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檔案讀書會」第十次讀書會紀要

 
講題: 清代漢人移民在內亞與海洋邊疆的本土化比較研究
報告人: 蔡偉傑博士(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博士後研究員)
時間: 2018 年 12 月 28 日(五)下午 2:00 至下午 4: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檔案館第二會議室
撰寫人: 謝仁晏(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
 
「中西檔案讀書會」第十次讀書會紀要
 

  2018 年「中西檔案讀書會」第十次讀書會 [按:第九次為年度工作坊「圖像、檔案與清史研究」],由蔡偉傑博士報告「清代漢人移民在內亞與海洋邊疆的本土化比較研究」,茲將內容與討論摘要如後。

  蔡博士首先指出,由於清朝版圖同時控制了內亞地區與海洋島嶼臺灣,這是中國歷史上未曾有過的狀況。兩處都屬邊疆,而隨著清帝國的擴大與內地人口的增長,導致人口壓力,進而形成漢人移民邊疆的契機,本次報告即是關照移民問題,比較漢人移民蒙古與移民臺灣後本土化的具體案例。

  接著,蔡博士回顧中外相關研究。中國方面的研究認為漢人移民墾殖是開墾之舉;至於美國學界,則注意到清朝利用草原政權的弱點,加以分治,如新清史相關討論著重理藩院。對於本課題而言,較為重要的學者是狄宇宙 (Nicola Di Cosmo) 教授,其指出清朝治理內亞的方式,與華南、臺灣模式不同。前者以理藩院管轄之,後者則走向同化、或將之內地化的策略。而移民日多,本土化的狀況隨之產生,這也是清朝統治邊疆上必須面對的問題,但較少研究者留意。蔡博士所提出的本土化或者同化,是指當移民群體進入新環境後,逐漸受到當地原住民影響,於文化、社會與法律等層面改變身分認同 (identity)。這類討論脫胎於美國社會學戈登 (Milton Gordon) 的理論模型,但此次報告針對清朝的具體案例加以修正,集中討論涵化、婚姻同化、認同同化與歸化(或稱社會法律同化)。

  緊接著說明蒙古與臺灣地區的移民概況。就蒙古部分來說,漢人移民蒙古自清初便已開始,約從乾隆年間開始擴展,但因封禁政策,整體移民速度趨勢緩,不如晚清新政解除封禁之後的成長趨勢。另外,喀爾喀蒙古移民部分,可追溯到 1691 至 1720 年代,最初數量很少,多留居於寺院,主要是隨軍貿易人員。這批人逐漸滲透到鄉村,向部落民、部落王公放高利貸,其中以山西大盛魁規模最大。這些漢人較之內蒙古又更少,在清代雖無具體數據,但以 1918 年的統計來看,當時漢人只占外蒙總人口的 15%,清代或許更少。綜而論之,漢人移民的原因不外乎經商或者逃荒兩大因素。面對移民,清朝也早在康熙年間就注意到移民可能帶來的問題,而有所防範。清朝在蒙古地區採行封禁政策,行政也採取蒙旗與州縣兩種體系,並留心於區隔蒙漢,如禁通婚、分籍貫、用不同律例等。在此,蔡博士先行提到蒙古與臺灣之間的應對相似處很多,惟治理臺灣時,清朝未制訂特殊法典,僅以大清律例應對。

  蔡博士隨後說明清朝治理臺灣之行政建置與相關時程。取得臺灣後,首先遣返荷蘭、鄭氏政權時遷入臺灣的漢人返回原籍;同時制定一系列封禁措施,與前述漢人入蒙政策相似。但這些政策的目的,是要管控以避免治安問題,而非要讓內地與被管控的地區隔絕。從清朝治理臺灣開始,以日本殖民初期的資料來推算,人口總成長數大於蒙古地區,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統計數據以漢人合併熟番計算,對於具體群體的數目還有待日後研究開發。臺灣的族群結構大抵是:生番、熟番與漢人三大群體,也因為漢人移民日眾,漢人與熟番、生番衝突變多,清朝設立土牛界線加以隔離,亦設立理番同知調解糾紛。研究漢人入墾課題,往往也會討論熟番地權流失的狀況,歷來對清代臺灣族群政治的討論,有三種立場,分別是施添福教授的「國家剝削說」、邵式柏教授「理性國家」與柯志明教授之「族群政治論」。蔡博士認為柯教授所提出的論點有待商榷,例如洪麗完教授認為柯教授論述的族群分布並非自然移動狀況,而是清代劃界分區的結果;而蔡博士則認為,三層族群的分野可見於康熙朝滿文奏摺,並非晚至柯教授所主張的乾隆朝才出現。

  討論完背景學說與相關議題後,蔡博士以案例說明移民本土化的狀況。關於漢人蒙古化,蔡博士認為這並非清朝所樂見,因為這樣的發展,會挑戰蒙漢隔離政策,進而挑戰清代統治蒙古的策略。傳統蒙古貴族或人民,會奉獻財物給宗教領袖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這些財物會轉交大沙畢額爾德尼商卓特巴衙門管理,這也是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屬下僧徒與納畢納額的最高行政機構。根據蔡博士於「蒙古國立中央檔案館」找到商卓特巴衙門在 1768 年到 1830 年之間的漢商奉獻家產的檔案,可知在蒙漢人或農或商,大多來自華北地區,又以山西為最。他們在蒙古長期落腳,娶蒙古女子,也有蒙古姓名,未再回到原籍地。他們利用宗教奉獻之名,把自己的產業、後代交給寺廟,成為廟丁一分子,避免自己的後代與產業被官府或親戚們接收。而這批寄於寺廟的後代,在法律上漸次變成蒙古籍,基本上符合蔡博士討論認同時所援用修正的理論。從清朝中央的角度來看,清朝皇帝不樂見移民本土化,但為了維持當地穩定,例如乾隆皇帝在 1781 年曾同意蒙漢合法通婚,嘉慶皇帝雖然重申禁令,但也靈活應對,或允許漢民將蒙古妻兒帶回內地,或者承認現狀讓非法留居者留在蒙古,總之不一定採取禁絕的措施。

