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兆安教授演講「嘉慶四年會試爭議與清代科場『搜求名士』的興衰」紀要

 
講題: 嘉慶四年會試爭議與清代科場「搜求名士」的興衰
主講人: 徐兆安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主持人: 陳建守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評論人: 劉世珣教授(國立故宮博物院書畫文獻處)
時間: 2023 年 10 月 26 日(四)上午 10:00 至下午 12:00
地點: 中央研究近代史研究所 檔案館第二會議室
撰寫人: 黃文信(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
 
徐兆安教授演講「嘉慶四年會試爭議與清代科場『搜求名士』的興衰」紀要
 

  徐兆安教授,美國布朗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現任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研究領域為明清至現代中國的思想史與制度史,近期預計出版關於考試制度如何於後科舉時代建立信用的專書。

  演講伊始,徐教授首先從清嘉慶四年 (1799) 會試談起,該次會試被後來學者視為「盛事」,其原因在於一方面主考官朱珪 (1731-1807) 與副考官阮元 (1764-1849) 皆是當時極富聲望的學術贊助人、官方學術領袖,尤其朱珪更因身為嘉慶皇帝的老師而地位崇高;另一方面,該次會試選中眾多名士,其中不乏以漢學家身分聞名的學者,之所以能有此結果,要歸功於阮元在朱珪授意下,一反常規,採取先看策論收窄篩選範圍,再對照前場八股文確定中式人選的作法。此次會試被學者視為漢學的勝利,並據以論證科舉內容是可以改變的。然而,徐教授認為這些觀點忽略一個重要的制度史關鍵問題,亦即阮元的作法在後來被定為違規。

  阮元違反了什麼規定?首先,清代科舉制度基於試卷太多、避免舞弊等考量,採取先由房考官分別閱卷、薦卷,再由主考官進行閱卷、排名的模式,而阮元身為主考官卻先於房考官閱卷,顯然違背了主、房的權限分際。其次,阮元以第三場策論的內容作為優先錄取的衡量標準,違反了過往先八股、後策論的閱卷順序。換言之,阮元的違規體現在主房分工與策論比重兩方面。既然清代對於閱卷的規定(主房分工、磨勘)如此嚴密,為何阮元還能違規?此外,後代對於該次會試與阮元作法予以高度肯定,晚清文廷式 (1856-1904) 甚至直言將其定為違規反映了學術的退步,由此衍生出違規取有學之士的正當性為何之討論,並回頭檢視盛清科舉「搜取名士」的風氣。

  盛清時期因為有進行大型文化工程的需求,存在「搜取名士」的風氣,進而影響至科舉制度。首先,是主考權力的擴張。當時所採取的匿名制與分房閱卷的作法,皆讓主考官難以「搜取名士」,前者易導向搜求寒俊的結果,後者則是讓主考官受限於閱卷範圍,以及房考與主考間的張力。面對上述困難,因應而生的解決方式就是「搜落卷」,藉此擴張主考官的閱卷範圍。雖然為了制衡「搜落卷」的權力設立了磨勘制度,但因實際運作採取「補用薦條」──主考官在「搜落卷」後,會除去原本黜落貼籤,補上推薦貼籤──的方式,讓所搜落卷難以辨識,也就無法監督,導致弊病。因此,乾隆五十四年 (1789) 對「搜落卷」進行限制,規定所搜落卷不能拔置前茅,且須留下紀錄;若將阮元的違規置於此脈絡下,可以發現其利用更大規模的違規來規避前述限制。此作法之所以沒有立刻被批評,徐教授認為有三個可能:一、受到帝師朱珪支持,二、房考官順從主考官的制度慣性,三、作法太大膽導致他人無法及時反應。

  「搜取名士」風氣對制度的第二個影響是重策論的傾向。自清初以來,對於策論與八股文用於取士孰優孰劣的爭論一直存在,輿論大多支持前者,然而卻未能落實於制度。徐教授認為,改革無法成功有三點原因:一、在時間有限的情況下,八股文較容易判斷優劣;二、八股文較能達到謹守程朱正統的目的;三、考試範圍難以界定。徐教授認為,第三個原因可能是造成在制度上始終無法以策論取代八股文的關鍵,策論如果沒有設定範圍,則會因資訊落差導致競爭不公平;反之,若設定範圍,則又難以特製考試內容,無法達到最初搜求特定人才的目的。因此,阮元的作法是先排除「對空策」這類敷衍策題的試卷,再找出寫得好的或是想要挑選的人。由此可見,以策論作為取士制度未必是因為其優於八股文,而是出於行動者背後所抱持的特定目的(選取特定專家人才),因而捨棄了其他考量(如考試制度的開放性、公平性)。

  阮元作法的影響,首先反映在嘉慶皇帝的態度上。嘉慶皇帝於十年 (1805) 將阮元所為定為違規,並再次強調主房分工、先八股後策論閱卷順序此二項規定,如此雖強化了制度的正當性與形式上的公平性,卻也讓原先制度所允許的彈性空間被進一步壓縮,在此發展下脫穎而出的代表人物就是曹振鏞 (1755-1835),其以極端重視形式與細節聞名。其次,阮元此後極少被指派擔任考官,雖然仍是重要的學術贊助者,但影響力僅止於科舉之外。以其所主導的詁經書院為例,阮元本欲藉書院的實際作為,推廣「有用之文」,進一步反攻回科舉制度,形成實質上的改革,卻始終難以取得制度支持,無法超越科舉制度的隨機性。

