂情願的。當時朝廷鼓勵各省開辦礦務且鼓勵「華洋合股」經營,藉此主導開礦權利。在此前提下,朝廷對庫倫金礦也抱持同一立場,鼓勵庫倫商民投資蒙古金礦公司。但根據連順報告指出,庫倫商民都是小本經營,無多餘資金投入開礦,致使朝廷無法全面主導庫倫礦務,任由柯樂德主其事。

  1900 年,庚子全亂。朝廷為向歐美諸國支付鉅額賠款,在亟需財源之下,同意柯樂德在光緒三十三年 (1907) 以「試辦」名義,開採庫倫金礦;且商議報效朝廷的金額,由原來的三成改為一成五。講者猜測朝廷用「試辦」名義,而非正式開辦的原因,或許是為了避免蒙古人反彈,同時也讓官方找到新的財源。

  介紹完政策面向後,講者從蒙古金礦公司的經營面著手,先將之分為兩期介紹。第一期是柯樂德主持 (1898-1911);第二期則為費廷廓夫主持 (1912-1920)。柯樂德主持時期又可區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即牽涉到第一部分談及清朝對庫倫礦政態度的原因及其影響,該時期俄方投資甚多,致使公司虧損,也讓柯樂德被撤換,而後若非清朝堅持,柯樂德不會有機會再回到庫倫。1907 年清朝准許柯樂德開辦後,蒙古金礦公司的經營狀況逐漸好轉。1912 年起,費廷廓夫主持,這一時期蒙古金礦公司的營運,一方面受到政權鼎革(諸如蒙古獨立、俄國革命等)與世界局勢發展(如:歐戰)的影響;另一方面也因開採日久,礦源量有所變化。總體來看,較前一時期的經營狀況差,工人待遇也隨之變差,接踵而來的問題是礦區的治安惡化。

  另外,透過新利用的檔案,講者也說明了經營情況的細節,特別提及涉及礦產地處的研究方式:由於蒙古地名漢譯寫法不一,故採取多樣史料交叉比對地名,進一步繪製地圖,重新呈現開採區域空間之分布,以及經營狀況的變化。

  最後,講者討論採礦工人的生活與庫倫地區商業的發展關係。由於開採金礦區域,原先並無可通當地庫恰(庫倫恰克圖)大道的道路,為求轉運方便,雇工開路以方便運輸。來此工作的工人集中居住形成聚落,自有生活需求,且因山路開通,便有商販設立店鋪或者往來挑賣,供應工人生活需求。這些工人來自俄國、內地、蒙古,俄國工人大多屬管理階層;內地工人來自山東、直隸等地,為開礦主要勞動力;蒙古工人最少,大半擔負運輸工作。

  內地工人的存在並不僅對庫倫商業發展有正面的意義,亦存在負面的影響。講者說明,礦場會因天候而停工,雖然礦場有一定的管理準則,但約束效果有限,這些內地工人往往會造成庫倫地區治安隱憂。例如:有些工人會結夥偷盜當地商鋪的財務或者盜賣礦石。尤其自 1912 年費廷廓夫主持蒙古金礦公司開始,由於礦源萎縮,內地工人待遇逐漸變差;有些工人遂另謀生路,在礦場附近種地或投靠庫倫商舖,惡性循環下,蒙古金礦公司經營情況越來越差。而後,1914 至 1917 年間俄羅斯參與一次世界大戰;戰事所及,開礦設備所需零件、資金無法即時到位,加諸共產革命之故,更是打擊了蒙古金礦公司的經營。

  講者總結,開礦一事對清朝或後來獨立的蒙古都有財政幫助,同時也吸引中國內地民人移墾,這必然衝擊庫倫、恰克圖地區原有的社會經濟,可能帶來好處,卻也可能讓蒙古人對這些外來人產生敵意而引發新的衝突。

  報告結束後,與會者討論熱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黃麗君博士詢問,柯氏基於甚麼原因才決定出手與清朝方交涉開礦?講者回應,柯樂德本人有一些礦學知識,這與十七世紀有俄國人在西伯利亞開礦所累積的知識相關。美國印第安納大學內陸歐亞學系博士候選人蔡偉傑先生則指出,柯樂德在 1912 年離開金礦公司後的去向也值得關注。

  與會人員也探討開礦過程中,經營者以及地方工人之相關議題。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賴惠敏教授認為,整個過程中,清朝雖強調將「權」操之在己,但實際執行介入的成分卻很有限。她也認為,更重要的是觀察像李鴻章、連順這類人在開礦活動中所獲得的利益,不該單純把他們當成官員看待。

  其次,黃博士與蔡先生從「清朝國防」的角度著眼,提出官督商辦與最初反對開礦的相關想法,希望報告人能從商業利益以外的角度思考本問題。報告人針對國防一題補充,在反對者的言論中,確實是因為不希望俄國勢力不斷進入中國,故反對引進俄資開礦。蔡先生又提出開礦工人是就地招募或者是從外招募的疑問;同時,這批旅居者在外蒙旗區域內管理是歸屬各旗,或者單純歸於新的公司體系?報告人回應,關於招募問題,兩種情況皆存在。而旅居者受誰管理的情況不明,透過部分案例所見的給票,確實有可能受到蒙旗札撒克管轄。東吳大學歷史學系許富翔教授則指出,把工人與當地原居者的衝突,延伸到蒙古對清朝的敵視的推論有些跳躍。報告人補充,其思維是原先在光緒八年 (1882) 開禁以後,民人進入此地開墾,已開始有衝突案例,此時又加上開礦與後續的爭端,彼此之間的衝突應當日漸增多。當然,蒙古人有兩種態度,一方面希望改善當地經濟,然而在政策變動後引來的衝突,卻也是不可避免的。

  另外,黃博士針對報告人本論題提出寫作上的建議,指出本文雖然精彩,但整體研究問題意識稍嫌不足,具體對話的對象尚不清晰。賴惠敏教授亦延伸,提出「俄國在蒙古」的發展或能作為一個主軸。雖不知道具體互動的群體,但概要來說庫倫商人與俄國往來密切。從此次報告人呈現的景況,關鍵人物也許是李鴻章,可多加留心。若報告人能善用近史所蒐藏的地圖,或能更好的重劃開礦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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