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中央研究院明清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社經、制度與族群」場次會議報導

 
時間: 2017 年 12 月 18 日(一)下午 1:30 至 12 月 20 日(三)下午6: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館 北棟 3 樓第一會議室
撰寫人: 何幸真(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
 
2017 中央研究院明清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社經、制度與族群」場次會議報導
 

  由中央研究院明清推動委員會主辦的「2017 中央研究院明清研究國際於研討會」,2017 年 12 月 18 日於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館揭開序幕。將近一百五十位來自世界各地的學者齊聚一堂,相互激盪彼此的研究成果與心得。為提供與會學人更充裕的發表與交流時間,本次會期首度延長至兩天半,入選的一百一十七篇論文構成三十一個主題,分別於「社經、制度與族群」、「文學、思想史與宗教」、「交流史、全球議題與圖像傳播」、「其他」四個場次發表。開幕式前,由明清研究推動委員會、俄羅斯科學院彼得大帝人類學與民族學博物館合辦,位於會場二樓梯廳的「彼得大帝珍寶館收藏晚清版畫展」率先於上午揭幕,以珍藏的晚清木刻版畫與北京風俗圖繪,引領觀者一窺晚清以降俄國收藏的「中國」。

  大會開幕式由中央研究院近史所呂妙芬所長主持,中央研究院黃進興副院長致辭。黃副院長除了向與會學人介紹此次會議舉辦的淵源與概況,亦肯定入選論文開發了不少過去較未涉及的新議題,顯示明清研究在關注領域與學術社群方面皆持續拓展,並預祝與會學者此行皆有豐富的收穫。呂所長則以大會籌備召集人的身分,針對會議場地、展覽資訊等進行簡略說明。

 

  開幕式結束後,第一會議室持續進行「社經、制度與族群」場次的發表,該場次由三十七篇論文組成十個主題組,從多種制度與時空背景切入,探討不同群體的社會或文化互動。各組發表論文紀要如下:

第一場
清代中後期巴縣地區的社會關係研究——家庭、基層、市場與官府

主持人:巫仁恕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評論人:巫仁恕教授
發表人:水越知教授(日本關西學院大學文學部)
論 題:清代巴縣的家庭內糾紛的特徵——以《巴縣檔案》〈家庭〉案件為中心
發表人:小野達哉教授(日本同志社大學文學部)
論 題:圍繞著清末重慶米市的社會關係——以六寶公所米市為例
發表人:凌鵬教授(北京大學社會學系)
論 題:清代中後期巴縣地區「團」之社會性特徵——以《巴縣檔案》相關案件為史料

  巴縣檔案是近年頗受學界重視的清代地方檔案,惟相關研究多側重法制史研究,而較少關注具體的社會關係。本組論文分別由「家庭」、「基層社會」、「市場與官府」三個層面出發,試圖搭建清代中晚期巴縣整體的社會關係圖景。

  水越知教授對同治朝《巴縣檔案》所收家庭類案件進行了全面整理,分析案件的內容、過程、當中的人際關係以及為解決糾紛而採取之行動,進而探討當時巴縣地方社會家庭糾紛的成因及解決方式,乃至家庭構成與居住型態的特徵。

  小野達哉教授以六寶公所米市為例,利用同治及光緒朝的相關檔案,探討清末重慶米市的營運情況,及其與官府、善堂、行會之間的社會關係,指出該米市以公益為宣稱,從而透過官府取得免除徭役的特權,但此一名目也成為官府、善堂等勢力介入、染指米市收益的藉口。

  凌鵬教授則利用咸豐朝檔案,探討團練在巴縣地區逐漸轉化為基層社會組織的過程。文中對當地團規演變、團練人口狀況及地理環境進行分析,揭示其社會性於清代中後期逐步展現的軌跡,並以檔案為例,檢視團練與官、民及其他團練的互動關係,探究其社會性特徵的成立。