  對清朝而言,在臺灣本土化的漢人,可以做為官番媒介。但也要注意這些善與番人交涉的人,若逃脫官方掌控,可能成為治理亂源。蔡博士以四種人群為重點:通事、番割、「土生囝」、番人收養之漢人子女。通事自荷蘭時代開始便有,至清朝統治臺灣,一直由官方認可擔任番漢之中介人。清代統治臺灣初期,通事多半是漢人,透過娶番婦跟番社建立關係,後來也有番人擔任此職,通事每年領牌,屬各縣管轄。通事一職,位屬差役,所以沒有固定任期。由於通事地位處官、番、漢三方中間角色,可以在其中牟利,遂有部分通事因相關案件,受到官方查辦。例如乾隆年間的三甲跟張達京的例子,事件發生於 1750 年,清朝兵丁被內山生番所殺,經張達京等其他通事調查之後,發現是三甲勾引生番引發衝突,根據調查得知三甲是由社番收買的冥蛉子。張達京則是在十八世紀初自廣東原鄉抵達岸裡社,娶土官之女為妻,1716 年清朝官方招撫岸裡社,後因協助平朱一貴之事,主持開墾事務,勢力逐步擴大,受朝廷忌憚,到了 1750 年藉由三甲一案,一併被革除職位,回到廣東原籍終老。與通事類似的是「番割」,他們一樣是從事與番人貿易的無牌商人,但這一詞彙出現於十九世紀初,早期多以「內地奸民」與「漢奸」稱之。蔡博士以黃斗乃為例,他也是從內地渡臺,在苗栗地區與生番貿易,進一步與番女通婚生子。與生番交涉之外,仍與原鄉有聯繫,邀族人開墾。後來因參與苗栗三灣閩粵械鬥,最終被俘處死。蔡博士認為,通事與番割有文化涵化與婚姻同化的狀況,但他們在官方身分與自我認同上,基本上還是漢人。土生囝,則另成一個群體,指由漢人與番女通婚的後代,最早見於《小琉球漫志》,從後來文獻所知,在屏東琅嶠當地有一批土生囝自成群體。雖可見陳春輝(父親漢人、母親番女)考取秀才後,有「番仔秀才」之綽號,但從官方資料來看他仍歸民籍,此當與清廷在法律上以父系身分認定標準有關。唯一一組漢人成為番籍的案例,是道光年間岸裡社通事潘敦死後,子嗣因產業內鬨爭訟,案件中的潘士萬、潘進文與潘阿沐不僅被收養,懂番語番俗與通婚,進而轉化戶籍,被官方認定為熟番番籍。

  總結來說,漢人前往蒙古草原與臺灣海島,並沒有變更原來的營生習慣,仍是經商或務農。基本上都存在文化上的涵化、婚姻同化、認同同化與社會法律同化等面向。較明顯的差異,來自於同化管道。有趣的是,雖然法令上規範不得通婚,但在具體執行上有別,蒙古地區彈性大於臺灣。而封禁與隔離政策,致使前往內陸或海疆的人群得找尋當地人的庇護,以免被官府遣返。漢人也學習當地文化語言,且與當地人通婚,藉以生存。清代臺灣以擬血緣(通婚、收養)方式,造成本土化,番民文化上並未影響太多;反之,在蒙古地方的漢人,納入蒙古籍之後,便為蒙古律例管理,同時又受到蒙古宗教文化的影響。這與清朝對蒙古與臺灣兩地原住民的尊重程度與治理策略不同有關。

  報告結束後,主持人近史所賴惠敏教授首先提出建議,比較研究的議題有其難度,主因在於蒙古或臺灣的材料是否能同時掌握。蔡博士討論的蒙古部分只有七百多例,與總人數相比懸殊,這點須注意。其次,要將這一篇文章以什麼形式發表,是研究論文或研究討論?特殊性何在?最後,若要延伸這一課題,可能要找出相關戶籍冊;或者利用刑科題本婚姻類檔案,當中有很多蒙古地區的案子,深化樣本數量,立論會更紮實。隨後中研院臺史所李佩臻博士後研究員補充,「戶籍冊」可能需要透過一些方式取得,戶籍冊的使用目前因個資法法規,個人使用上有點難度。同時也提問,蔡博士以身分認同為重點,但從討論案例來看,似乎更像是生存策略,也許要考量更多的面向。蔡博士對此回應,人數比例的議題確實存在,但本文討論的焦點是從中央視角認為不應發生漢人本土化的狀況,官方並沒有因為人數較少就不注重。關於身分認同,蔡博士以為從官方的角度,著力於法律身分或者說官方的看法。臺大歷史系博士候選人鹿智鈞則進一步提問,從臺灣的案例看來,熟番的案例較多,本土化是否等同於熟番化?臺大歷史系博士候選人謝仁晏亦詢問,在此所謂的番籍,是否都指熟番?蔡博士回應,案例中雖多是熟番,但番割有生番化的狀況,故不全然都是熟番化。其次,戶籍中的番籍確實是熟番。最後,蔡博士再次強調自己這篇文章目前僅為較宏觀的比較,聚焦於番化,並感謝與會學者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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