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財經史」國際學術研討會報導

 
時間: 2014 年 11 月 20 日(四)至 2014 年 11 月 21 日(五)
地點: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會議室
撰寫人: 張繼瑩(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
 
「清代財經史」國際學術研討會報導
 

  2014 年 11 月 20、21 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在檔案館會議室召開「清代財經史」國際學術研討會。本次會議既關注清代財政中「分權」與「包攬」的傳統問題,同時也關注清政府與商人的關係、政府部門支出的探討以及法律管理層面的問題。會議在近史所研究員兼副所長巫仁恕教授開幕致詞後,進入主題演講,隨之展開為期兩天,共計十二篇論文的宣讀。

主題演講

主講人:陳國棟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講 題:關於清代前期財政史的片段思維

  陳國棟教授以財政與租稅為題開場,說明政府為何要徵收稅糧。在民主思維下,政府必須提供服務才能徵收賦稅,但在君主體制下,收取稅收其實是保護成本的概念 (protection cost)。無論是哪一種思維方式,徵收賦稅都與政府支出與收入有密切的關連。

  在帝國的思維下,輕徭薄賦是穩定社會的力量,因此為了實現此一理想,政府會採取節省支出的作法。清朝皇室有內務府負責皇室開銷,與國家的支出分開;地方政府則是十足的「小政府」,對於公共工程的支出並不多,即使政府部門投資公共建設,也會不斷解釋這些支出並未造成百姓賦稅增加。即使支出最多的國防與治安,也會盡量減少造成百姓負擔的因素。政府的收入方面,徵稅考量的標準是稅率是否能夠達到公平,納稅人是否有足夠的負擔能力。清政府在設計收入時,仔細考量土地等則以達到公平,並且透過財政改革減低徵收時的混亂與舞弊情事。從農業部門所收的稅幾乎沒有增加,也因此實現了輕徭薄賦的理想,至於關稅的增加與盈餘並不影響一般農民的生活。

  然而,清代財政也有一些實務上的問題,例如貨幣的發行,雖然清政府很努力穩定貨幣,但他們的想法並不見得正確,所以對財政狀況不見得有正面幫助。清代也具有相當進步的經濟思想,例如陸楫承認奢侈對於經濟繁榮有一定的作用,但這類想法並沒有理論化,以致影響不大。

  陳教授深入淺出的演講,使與會者對清代財政的整體狀況有了概括的了解。隨後連接兩天會議的各項主題,則分別就所重面向進一步深入討論。以下簡要摘記各場次論文:

第一場

主持人:巫仁恕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發表人:定宜庄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
與談人:賴惠敏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發表人:許檀教授(南開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題 目:乾隆—道光年間的聊城商業:以山陝會館碑刻資料為中心的考察
與談人:定宜庄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

  定宜庄教授討論清代滿州貴族與八旗官員通過「生息銀兩」制度,對民間的影響與干預。定教授透過新發現的三份檔案,重新解釋北京同仁堂衰落的原因其實與八旗生息銀兩有關。乾隆十八年 (1753),同仁堂出現巨額虧空,因此受到官府嚴厲處分。表面上,失火造成無力經營被當成虧空的原因;但從新發現的奏摺資料裡,卻清楚指出八旗官員經營不善以及嗜利營私才造成龐大的虧空。從這個例子可以修正過去對八旗與商業關係的認知,更清楚看到清代官商結合的程度,比過去任何朝代都可能要來得緊密,而商業興衰更須考量政府部門的影響。

  許檀教授以山東聊城的商業碑刻,復原乾隆至道光期間的商業風貌。許教授認為,會館碑刻的捐款題名可以看出相當多的商業活動訊息,例如商業經營的項目、商業網絡的範圍以及經濟規模。聊城是清代山東運河沿線上重要的轉運碼頭,南北貨物齊集。透過碑刻的分析大致可以確定南來貨物透過聊城的貿易,轉輸至魯北、冀南、豫東、山西等地。捐款碑中時見張家口商號捐款,聊城應該也是恰克圖商貿路線的轉運站之一。最為特別的是在碑刻中發現集資的方式與標準,由此可回推捐款商號的商業規模,並推估全城的商業總規模,提供學者對商業據點規模的新認識。

第二場

主持人:何漢威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教授)
發表人:李今芸教授(暨南大學歷史系副教授)、潘敏德教授 (Associate Professor, History Department,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Oswego)
題 目:安集延與乾隆的新疆經營
與談人:賴惠敏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發表人:Elisabeth Kaske(白莎)教授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Modern Languages,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題 目:捐稅、紳糧與革命:從四川的「捐輸」田賦附加稅談到晚清保路運動
與談人:何漢威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教授)