第二場
十六到十八世紀東亞世界的文人社集

主持人:張藝曦教授(國立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
評論人:張藝曦教授
    藍弘岳教授(國立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
發表人:王鴻泰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論 題:流離與交會:明中期倭亂下東南士人的知識交流
發表人:楊正顯教授(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人文社會教學研究中心)
論 題:無心而娛:清初北京的「雅會」
發表人:田世民教授(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人文社會教學研究中心)
論 題:近世日本的學問文藝與文人社集

  本組三篇論文,分別關注明代中期江南、清初北京及日本江戶時代的文人社集,透過不同時代與地區個案的對照,探討士人社集活動最興盛的十六至十八世紀,東亞漢字文化圈的相關發展。

  王鴻泰教授由文化史的脈絡,探討明中葉倭亂帶來的社會動盪與遷移,如何成為該時期士人知識與藝文交流的重要激因。其文以歸有光、何良俊及胡宗憲幕府為例,指出當時士人因各種考量而遷徙,促成南京等大城的人文薈萃和抗倭軍事領袖幕府的人才濟濟,亦為明代社會、文化的發展帶來新的契機與面貌。

  楊正顯教授透過對《庚子消夏記》與《識小錄》等文本的分析,探討清初漢官在不同時期面臨的政治困境,以及他們透過雅會逃離現實,自我依託、相濡以沫的心境。

  田世民教授的研究則聚焦於日本江戶時代文人詩社交流網絡與詩文酬唱的具體情形,並由此探討在科舉制度缺席的社會體制、具有高度身分流動性的學術氛圍下,日本文人如何創作漢詩文,又如何看待明清的學術。

第三場
制度與族群:明清華北地區非漢族群的形塑與治理

主持人:定宜莊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榮退)
評論人:定宜莊教授
發表人:丁慧倩教授(中央民族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論 題:師傳與正統:16-18 世紀華北穆斯林的社會變遷與族群歷史
發表人:許富翔教授(吉林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論 題:論嘉道時期熱河軍府制度的建立
發表人:蔡松穎(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
論 題:清代新興的土默特旗蒙人經濟組織
發表人:邱源媛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論 題:亦「旗」亦「民」:游走於八旗制度與州縣體制之間的投充人群

  明清時期的華北,不僅深受國家體制影響,亦是族群問題紛呈之地,各種族群與國家力量間的競合關係構成了當地社會的風貌。本組四篇論文,分別從不同地區與族群的個案,探討制度的運作、利用及其與地方情境、族群傳統的互動,並由此檢視明清以降族群發展的歷史與華北社會的變遷。

  丁慧倩教授指出,十六世紀晚期至十七世紀中葉,由官府獲得正統、以「祖教」形式傳承的華北穆斯林宗教體系與社會秩序遭受挑戰,由教坊內部力量掌控的清真寺創立經學傳承的標準方式,使師傳成為獲得行教權力的唯一途徑,宗教與文化的正統也因而被重新塑造,從而產生對族群內涵與邊界的新認知。

  許富翔教授對嘉道時期熱河軍府制度的討論,顯示其設立雖是清政府基於大量漢人移民移入而被迫進行的調整,但也反映當地的政區化發展。其理民體制均移植自行省,雖因自然與文化條件而有所差異,但已與內地行省趨近相同。

  蔡松穎認為,山西商人自康熙年間以降,便在歸綏地區形成諸多強大的行、社組織,甚至成為地方社會的領袖,而土默特旗蒙人在遭遇經濟困境或生存危機時,便開始學習、利用此種組織,以結合宗教信仰和商業運作的方式,爭取更多維繫生存的資源。

  邱源媛教授的研究則顯示,儘管「旗民分治」是有清一代不許逾越的原則,但始終不乏遊走於兩者之間趨利避害的邊緣人群。其論文分析畿輔地區莊園旗人選擇性往返於八旗制度與州縣系統之間的生活型態,並由此思考上述兩股「國家力量」對華北基層社會的滲透。

