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氏春 (Trần Thị Xuân) 女士演講「越南王朝如何管制百神:從神敕談起」紀要

 
講題: 越南王朝如何管制百神:從神敕談起
主講人: 陳氏春 (Trần Thị Xuân) 女士(德國漢堡大學寫本研究中心博士候選人)
主持人: 廖肇亨教授(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
時間: 2023 年 6 月 14 日(三)上午 10:00 至下午 12:30
撰寫人: 李貴民博士(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後研究人員)
 
陳氏春 (Trần Thị Xuân) 女士演講「越南王朝如何管制百神:從神敕談起」紀要
 

  陳氏春女士是德國漢堡大學寫本研究中心博士候選人。陳女士於 2007 至 2011 年大學時期,就讀河内國家大學下屬人文與社會科學大學文學系漢喃專科研究班,精通中國古典漢語及越南喃字文獻。2012 至 2015 年,於臺灣東華大學臺灣文化學系攻讀碩士,論文題目為 “National Origins, Imagined Geographies, and Regime Legitimacy: The Case of Trieu Da and His Nam Viet Kingdom in Vietnamese Historiographies”,主要研究趙佗在官方史觀中的形象與國家認同。2016 年後,留學德國,於漢堡大學寫本研究中心攻讀博士,研究課題為 “State Correspondence and Decision-making in Early Modern Vietnam: A Study of the Nguyễn Central Government Archives”,通過研究越南阮朝的硃批奏摺,分析其通信系統與決策過程。

  本次演講內容為其研究硃批奏摺的先期成果。陳女士在大學畢業之後,曾於 2011 年擔任香港中文大學馬木池教授的短期研究助理,以其家鄉——位於南定省膠水縣橫衙總橫東村的神祠——作為主要研究課題,透過越南村社神祠的建立和神敕的賜封,了解歷代朝廷對於人民的管理,以及不同移民族群的認同。2016 至 2018 年,陳女士參加漢堡大學寫本研究中心 Working group W: Agency 的工作小組,透過寫本具有的代理性,研究其與各種禮儀的關係,包含朝廷頒給神敕與地方舉辦迎敕的過程,以及依照神明等級所規定的各式禮儀。2019 年更參與越南河內阮朝硃本研究小組,研究宗旨在於了解中央和地方的信息溝通,同時也從行政管理角度,研究地方申請神號的流程,其中包含行政運作與法律規定等面向。

  為了讓在場學者了解較陌生的越南歷史與相關課題,陳女士首先解說幾個關鍵詞,並以中英文對照的方式避免誤解,例如:神祠 (temples)、神祇 (deities)、神敕 (granting-deity-title-edicts)、敕封 (granting edicts)、賜封 (granting official titles)、祭祀 (worshiping)、祀典 (state sacrificial ceremonies)。

  陳女士也特別解釋講題中「百神」、「管制」及「神敕」這三個語詞。採用「百神」的原因在於十八世紀時,後黎朝的阮賢 (1666-1740) 曾任管鑒百神的官職,主要職掌撰寫關於神跡與神祠的記錄。此外,阮朝官方文書中也多次使用此詞,其所指涉的神祇範圍涵蓋三教。至於之所以使用「管制」一詞,乃為了能夠精準表達英文 manage 一詞的核心意涵,以凸顯越南歷代統治者與朝廷因應不同需求,而賦予封賜活動不同的目標。最後,所謂的「神敕」在《大南會典》有記載,意指朝廷頒給地方神祠、神明的封賜神號敕文。宋代中國也有類似的敕牒、誥等公文書。

  本次演講內容主要與陳女士於 2011 年回到家鄉進行神祠調查、於橫東村的神祠中發現十道神敕與一本神跡紀錄有關。這批文獻中,年代最早的是景興四十四年 (1783) 賜封「當境城隍東海官郎(段)大王」的神敕。敕文中提到兩位神明,分別為「東海段大王」及「高山尊神」;關於前者,文獻載有神跡,後者則無相關紀事。東海段大王即段尙 (1181-1228),「大王昔在東海郡(今海陽省),洪州(今寧江府)洪市(今為椿油社)人也」。根據 Hoàng Mạnh Thắng 研究,目前越南有十二省、共 379 座神祠祭祀段尚,主要集中在海防省(141 座)和海陽省(125 座),而陳女士的家鄉南定省境內有 13 座。通常祠中可見神明牌位、塑像以及記載神跡的文本。

