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浦羅(François Gipouloux)教授演講「Maritime Asia as a Relevant Paradigm in Global History」紀要

 
講題: Maritime Asia as a Relevant Paradigm in Global History (海洋亞洲:一個早期全球史的範式)
主講人: François Gipouloux 吉浦羅教授(法國國家科學研究院榮休名譽研究員)
時間: 2023 年 11月 9 日(四)下午 15:00至 17: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第二會議室
撰寫人: 吳挺誌博士(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博士後)
 
吉浦羅(François Gipouloux)教授演講「Maritime Asia as a Relevant Paradigm in Global History」紀要
 

  吉浦羅教授現為法國國家科學研究院榮休名譽研究員,曾經長期主持該院的中日韓研究中心,是東亞社會經濟史的重要學者。他重要著作有《東亞的地中海》(The East Asian Mediterranean: Port Cities and Trading Networks in China, Japan and Southeast Asia, 13th-21st Century) 一書。此書以「東亞經濟走廊」的概念分析中國、日本與東南亞之間的海域與港口,並被翻譯為多種語言,影響重大。吉浦羅教授長年關注海洋亞洲,其研究分析因為管理與利用海洋而產生的群體、貿易、制度等演進如何影響歷史發展。本次演講延續吉浦羅教授長年以來的關懷,討論其研究海洋亞洲的相關議題。

  所謂海洋亞洲,是指位於亞洲大陸與海洋的交界地帶,這些區域橫跨了一連串的海域,東起鄂霍次克海,南向日本海、渤海、黃海、南海,並在此朝東、西雙向延伸,西經麻六甲海峽至印度洋,東往爪哇海、蘇祿海、西里伯斯海、安汶海、珊瑚海和塔斯曼海,並包含島鏈、港口、沿海都市與沿海地帶。因此,這一大片區域是個陸海連續體 (land-sea continuum),港口在這一連續體中的定位,不僅是廣大腹地的貨物聚集地,也是密集的商業流動網絡起點。國際關係、經濟結構、組織制度在此都十分有特色,也吸引了學界的注意。

  吉浦羅教授認為,縱觀歷史進程,海洋亞洲已經形成複雜的政治經濟結構,當中各種勢力之間的關係,既相互競爭,亦有合作交流。此外,研究海洋政治經濟相關的議題,需要有跨學科的合作。本次演講中,吉浦羅教授由陸地政治控制力與海洋擺脫政治控制力之間的互動與張力討論下列五個議題。

  其一,研究海洋亞洲,地中海 (Mediterranean) 為啟發式 (heuristic) 的概念。陸海交會的地域特色以及其中的商業網絡,我們能在歷史上看到許多相應的範例,並作為研究海洋亞洲的參照。這些範例包括十四世紀義大利城邦在地中海與西歐海域的海上網絡;十五世紀德意志與斯拉夫等國在波羅的海的海上網絡;十七、十八世紀的東南亞海上網絡。

  其二,以陸海連續體做為新的研究視角。此一研究視角不從陸海分離看待歷史,而從陸海結合的角度,重新考慮世界的中心與邊緣。在這個視角之下,沿岸與海洋不再是大陸的邊緣,而是貿易擴張、組織變遷、技術革新的中心。陸海連續體所顯示的特色,是對流動(商品流動、金融流動等)的控制,而非對領土的控制;此外,海洋亞洲的商品與財富,也吸引著亞洲內外的勢力。

  其三,亞洲內部組成乃是異質的群體。在這其中扮演重要角色、推動歷史的行為者,不僅僅是國家,也包括了沿海的地方家族、走私人員甚至海盜。這些非國家群體在各個政權的夾縫中活動,並擅於操弄既有的秩序與規則以謀取利益。此外,他們與當地政府有強大連結,並積極擴張網絡、推動貿易,以促成組織革新。他們在國家的邊陲地帶重塑地方組成、貿易規則、政治經濟等舊有秩序。

  其四,海洋貿易是國際法規範與經濟創新的強大向量 (vector)。商業利益與貿易網絡衝擊了舊有由帝國、民族國家和國際大都市組成的複雜政治結構。因應自由貿易而起的海洋自由原則不時衝擊國際法關於公海、領海劃分的規則;因應海洋貿易的高度不確定,也產生了新的組織與規則。不但改變國際法關於海上邊界、公民身分的定義,也促成新的合約、保險、貸款等商業模式。

  其五,海洋是模糊主權與全球影響新配置的地區。海洋是經濟、文化與宗教交流開放的地區,與國家主權的控制以及固定疆界有所衝突。海洋亞洲這個交流開放的地區,正是主權模糊的地方。國家的控制、監管、稅收、警戒在此處比較薄弱。是故,非官方民間組織在此處訂立規範、組成群體、互通商品與服務,在某種程度上挑戰了國家主權。另一方面,國家也試圖擴大掌握海洋的資源以及貿易,增加對主權模糊地區的影響力。在歷史上,海權力量是各國經濟命運轉變的一個重要因素。