第四場
清代制度與法律的變遷

主持人:Luca Gabbiani 教授 (EFEO, Paris)
評論人:Luca Gabbiani 教授
發表人:李萬晉先生(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博士生)
論 題:清代武職人員養廉銀規範建置過程之研究
發表人:陳惠馨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論 題:清朝滿、漢(旗、民)分治政策——以《欽定臺規》為核心
發表人:潘敏德教授(紐約州立大學奧斯威格分校歷史系)
論 題:教諭乎,雄辯乎?:清代死刑案件覈覆制度中的詰辯
發表人:張寧教授(日內瓦大學東亞研究系)
論 題:雞姦為何為姦?:清代雞姦罪立法演變及其特殊性 (1740-1911)

  本組四篇論文主要關注清代制度與法律的形成、變遷,如何與社會現實進行有機結合。前兩篇側重制度與行政法規的面向,另外兩篇則分別由刑事訴訟規則和特定罪行立法角度著手。

  李萬晉透過多種官書與地方史料的考證,梳理出清代武職人員養廉銀規範建置的過程,認為此制自順治初年制定名額與配比方式,乾隆四十七年 (1782) 為杜絕虛冒錢糧之弊,方正式比照文職人員給予固定數額,此後便於各直省具體實施,直至清末。

  陳惠馨教授的論文,主要透過對光緒十六年 (1890) 都察院《欽定臺規》的分析,輔以宮中檔奏摺中的個案,探討清代都察院規制所反映的滿漢分治政策實際運作。

  潘敏德教授的研究指出,清代死刑覈覆過程中的詰辯是一種類競爭型的書面詰辯,督撫與刑部在此過程中,針對律例引用、適用罪名、量刑、例義、法理等問題交鋒。雖然刑部在職權及對法律和案例的掌握方面,皆較地方督撫具優勢,但許多實際案例皆顯示,刑部並未在定立判決時盡占上風。

  張寧教授的論文,首先考察雞姦罪在中國姦罪立法史上的特殊性與例外性,說明同性性行為原非姦罪考慮範疇,其次討論清朝立法者將雞姦納入姦罪的不確定性與認知矛盾,最後則透過個案分析,探討雞姦罪立法及其與姦罪內容間的內在矛盾,並指出該立法所欲懲治的對象不是同性戀,而是雞姦引發的治安問題。

第五場
明清的社會與經濟變遷

主持人:賴惠敏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發表人:羅曉翔教授(南京大學歷史學院)
論 題:晚清江南社會的信任危機:以常熟為中心
發表人:王惠敏教授(陝西師範大學中國西部邊疆研究)
論 題:大小金川土司婚姻問題探究——基於清代檔案文獻的考察
發表人:馬健雄教授(香港科技大學人文學部)
論 題:「佛王」與皇帝:清初以來滇緬邊疆銀礦業的興衰與山區的族群動員
發表人:吳麗平教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論 題:清代契約文書中的北京房價

  本組四篇文章所關注的皆是清代社會與經濟層面的問題,研究地區包括江南、西北、滇緬和北京。雖然著重不同時段,使用材料亦不盡相同,但這些研究多點出了該時代與地方社會發展、人群關係之間的互動,並進行細膩的分析。

  羅曉翔教授利用晚清常熟地區日記、筆記、方志、檔案等材料,探討道光、咸豐之際江南社會秩序崩潰造成的民間信任危機。其論文透過探究不同階層人群的心態及對社會問題之理解、表述,指出在當時的社會格局中,各階層都有受迫感,且沒有真正的受益者,這也阻礙了解決社會問題的積極努力。

  王惠敏教授以《軍機處錄傅奏摺》、《金川檔》等檔案為據,結合現有研究成果,指出大小金川土司在選擇婚姻對象時受到傳統習俗制約的同時,也嘗試尋找補救途徑以滿足自身情感需求。其婚姻亦是構建政治關係網絡、實現利益最大化的途徑,但此種政治婚姻聯盟始終隨著各土司勢力消長而處於變動之中。

  馬健雄教授檢視嘉慶年間銅金和尚利用滇緬礦工秘密社會、礦區商路與私鹽市場的交錯關係,成為地方官員合夥人、皇帝眼中的政治投機者及山區民眾所奉「佛王」的過程,探討新興制度創立者的社會能動力與國家體制的關係,以及清朝國家力量在邊疆的伸縮,乃至山區「佛王」體制與倮黑族群身分建構的關聯。