  本場次從世界史的角度來探討中國史,自然關注到中華帝國與其他國家之間的關係,議題包括各國勢力的消長以及網絡的連結。李今芸與潘敏德兩位教授即以世界史的角度,觀察十八世紀中亞的貿易與權力變化。兩位教授認為,中亞的雙向貿易造就了伊犁、安集延、喀什葛爾、葉爾羌等地商務發達,安集延商隊是當時最活耀的商業團體。乾隆皇帝對於新疆中亞的貿易早有關注,因此他積極參與中亞貿易,並且運用以價制量、經濟管制等政策與各方勢力競爭。

  財政的發展與社會的動態往往密不可分,白莎教授從「捐輸」的變化討論地方社會反抗政府的起因。他觀察到西方債券觀念進入四川以後,百姓並不認為是與政府短期借貸的關係,反而是以「捐納」的體制來理解,因此認為認購債券必能得到官階。故地方士紳以此挾持地方政府來對抗中央政府,引起中央取消股份與鐵路國有的新政策。地方士紳為了維護地方的利益,最終選擇革命來應對中央的政策。

第三場

主持人:許檀教授(南開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發表人:范金民教授(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
題 目:清代雍正時期江蘇賦稅錢糧積欠之清查
與談人:巫仁恕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發表人:鄭永昌教授(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副研究員)
題 目:清代雍、乾年間江南河庫道與南河治河經費
與談人:許檀教授(南開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蘇松向來是歷史上重要的賦稅區域,然而賦重,積欠亦多。范金民教授以清代江蘇賦稅為題,討論雍正時期清查江蘇積欠錢糧的始末,以及評估此舉的成效與影響。查抄過程中,中央不斷釐清地方積欠的各種原因,以及尋找各種錢糧徵收時可能存在的制度缺陷。范教授也指出,中央清查的目的並不是單純為了徵收積欠的錢糧,更重要的是尋求制度上的解決方式。火耗歸公、降低江南重賦的稅額、改變收稅的方式以及調整行政區等等,都是隨著清查積欠而來的相應措施。然而,乾隆皇帝登基後全數蠲免積欠,卻使得清查的效果大打折扣,無法對上下其手的官員與書吏產生威嚇作用,整肅官箴之舉因而未能達到除弊的效果。

  歷代政府都對治河投以相當的經費與關注,清政府尤其重視治河一事。鄭永昌教授即以南河河庫道一職,探討河工的財務收支狀況。文中指出雍乾時期的南河河庫道,是一個必須具備工程、會計以及領導修築能力的職位,因此甄選官員時相當注重其身家、能力以及品德等項目。然而,河工本身與經費出入都相當複雜,因此虧空除了來自官員的侵貪外,也有實際操作時無可避免的情況。經年累月後即形成南河庫嚴重的虧空。經過乾隆皇帝的整頓,乾隆三十年代至四十年代初期,南河河工的財務狀況漸趨穩定。但在乾隆四十五年 (1780) 後,洪患發生,緊急與巨額支出又一次考驗南河的財務。

第四場

主持人:王鴻泰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
發表人:邱仲麟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題 目:清代北京煤炭開採及其相關問題
與談人:唐立宗教授(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發表人:張繼瑩(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
題 目:協濟的困境:以左宗棠西北用兵為中心
與談人:Elisabeth Kaske(白莎)教授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Modern Languages,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邱仲麟教授從北京煤炭開採討論清代的礦業政策、勞資關係、運輸系統、交易狀況以及煤炭的價格問題。在開礦政策上,官府要求煤價穩定,不肯放任全面開採,於是依靠人力開採的結果就是產量無法提升。管理礦坑的事務相當繁雜,因此經常出現管理疏漏以及虐待傭工的情況。官府對此事也極力防備,並訂立章程以便管理。造成煤價居高不下的原因也與生產運銷有關,一般礦工拒絕改善挖礦的工具,以及運銷成本過高,都是煤價過高的主因。由於對燃料的需求,北京販煤的產業相對興盛,並且出現品質不一的商品,供民生選用。

  張繼瑩博士以左宗棠西北用兵為中心,觀察清末不斷發生戰亂的政局中,協濟制度的運行以及效度。同治初年,南方太平天國的戰事未平,北方旋起陝甘回變,因此部分省分必須兩頭協濟。在各省難以負擔的狀況下,拖欠成為常態。左宗棠以借外債的方式避免協濟拖欠,以應前線吃緊的戰況。朝廷也透過各種方式,避免協濟制度崩潰。即使如此,地方官仍試圖躲避解協陝甘的任務,光緒三年 (1877) 時左宗棠即參劾山西布政使,這個案子不但象徵長期以來協濟運作的缺陷,也促成光緒初年對財政整頓的起點。