  橫東村神祠景興四十四年 (1783) 的神敕內容可分為四個部分:一、原贈的神號;二、加封的理由;三、加贈的神號;四、頒給的年號。加封贈與的美字(相當於中華帝國歷代對神明的封號)是在原贈的基礎上增加。但改朝換代之後,阮朝明命皇帝頒給的神敕不再重錄原贈的神號,而是僅載明新封的爵號,並且標註神祠的位址。其後如皇帝再有新的賜贈,便僅歷次增加美字,而且阮朝規定每個神祠以六組美字—即十二個漢字—為上限。

  與橫東村比鄰的鹽田村乃十七世紀初,為築路防鹹水而形成的新移民聚落。直到 1853 年,該地神祠才首次受阮朝嗣德帝敕封為「本境城隍靈扶之神」。在陳女士研究的硃批檔案中,我們可以看到,對於從未受敕封的神祠,各省會將「屬轄未封諸神祇彙冊」上奏禮部以求冊封,此為當時越南中央和地方間信息溝通的具體案例之一。

  2020 年起,陳女士在神敕頒發研究的基礎上,深入探討阮朝對於地方神祇的管控,以及神祇神號的考覈等問題。相關研究成果已發表於《漢喃雜誌》(Tạp Chí Hán Nôm) 5 (162)。而目前正在撰寫的博士論文,除了探討硃本的公文書體例之外,也涉及神敕的書寫字體等面向。

  越南王室如何管制百神?陳女士分四階段加以說明:一、賜封活動的起源:李陳時期;二、賜封活動的變化:黎鄭時期;三、對神祇資格的嚴格考覈:阮朝初期;四、法國殖民時期的賜封活動。

  關於第一階段,陳女士主要依據《大越史記全書》中的記載,來說明當時的敕封情況:受封的多為自然山川神祇,與中國五代十國封禪以建立君主王權的統治正統性有異曲同工之妙。此外,陳朝李濟川於 1329 年作序的《越甸幽靈集》清楚記載了賜封神祇的活動。根據此書,可知神祇被分為九階爵號,並受封美字。此外,神祇敕封尤其在對外戰爭結束後進行,目的在於鞏固王權。

  第二階段是賜封活動從十五世紀開始出現的變化。此階段先是經歷了越南歷史上的屬明時期 (1407-1427),亦即越南由中國明朝永樂、洪熙、宣德三代皇帝統治的時期。此二十年中,一些明朝的神祇被傳播至越南。1428 年後,黎朝建立,重新賜封天下神祠。1471 年起,黎聖宗建立了新的美字頒賜規定,將文官封爵稱號運用在神祇的賜封上,例如太師、太尉、太傅、太保、少師、少尉、少傅、少保等。越南現存最早的神敕原件為洪德年間(1492 或 1497 年)所留下的。十六世紀後,此時期為越南史上的南北分裂時期。北方莫氏於 1523 年以皇帝名義在各地進行加封,共加封了 113 座神祠,表現鞏固王權的企圖;至今仍可見莫朝時期的敕封。中興之後,北方的實權掌握在鄭氏主手中,封神活動繼續發展。黎鄭朝於 1722 年賜封 2511 座神祠,其中包括上等神 832 祠、中等神 817 祠、一位中下等神、下等神 860 祠。

  鄭主同時改變了原有的賜封制度,新制度呈現三大特色:一、民間祭拜活動的自由度高,這是因為當時處於戰爭頻繁時期,需要村社自己管理,連帶地,官方允許自由祭祀活動(天主教除外)。二、1660 年開始賜封福神;這是為了紀念五位在戰爭中犧牲的將領,鄭主於是下令「追封為福神,立祠祭之,表其陣亡也」。自此為始,一直到十八世紀已有四十多官員獲封為地方福神。黎貴惇《見聞小錄》記載了此事。三、敕封內容的調整,原本是由黎皇帝賜封,但鄭主此時為實際掌權者,故神敕中有「嗣王進封」的字樣,以顯示其地位。

  第三階段為阮朝初期,又可分為四次。第一次賜封起始為 1802 到 1811 年。早在 1802 年嘉隆皇帝已經針對地方該如何祭祀神佛制訂規範。1804 年又持續要求各地方將轄內神靈彙冊上報呈請皇帝裁奪。再依其有無舊敕封、神跡等項,分為不同等級的神祇。這些舉措中最重要的工作在於對神祇資格進行考覈,以達取締淫祠的目的。此工作主要由北城總鎮負責,一直到 1811 年才完成。但幾個月後,新任總鎮發現前任在考覈工作中的疏失,嘉隆皇帝遂下令撤銷此前已頒布的神敕,於是共有 560 道神敕被燒毀。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鄭主的將軍黃五福原被列為福神,然而其實際上為阮朝的敵人,故將其敕封撤銷。1815 年,《皇越律例》更規定「凡管真社稷山川、風雲雷雨等神,及境內先代聖帝明王、忠臣烈士,載在祀典應合致祭,……其不當奉祀之神、非祀典所載而致祭者,杖八十。」明定相關罰則。這意味著所有寺廟皆須經由地方官員申請朝廷的查核及許可才得被視為合法。