  吳麗平教授透過逾三千件契約文書考察清代北京房價的變動情況,推斷出如下趨勢:順治到康熙年間房價不斷上漲,雍正時則因調控而大幅回落,乾隆朝雖有回升但不及康熙時期;嘉慶至同治四朝的房價雖於個別價格劇烈漲跌,但整體並無大幅起落;光緒前期的房價稍低於同治朝,但後期至宣統年間又有所上升。

第六場
清代縉紳錄與官員仕途研究

主持人:張樂翔教授(香港科技大學)
評論人:劉錚雲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發表人:張樂翔教授(香港科技大學)
論 題:嘉慶初年進士出身與捐納出身官員的仕途比較
發表人:陳必佳(香港科技大學博士生)
論 題:科舉與入仕:試析清代進士的科場表現與仕途發展之關係

  清代縉紳錄記有全國各級官員的姓名、籍貫、出身、入仕紀錄等訊息,其自 2014 年起陸續數據化,使研究者得以利用不同量化方法來進行分析。本組發表的兩篇論文,便將這些數據搭配其他史料進行分析,探討清代官員入仕與升遷方面的一些問題,並思考如何利用縉紳錄資料重新評估清代官場的現實情況。

  張樂翔教授利用清代縉紳錄建構之資料庫,對照嘉慶三年 (1798) 出版的《川楚事例滿漢文武官生名次全錄》與同時期進士《題名錄》進行人名、籍貫匹配,從而以大數據的研究方法比較正、異二途在官場上的發展。

  陳必佳則利用清代縉紳錄量化資料庫與進士題名錄資料庫,將所得資料進行匹配與分析,探討清代進士仕途發展的共性與候官情形,從而指出會試、殿試後的甲第名次對進士仕途具決定性作用,初仕為留京任用或回地方候缺則影響其入仕之順利程度、長短及遷轉,留京與分發亦成為兩條不同的仕途軌道。

第七場
明清社會多元群體的文化互動與實踐

主持人:陳玉女教授(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
評論人:互評
發表人:黃浩庭(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生)
論 題:明清之際的宗教器用——從供奉瓷器敬獻語到《嘉興藏》願求文研究
發表人:李鈾(香港城市大學中文及歷史學系博士生)
論 題:石湖清勝:從石湖圖繪看明中期蘇州文人群體的雅遊活動與景觀形塑
發表人:呂雙(新加坡國立大學中文系博士候選人)
論 題:《沈國勉學書院集》與晚明北方的文化互動:從詩歌看晚明山西沈藩宗室文化網絡的鞏固與拓展
發表人:金妍希(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
論 題:十八世紀朝鮮洪大容與清朝文人的物質文化交流

  本組四篇論文,都在關注明清時期人群、物質乃至兩者之間的文化互動,使用的材料涵蓋方志、文集、筆記、繪畫、版刻、佛典、瓷器,並將之視為承載不同社會群體多樣記憶、面貌與文化互動的媒介。

  黃浩庭注意到明萬曆晚期至清康熙中期,一種特殊的供奉瓷器被用於不同信仰的廟宇中,其上所題之敬獻語,紀年不僅與萬曆版《嘉興藏》刻印時間重疊,其結構更與佛典各冊頁尾的願求文極為相似。此種相似性可歸因於社會共同認知下的套語結構,再各自發展出兩種承載世俗大眾需求的物質性媒介,其分歧亦反映民間各類信仰之交錯與複雜的社會文化流動。

  李鈾透過檢視文徵明幾幅石湖圖的具體創作語境與功能,探討吳門畫派實景山水的性質,並將圖繪相關的雅遊活動放入地方社會脈絡中考察,指出其所繪並非實地景觀,而是作者心目中理想的隱居與雅遊空間。明中期的蘇州文人畫家群體,便是透過塑造理想化的地方勝景,強調其地方認同及塑造自我形象。