第五場

主持人:林玉茹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研究員)
發表人:曾品滄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助研究員)
題 目:十九世紀臺江海浦墾地開發與臺灣郡城的官商利益結構
與談人:林文凱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助研究員)
發表人:林文凱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助研究員)
題 目:晚清臺灣的財政改革:劉銘傳財政改革事業的分析
與談人:林玉茹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研究員)

  臺江海埔地的開墾一直是清代臺灣財政史重要的議題,曾品滄教授此次從十九世紀海埔地開發、海埔租地徵收與運用討論,分析官商利益的形成與變化。透過海埔租的徵收與運用,雖然仍有部分成為官員中飽私囊之資,但若運用得當即能發展各種公共建設,彌補行政資源不足,成為有限財政下的彈性空間。這個結構一直到劉銘傳治臺時,才在打擊道臺時曝光,南部形成的官商利益結構,也就轉由中、北部紳商主導,其利益的來源也從海埔地轉變成開發山林。官商利益結構雖然轉移,但其影響卻一直留存在臺灣社會當中。

  劉銘傳建省、治臺的評價向來是史學界注意的焦點,林文凱教授檢討目前有關劉銘傳對臺灣實施財政改革的成說,認為過去學者所見都有盲點。林教授重新分析田賦、鹽稅、釐金與關稅等稅收體制,並比較實際上稅收數額的變化,指出晚清雖然在稅收體制有所改變,稅收數量也有所增長,但是不如過去學者估算的樂觀,且改革中也沒有革除官員或者承辦者的貪污與從中營利,因此並沒有對稅收體制產生關鍵的影響。所以,劉銘傳對臺灣的財政改革,僅是在傳統國家架構下的內在調整,並非近代理性化意義的財政改革事業。

第六場

主持人:范金民教授(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
發表人:曾美芳(長庚大學通識中心專案助理教授)
題 目:從〈那移出納〉律看明清財政管理制度發展
與談人:鄭永昌教授(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副研究員)
發表人:賴惠敏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題 目:清代庫倫的商人與地方財政
與談人:林文凱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助研究員)

  曾美芳教授首先分析律條由明到清的變化,說明庫房管理的原則以及懲處條款。進而從《明實錄》以及明末戶部尚書的《度支奏議》中,找出五則案例討論〈那移出納〉的實際作用。綜合律條與實例,更進一步推演出明代財政管理的變化以及對冊籍的重視,並且認為崇禎朝是整個管理的高峰。到了清代,律條的發展受到空前重視,自雍正五年 (1727) 起至咸豐二年 (1852) 間,至少修訂條例四次以上,前後增刪有十八條之多。曾教授並認為清代繼承明代的精神,發展查盤與奏銷的辦法,對〈那移出納〉律才有更進一步的運用,並要求官員對於「那移」進行賠補,導致許多人因此傾家蕩產,這在明代實為少見。

  賴惠敏教授討論庫倫地區的財政來源。過去學者都認為田賦、關稅與鹽稅是地方主要稅收,但在庫倫財政最主要的收入是商人活動所帶來的租金與規費。經由分析,租金方面有「地租銀」、「鋪房銀」,一般財政中的「生息銀兩」數量並不多,而「商捐」曾在同治年間出現,但作用仍待評估。最主要的收入仍是從規費而來,正規的規費有「恰克圖查驗華商部票費」,大部分仍來自於陋規的規費。清末新政實施後,統捐成為最大的稅收來源。賴教授也發現這些財政的來源,基本上都比不上蒙古王公、喇嘛的影響,顯然在商人與地方財政的關係之外,尚須進一步討論蒙古對清代財政的影響。

  兩天的會議,共六場十二篇論文的宣讀完畢後,大會安排介紹中研院近史所最近建成與開放的資料庫,並且簡單分享使用電腦軟體進行個人資料庫建檔的心得。最後綜合討論中,諸位學者分別就近代財經史研究現況與前景發表意見。定宜庄教授認為財經史應該重視整體的發展,關懷各個財經相關環節的連續性問題。許檀教授再次強調商人碑刻的重要性,以及過去研究較少關注的捐款內容其實可以提供許多商業訊息。范金民教授則表示,與會學者雖然在資料解讀與方法表現各自的門徑,但豐碩的成果都建立在運用大量的檔案。白莎教授表示西方現在的學術主流並不重視財政史,但財政是相當重要的議題,必須正視財政對其他社會環節的影響。曾品滄教授則認為清代臺灣作為帝國的邊陲,財政的狀況與發展正好可與中央、內地進行比較,藉此看出更多的問題。在與會學者熱烈討論之後,會議圓滿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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