  最後,徐教授以盛清後「衰世感」議題作結,指出大多研究認為策論取代八股文的失敗,代表了「平庸戰勝優秀」的悲哀,但就科舉制度史的研究視角來看,嘉慶年間的轉折,應視為「違例的卓越」與「規矩的常庸」的張力;雖然策論有其在知識層面上的優越性,然而卻無法落實於制度,反映制度層面策論未必優於八股文,故而只能以違例的方式施行。因此,藉由理解八股文與策論在科舉制度上對立的脈絡,並非簡單憑藉現代價值觀來論定八股文就是「惡」、非八股文必定是「善」,進而考量到制度改革牽一髮動全身的性質,退一步去看為何科舉制度矛盾並存的原因。

  演講結束後,評論人劉世珣教授首先肯定徐教授賦予此一常見題目全新視角,結合知識史與制度史,展現活化制度史的面向。接著,劉教授提出幾點問題,首先關於史料部分,徐教授利用《雷塘庵主弟子記》所載嘉慶四年會試中式者多「名士」的盛況為證,不過進一步的問題是,這些人原本就有名望,還是中式後才成為「名士」?這會影響到對於阮元作法的解讀是目的論還是結果論。此外,該史料稱該次會試的成果「如鴻博科」,這是比喻還是指出二者之間存在實際繼承關係?若是後者,是否應考慮博學鴻詞科與科舉在執行上存在的顯著差異?再者,該史料是阮元弟子編著,是否可能有所美化?阮元先看策論是否其實是出於政治(形塑自身地位、選取立場相近者)而非學術考量?

  其次,針對事件本身的細節與後續發展,劉教授好奇朱珪、阮元如何選中特定對象?如何避開磨勘監督?此外,阮元背後是否存在支持其行為的政治資源?最後,此一事件的後續發展如何?是否有其他批評阮元作法的史料?朱珪下場如何?而嘉慶十年阮元被檢舉是否確實與其於四年的違規行為有關,還是有牽涉到其他政治鬥爭?是否有其他證據支持阮元確實就此脫離了科舉?

  第三,關於制度條文。劉教授建議可以逐一比對各朝條文,從中看出制度的發展趨勢,並指出若單就條文來看,嘉慶十年上諭並非轉向,而是遵循自清初以來的趨勢,且依然為後來條文所承繼。

  徐教授首先回應,嘉慶四年所取多是已有名氣的學者,而阮元未必挑選特定個人,而是挑選特定類型,如價值觀、學派背景、學術能力等。阮元弟子確實有所美化,但也代表實際情況不會超過文本所載,故以此為定錨。其次,與博學鴻詞科的關聯,依毛奇齡 (1623-1713) 的說法,康熙先嘗試改試策論,後又立鴻博科,但皆失敗,故後來都只能在科舉制度中進行改革。而磨勘制度具體運行情況雖存在不同記載,但多認為其偏向形式化,因此是可能避開磨勘監督的。至於阮元為何能如此大膽違規,除了倚仗朱珪崇高地位的掩護,還有其自身威望與人脈、剛逝世的乾隆皇帝之青睞等。朱珪後來實際未遭懲治,可能是因為與嘉慶皇帝關係極佳,不過朱珪留下的奏章極少,難以從中找到線索;在朱珪死後,阮元才被大動作懲治,或許反映了嘉慶皇帝對乾隆名士的不滿終得抒發。阮元違規與其生涯事件的連結性,並無更多史料直接展現之間的因果關係,但能從整體去把握其呈現出的現象。最後,在條文比對的部分,確實是該做的工夫,不過應注意內容即便相近,但用詞不同正代表重要性不同,對於「三場並重」立場的重申,在不同的時間點亦具有不同意義。此外,重後場策論的觀點是不會留在條文中的,只能借助其他材料,例如傳記資料反映出的特定表態立場。

  綜合討論時,近史所賴惠敏教授指出,對制度史的觀察應注意該時代的特色,尤其皇帝性格的影響,而嘉慶之後確實存在煩悶氛圍。謝仁晏博士則指出,朱珪奏章少可能是因為面諭多,與雍正皇帝和張廷玉的情況類似,並提問嘉慶四年是否因維新而有類似清初大型文化工程的需求。徐教授接續賴教授的觀點,回應阮元與嘉慶的張力是一種重經世權變、為達目的不在乎規矩的盛世心態,與強調守規矩有其意義之觀點的衝突,只是在國家衰頹時仍堅守規矩,可能正是造成煩悶的主因。至於嘉慶維新是否存在仍是問題,不過就算沒有通盤計畫,小變革亦可能有大影響。

  張寧教授提問,科舉取才不只要菁英也要官僚,如何從此角度評價嘉慶四年會試?孫慧敏教授則回應劉教授,指出後來條文重申三場並重的立場,正反映了策論取士在當時已經改變了歷來重視頭場的慣例。孫教授也好奇其他副考官的反應為何?在會試以外又有何影響?對於張教授的提問,徐教授回應指出當時科舉仍然以八股文作為主要衡量標準,以選出有一定經學文章能力的人員,而策論則是拔擢學術上有突出表現的少數學者。從應考者一方來說,一般考生都會集中準備八股文,只有自信學問能與考官所欲提倡的特定方向配合,才會投入資源在策論的準備上。對於孫教授的觀點,徐教授表示同意,看來相同的條文,在不同的時間點頒布,就會有不同的特定意義。因此條文必須配合同時發生的事態,才能有確切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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