  呂雙以萬曆年間沈定王朱珵堯組織編刻的《沈國勉學書院集》為材料,梳理封於山西潞安府的沈定王至朱珵堯止、歷時四代之交往圈的發展與變化,並由此案例指出,明代晚期藩王深受復古派風潮影響,並憑藉其地位與財力,於北方城市中於一定程度上形成以其為中心的文化圈。

  金妍希探討朝鮮文人洪大容在與清朝文人交流過程中互贈的禮物及其功能,乃至雙方對彼此禮物的認知及交換禮物的文化意義。洪大容贈禮主要是為方便遊覽、求教學習與結識好友,而隨著兩國之間互動漸密,禮物亦成為雙方紀念友情與交流文化的媒介,甚至促進後代燕行使者與清人更為頻繁的交流。

第八場
帝國/戰爭/宗教

主持人:廖肇亨教授(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
發表人:馬偉華教授(鄭州大學歷史學院)
論 題:流言、祥瑞與君德:雍正皇帝與謠言的鬥爭
發表人:郭亮教授(上海大學美術學院史論系)
論 題:帝國的黃昏——中法馬尾海戰、勒瓦瑟亞洲地圖與晚清的沿海策略
發表人:李聰(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博士生)
論 題:獲利、殖民還是傳教?——郭實獵與鴉片貿易、鴉片戰爭關係再思
發表人:賀晏然教授(香港中文大學道教文化研究中心)
論 題:屠隆的道教活動與晚明江南文人道教環境
發表人:高振宏教授(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
論 題:余象斗《北遊記》的三十六員天將形象與敘事意義探研

  馬偉華教授梳理雍正年間有關雍正帝謠言內容與皇帝本人態度之變遷,從而辨析雍正帝相信天人感應的理由,認為其相信此說並停止到堂子行禮的做法顯示其已被儒家化,並指出皇帝即使動用國家力量進行宣傳,仍難以扭轉其民間形象。

  郭亮教授對中法戰爭時期兩國海軍對馬尾的測繪地圖逕行比較與分析,以此討論兩國海軍之間的差異與背後緣由,並凸顯清廷因缺乏現代戰爭之內在系統,而無法真正提升維護海疆與海權能力的問題。

  李聰參照鴉片戰爭時期的中、英、德文史料,重新檢視當時與鴉片商、英政府關係密切而備受批判的普魯士傳教士郭實獵 (Karl Friedrich August Gützlaff),認為其極具爭議的行為實為傳教途徑之一環,並肯定郭氏對基督教在華傳播與中國的現代化,皆具篳路藍縷之功。

  賀晏然教授梳理屠隆的道教活動與宗教思想,並將之置於晚明江南「文人道教」的環境中考察,以反思明清文人道教傳統中對道教相關信仰活動的多元表達與實踐困境。

  高振宏教授結合道教經典、元明戲曲、明清小說、搜神類書與筆記,探討余象斗神魔小說《北遊記》中「三十六天將」的形象與意義,指出其數目與形象在宋元道法中皆有淵源可循。而該書除承襲搜神類書的資料,亦配合神譜位階、福建地區信仰傳統及銷售策略進行不少改寫。

第九場
明代史學發展與歷史書寫

主持人:吳振漢教授(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
評論人:吳振漢教授
發表人:何幸真(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
論 題:靖難降臣的建文殉臣書寫及其於明代的形象分歧——以永樂朝吉安府閣臣為中心
發表人:Peter Ditmanson 教授(國家圖書館科技部補助延攬副研究學者)
論 題:李默《孤樹裒談》與明代歷史的轉變
發表人:傅范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
論 題:李維楨與明代《史通》學
發表人:衣若蘭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
論 題:明清夫婦合葬墓誌銘體例探研

  本組四篇論文分別透過爭議性人物形象變遷、國朝史編纂、經典史著評釋、女性生命史書寫,探討明代史學與政治環境、社會體制、出版文化的互動,乃至相關書寫於政治、性別、學術等層面的權力關係。