  在結論中,吉浦羅教授指出傳統帝制中國陸地上的士紳官僚聯手通過控制土地把持政府,而國家政策因為必須符合士紳的利益,所以對私人商業活動的法律保障有限。此外,在亞洲過去數百年的歷史上,時代走向不斷來回搖擺於懷抱貿易主導的世界與遵從領土國家主導的世界之間,以及擺盪於面向海洋的驅動與大陸的控制之間。

  繼演講之後的討論環節,議題集中在亞洲、歐洲關於海洋的制度與商業模式比較。中研院近史所張寧教授首先提問,在臺灣人的認識中,海洋一般被認為是危險的,那歐洲人是如何看待海洋這片廣大的區域?吉浦羅教授回應,除了危險,海洋對歐洲人而言也是值得冒險與探索之處。另一個比較有趣的提問,則是談到歐洲很早就有如何劃分公海的討論,而各國政府與商人合作、分配利益。因此,歐洲國家制定許多法律與財政機制,以管理商人和隨之而來的權力義務。相對而言,中國傾向於保護沿海,但不處理公海上的權利義務。臺灣大學藝術史碩士生郭劭暘提問,談到學界對中華帝國在西北陸地上的國際關係與貿易有許多研究,如果將陸上與海上的國際關係與貿易相比較,能得到什麼新的研究方向?吉浦羅教授回應,大陸貿易與海洋貿易相同,也產生了許多新組織與商業模式,但是因為資料所限,這方面的研究比較困難。而另一個中西商業創新相關的比較問題則是:在十九世紀後半期之前,西方商人留下了許多商業文件與記帳手冊,中國在這一方面的資料卻比較少。當中國商人在十九世紀晚期接觸到西方的會計方式之後,他們立即吸收了西式會計法並在實務上應用。此外,為什麼十九世紀以前的中國商人留下的資料較少?這是值得探究的問題。中研院史語所訪問學者梅方豪 (Frank Muyard) 教授追問,商人持續記帳的好處為何?吉浦羅教授回應,這代表商人對支出與投資有個具體的全景,可以了解業務是否持續發展。除了新式商業會計,另一個重要的商業創新是海事保險,此舉將遠航風險平均分攤至多人,有效開展創新的業務。該措施直到十九世紀晚期才被中國商人使用。此外,吉浦羅教授也談到另外兩個值得探究的相關議題,一是中西經濟組織與商業模式發展的比較,二是商人在國家社會中地位的比較。

  中研院史語所訪問學者喬耐斯 (Joanes da Silva Rocha) 提問,在歐洲的商人如何得知亞洲的產品特徵與品質?吉浦羅教授回應,這有賴於歐洲商人在亞洲建立的中介人網絡,中介人在當時的商業模式扮演重要角色。中研院近史所博士培育人員李天洋 (Ayushman Baruah) 提問,海盜如何被納入國家監管控制?吉浦羅教授回應,無論在亞洲或是歐洲,海盜的角色都十分模糊。在國家不監管海洋貿易時,這群海洋貿易者就只是商人;只有在國家有意圖強力監管海洋貿易,不想受到監管的海洋貿易者才會試圖脫離監控,而成為國家定義下的走私者,甚至成為海盜。此時,國家通常會試圖強力將海盜納入掌控,使海盜成為海軍的一部分。

  中研院台史所的鄭維中教授補充指出,帝制中國的海洋貿易及海商勢力相對而言不強的原因之一,是古代中國內部水運大量倚賴內陸運河,海運的需求較少、規模也比較小。直到十九世紀後,因為人口大量增長,中國才傾向大力發展海洋貿易以尋求海外的糧食、能源、原料。吉浦羅教授認同鄭教授的觀點,並強調中國內部各個城市的歧異性,不同城市之間的差異有如不同的國家,如上海與廣州的差異;中國境內商人的往來貿易,可能也促成了許多新制度和組織型態,以適應不同地區的法律習俗。中研院近史所朱瑪瓏教授好奇中國東南沿海的商人如何從事海外鴉片貿易。吉浦羅教授回應,當時的商人必須了解不同地區的商業制度與習慣,例如哪一國允許外國人貿易、如何規避某國徵稅、在某地用何種理由販賣鴉片。當時的商人必須在十分複雜的政治、經濟網絡從事貿易。中研院近史所喬舒亞.弗里曼 (Joshua L. Freeman) 教授則提問古代中國官員或商人如何提倡海洋貿易?吉浦羅教授回應,當時有些官員基於沿海秩序敗壞、衛生堪慮等理由要求國家更加地介入管理海洋貿易。清華大學歷史所碩士生葉峻廷想請教吉浦羅教授的學術論點與彭慕蘭 (Kenneth Pomeranz) 教授的大分流 (Great Divergence) 有何關係?吉浦羅教授表示,自己傾向從中古近世歐洲的法律、政治制度來解釋制度創新與資本主義的出現,例如政治紛爭、政教分離、法律對私人權利的保障,與大分流的研究取徑不太相同。

【按:本文照片由近史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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