  到了明命皇帝在位時期,考覈更加嚴格。明命皇帝認為「朕為百神之主,登秩之禮,惟視其功德者」,充分展現皇權對神權的掌控。加上當時越南天主教勢力擴張,為了強化本地信仰以鞏固民心,1820 至 1826 年間進行的第二次賜封除了排除鄭主所封的福神以外,還下令將偽敕悉數銷毀。阮朝的第三次賜封是在紹治 (1841) 元年,針對舊敕內容進行了一次查核、將誤封者剔除,並追究責任,最終有 300 多道敕封被燒毀、約一百位官吏受到懲罰。於此同時,中央規定嗣後每社只能祭拜五位經由廷臣批閱核可的神祇。

  第四次賜封規模最大,從 1847 年(嗣德元年)到 1851 年間,由於此次所有在地方上有重要事跡的正神,以及有舊敕的神祇都可以議封,於是共頒發了 13,069 道敕封(共 2,052 個神號)。至1861 年,全國各社村計開共有 13,128 個神號,除原有 2,052 位已受封者,只有 1,183 個新增的合格神號。其中,雖然開有舊敕封,但因無事蹟或無載籍可憑而停封的神號,迄 1861 年竟達 9,893個。經過廷議,對於停封者可以給予社村一道「當境城隍」敕封,前述的鹽田村即為一例。1880 年皇帝五旬大慶時,再有一批賜封。

  簡言之,阮朝初期管制地方神祇的措施,主要目的在於察覈神祇的資格、剔除不合格的神祇,將莫氏、鄭主、西山朝的神祇予以禁封,或者燒毀舊敕等。察覈神號的過程由廷臣參與、指派人員到地方稽查神跡,並規定每個社村只限定五個神祇(神號)。被停封者,地方可改以合格神祇來祭祀,或以「當境城隍」神敕取代。

  管制百神的第四階段是法國殖民時期。法國占領順化之後,禮部保存之記錄各地方神祇的守冊失散,致使今人無法了解當時狀況。加上阮朝權力遭到限縮,地方需付錢才能申請賜封。直到殖民末期,法國殖民政府考察越南神祠所祭祀的神祇,於 1938 年進行調查並收集了 13,211 本社村神跡,其中約有 4,000 神號,文件數量約莫有 23,000 頁之多,最晚的敕封時間為保大皇帝統治期間(1940 年間)。

  陳女士總結,神祇賜封活動源於中國,盛興於唐宋時期。由於越南與中國比鄰而居,故受到影響,於李朝時便有相關活動的記載,陳朝時則已有三十位受到敕封的神祇。到了十五世紀,後黎朝將此活動進一步規範化。但後黎中興期由於南北分裂,朝廷沒有嚴格管控,致使民間神祠自由發展,從 1523 年僅有 113 間神祠,到了 1722 年已擴張到 2,511 間神祠。

  阮朝作為取代前朝黎帝鄭主的新王朝,對於百神的管制措施與其王權統治的需求有關。除了由官方決定神祇的合法性以外,也透過敕封來清除地方上的福神或淫祠,藉此重建政府的影響力。因此,迄至 1851 年,共 2,052 個神號獲朝廷認可、中央總計頒出 13,069 道敕文。1861 年國家更進一步限縮地方信仰自由,當時原本共有 13,128 個神號,其中2,052位已經受封,卻只有 1,183 個新的合格神號,除了已經受封,還有 9,893 個神號被停封。不過,即便如此,現今我們仍可深切感受到,越南北方現存的神敕、神跡及神祠是研究越南民間信仰的重要材料。

  最後,陳女士提及,日前上海陽明拍賣會列出 101 道神敕作為拍賣物件。該批神敕的年代從 1626 年到 1925 年,橫跨三百年,不僅數量多,價值也相當高,因此聽說越南政府已出面干涉,目前該批文獻已下架,無法再找到相關訊息。另外,陳女士也提及,臺灣的許燦煌文庫亦保存不少越南南部的早期敕封,主要來自許燦煌先生十年前開始建立的個人收藏。