  何幸真以出身江西吉安地區、於永樂年間進入成祖內閣之「靖難降臣」為研究對象,分析其於書寫同鄉建文殉臣時的傾向,以及他們本身在明代的形象變遷,探討靖難戰後身處「江山未易姓卻已變色」局面的明人,如何看待該段歷史並據以自處。

  Ditmanson 教授分析李默《孤樹裒談》的內容、編輯過程、目標讀者與製作背景,指出該書將十五世紀末至十六世紀初各種非官方歷史記載摘抄排列,編纂成完整的私修明代歷史,進而成為明代中晚期國朝歷史專著的前身。這種完整私修朝代史的出現,既反映一種歷史觀點的變化,亦反映了讀者市場的演變。

  傅范維從明萬曆期間國朝正史修纂活動的時代背景中,梳理明代《史通》學的發展脈絡,藉此說明當時校勘、注釋及刊行《史通》之目的,不僅在於恢復其文本原貌,亦在恢復劉知己著書原意——強調纂修國史的重要性。

  衣若蘭教授分析比較明清時人對夫婦合葬墓誌銘的體例之論述,指出清初學者對合葬墓誌標題揭示「暨配某氏」的批判,正可返照明代中晚期文人著重「夫妻之情」的描寫及其對合葬墓誌銘「名實相符」的遵循,並認為此與清人執於「古法」和「古禮」不書婦女的堅持大異其趣。

第十場
明代複雜與矛盾的「殉難」表現

主持人:Katherine Carlitz 教授 (Department of East Asia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 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評論人:呂妙芬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發表人:Katherine Carlitz 教授
論 題:“The Politics of Jingbiao: Literati Create Two Local Martyrs”
發表人:C. D. Alison Bailey 教授 (Department of Asi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論 題:“Revenge, Martyrdom, and Public Sympathy”
發表人:張祥明教授(山西師範大學歷史與旅遊文化學院)
論 題:“Punishment and Fame: ZouYuanbiao's Rewards for Speaking Out”
發表人:王坤利(新加坡國立大學中文系博士候選人)
論 題:“‘Who Dares To Be Wen Tianxiang?’ Loyalism as Political Dissent and Local Pride”

  本組四篇論文分別從貞節旌表、孝子復仇、朝臣建言策略及文天祥形象接受等視角,探討明人對「殉難」的理解,並揭示此種行為於明代成為一種文化符號而被各種群體利用以達特定目的之情況。

  Carlitz 教授分析嘉靖年間於安亭縣的兩起旌表個案,指出兩案雖都有一些複雜與矛盾的層面,卻分別在地方勢力與文人動員支持的情況下獲得表彰,這也顯示官方的旌表授予,是對地方勢力、社會地位與文人影響力的回應。

  Bailey 教授透過明末清初被廣泛記述的王世明孝子復仇案,以及東林黨人在被監禁及處刑前後的公眾支持,探討晚明時期的公眾同情,並認為中國歷來對出於孝道復仇的暴力行為及具英雄氣概的抵抗行動,經常給予公眾及半官方的支持,且直至今日,此種公眾同情也依然具有潛在影響公權力的顛覆性力量。

  張祥明教授以萬曆年間的諫臣鄒元標為例,論析明代求言制度下,直陳建言所具有的高風險與高回報,並認為晚明朝臣建言常只為了個人私利,其數量難以控制亦導致建言的價值降低,對明朝統治也產生了不良影響。

  王坤利探討十五世紀明人對宋忠烈文天祥形象的接受情況及其複雜性,並將 1449 年土木之變視為相關發展的關鍵,指出文天祥祭祀在該時期得以擴張實是社會記憶現實化的表現,而這種記憶又是由政見分歧及地方榮譽所激起。

  所有發表結束後,大會閉幕式同樣在第一會議室舉行,由近史所呂妙芬所長、文哲所胡曉真所長及史語所王鴻泰副所長共同主持,除針對此次大會議程的各項安排進行說明、徵求建議外,亦宣布明清研究推動委員會業務即將由近史所轉至文哲所的消息。最後會議在與會學人的掌聲中圓滿落幕。

將本篇文章推薦到 推薦到Facebook 推薦到Plurk 推薦到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