  演講結束後,討論十分踴躍。首先,主持人廖肇亨教授提出比較研究的建議:中港臺的學術界對於媽祖、關聖帝君等的民間宗教研究相當豐富,可以做為陳女士未來研究敕封神號的參考與借鏡。廖教授接著提出幾個問題。其一,從演講中可以發現越南敕封的神號有成千上萬種,這種現象與中國南方的宗教信仰有沒有關係?陳女士回應,這些神號多以人物為主,且是越南本地的人士,是否受中國影響還需深入研究。

  第二個問題:廖教授指出,中國朝廷之所以將敕封的權力掌握在自己手裡,主要是由於害怕地方透過信仰形成反動的力量,這通常反映在些官府鎮壓過程的相關文獻記錄中。不知越南是否有類似的案例?陳女士回應,越南朝廷想要透過敕封對地方加以掌控,特別是在北圻地區經過兩百多年的自主管理後尤以為甚。同時,她觀察到地方村社的新移民,需要透過得到由神敕所體現的合法性,才能融入當地的社會體系。加上當時天主教入侵越南,越南朝廷為滿足民眾信仰的需求,遂大量敕封神祠與之抗衡。這都是皇權欲掌控神權之意圖在越南村社中的呈現。

  第三個問題:除了分析敕封文獻以外,廖教授好奇陳女士對於宗教信仰的看法。陳女士回應,目前她尚未關注此議題,但越南也有學者研究阮朝的佛寺制度與國家祭祀關係;朝廷頒賜給寺院的牒文與敕封神祠的敕文有類似的現象與功能。

  劉柏宏教授則表示此次演講受益匪淺。,文哲所的一個團隊正在處理《漢喃文獻目錄提要》中有關神號美字部分的一些問題。阮氏鳳所作《漢喃文獻目錄提要補遺》篇中編有神號索引,共一百二十九頁,一頁約四十條,故總數達數千筆。面對如此龐大的資料,原本劉教授與他的團隊沒有頭緒、難以下手處理,在經過陳女士今日的說明後,對神號美字的頒賜有了清楚的認識,對於後續的數位化更是有極大的助益。

  劉柏宏教授進一步提出幾個問題。村社在進行祭祀時是否會誦讀敕封文?地方在祭祀運作上是否有得到中央補助?另外,越南在國家統一的過程中,打敗占婆而取得中南部的土地,當地的宗教信仰有沒有被越南朝廷收編、列入被敕封的正神?陳女士回應,祭祀時村社確實有誦讀敕封文的例子,但此部分尚待更進一步研究。關於中央補助經費的問題,神祠的建造經費有一部分來自政府;另一方面,神祠受到敕封之後,官方會賜封土地,讓神祠可收取佃租,以負擔供養、祭祀的費用。至於占婆,明命帝時,所有的占婆君王皆獲列為上等神,繼續接受祭祀,其他神祇收錄的則不多,較有名的為天伊女神。

  臺大中文系陳威瑨教授提出「百神」一詞最早應出自《詩經》和《禮記》,明顯源於儒家思想,展現君王統治者利用祭祀來強調自身的權威,越南也深受此文化影響。對於十到十四世紀間敕封的神號分為九等,最高被封為帝,陳教授好奇在什麼情況下,國家會賜封此神號?這似乎跟人君稱帝、強化自身的權威有相互矛盾之處。對於此問題,陳女士表示她過去沒有特別深究。廖肇亨教授則補充,關聖帝君、文昌帝君、玄天上帝等皆由歷代皇帝敕封;越南神祇被敕封為帝應非稀奇事。事實上《粵甸幽靈集》中被封為帝的趙光復、李佛子都曾據地稱王、為萬春國的君主。故,後代君主以「帝」為其神號,亦屬名符其實。

  名古屋大學的佐野誠子教授詢問,在經歷了阮朝時期,數次檢核、清理敕封神號後,是否仍存在著一些從未獲得敕封的神祠?陳女士回應,前朝誤封的福神一定會被撤銷、摧毀,但若是被停封者,則仍被許可以「當境城隍」的名義繼續存在。現今神祠中,除了受國家敕封的神明以外,地方上仍然有自己祭拜的神明。陳女士曾經見到一座神祠中有十位神祇的牌位,而這些神明是否皆有受到敕封,仍需學者實地至越南進行田野調查才能得知。

將本篇文章推薦到 推薦到Facebook 推薦到Plurk 推薦到Twitter